抵頂工程款協議書實用(通用3篇)
抵頂工程款協議書實用 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鑒于:
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欠有乙方二千萬元的`債權。甲方購買了位于陜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區芙蓉東路中海鉑宮第643棟105室的房屋,也未辦理公證和產權變更手續。現經各方自愿、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欠乙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最終由甲方代為償還,甲方同意用其購買的位于陜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區芙蓉東路中海鉑宮第作價五佰萬元抵頂給乙方或其指定人員還債。
注:該房屋的情況為:房屋為現房,建筑面積___平方米,房屋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目前尚欠銀行___萬貸款(貸款由甲方代替乙方償還給銀行,同時,甲方應出具給乙方與銀行貸款數額等額的借據,借據欠款由甲方向乙方償還)。
二、甲方承諾其與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真實、合法、有效。在甲方將房屋產權辦理給乙方或其指定的人員(姓名: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并辦理房屋公證手續后,各方的原債權和原債務應等額減少(手續由各方自行協商辦理)甲方應配合乙方及其指定人員辦理房屋的公證、過戶事宜。辦理房屋公證及過戶費用由甲方指定的人負責。
三、甲、乙雙方均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各自債權和債務及房屋買
賣關系的真實性沒有異議。甲方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其他第三方向甲方或指定人主張權利(除按揭貸款銀行外),也沒有被人民法院查封。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后如出現不配合或者拒不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應單獨向甲方或其指定人承擔___萬元的違約金。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后,雙方需在當日把房屋相關手續交給乙方或其指定人員,并配合乙方及其指定人員辦理公證及過戶事宜。
五、本協方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與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即對各方產生約束力。
六、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協議無法開始履行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違約責任。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預見的客觀原因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七、各方當事人應認真、全面的履行本協議,無論哪方違約均應向其他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___萬元整。
八、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抵頂工程款協議書實用 篇2
發包方(全稱):置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全稱):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土方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公館土方工程
2、工程地點:xx飯店以北,北路以東
3、建設單位:置業有限公司
4、設計單位:xx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5、監理單位: 浙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甲方項目總經理:徐
二、工程承包范圍與承包方式
1、承包范圍:開挖深度從自然地坪起,至地下室墊層底標高處,包括基坑土方挖運、人工清理與棄土,人工修土、基坑回填、地下室外側壁軟土免費回填至場地施工道路標高,坑內土方回填(包括磚胎模邊的土方回填及夯實等地下室墊層下一切土方的回填)等,工程量內的體積均為土方開挖前的密實體積,土方開挖前起始自然地坪標高由甲方、監理單位、乙方共同確定,超挖部分不計工程量。
2、 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三、協議工期
1、土方開工日期:暫定為20xx年 8 月15 日(挖土開始之日,乙方必須在當天出具開工報告,否則視當天為開工日期。) 如果南區地下室、北區地下室、地下室連通口因為樁基施工進度要求,開始挖土的日期不同,則工期分別計算。
2、工期要求:按施工總進度計劃,南區一層地下室:第一層挖土工期為10日歷天(從挖土開始到第一道圍護梁施工),第二層挖土工期為15日歷天(從第一道圍護梁養護結束到地下室底板墊層施工);北區兩層地下室:第一層挖土工期為10日歷天(從挖土開始到第一道圍護梁施工),第二層挖土工期為20日歷天(從第一道圍護梁養護結束到第二道圍護梁施工),第三層挖土工期為15日歷天(從第二道圍護梁養護結束到地下室底板墊層施工);聯通口:挖土工期為5日歷天(從挖土開始到地下室底板墊層施工,聯通口的挖土初步定在南區地下室施工完成以后)。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保護好已完工的樁基及基坑支護樁工程。按規范和圖紙要求施工,并服從施工監理及甲方的要求。
2、挖土造成塌方、斷樁或圍護樁因乙方施工原因產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因挖土不按規范施工,造成樁基小應變檢測為不合格,或樁位偏差,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做好基坑圍護緊急預案,該預案必須經監理及甲方認可,有此產生的費用由現場相關承擔的責任分攤。
五、協議價款
1、本協議內所有工程量按土方開挖前的密實體積計算,土方開挖前始自然地坪標高由監理單位、乙方和甲方共同確定,超挖部分不計工程量。
2、本工程土方綜合單價為閉口包干價,包括挖土、裝車、清理機下余土、修理邊坡、基坑土方人工清理挖運與棄土、土方外運、卸土、基坑回填、地下室外側壁軟土回填、坑內土方回填、場地挖土施工便道的回填及外運、挖土方案的評審費、其他周邊關系處理等費用等全部工作內容。綜合價為RMB 41.50 元/M3。該綜合單價應包括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及風險因素等一切可能發生的費用,竣工結算時不得按施工方案、信息價等調整。綜合單價包含了完成該項目土方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工序內容,且按圖紙、規范及協議要求有關工作等所有費用。
3、結算方式:土方完成后按照如下公式確定工程實際總造價:
結算價=土方綜合單價RMB 41.50 元/立方米開挖土方總量
4、乙方的挖土配合費及濕土排水費為5元每立方米另計,該費用包含了塔吊吊裝費、夜間照明費、在工地內現成的棚架、爬梯、腳手架等輔助設施使用等相關費用。
5、不管土方的工程量如何變動,上述綜合單價均不作調整。
六、付款方式:
1、挖土全部完成(包括南區地下室、北區地下室的全部挖土,不包括連通口的挖土),且樁小應變檢測完成后一周內,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并退還保證金;
2、施工至主體結構五層且土方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結算雙方確認完成后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3、每一次付款之前,乙方應提交相應金額的工程建筑安裝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付款,并不視為甲方付款違約。
七、竣工驗收
1、本協議所指竣工驗收合格為經監理單位和甲方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對本協議范圍內的工程頒發的竣工驗收證明內注明的通過日期。
2、 乙方提供竣工圖及資料的約定:要求乙方提供叁套竣工圖和 叁 套竣工資料。
八、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本工程創市文明標化工地。現場實際施工時,施工方均應按市文明標化工地標準實施。
2、乙方對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規范標準、甲方要求規定組織實施,必須達到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并隨時接受甲方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管理、指導,確保安全標準化。堅持安全生產、不準違章操作,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如安全事故、發生工傷或影響人身安全(包括他人)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除承擔上級處罰外,還應承擔相應的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在內的一切相關責任。
3、乙方對工程的文明施工,必須搞好環境宣傳和形象策劃,以良好的文明工地形象取得甲方和有關管理部門的驗收認可,否則必須整改,直到驗收通過為止,由此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自行辦理施工相關手續,如有環保、城管罰款,乙方自負。
5、對施工現場交通、保潔押金、治安、環保、市政、市容的要求:乙方辦理有關手續,并承擔所有費用。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做好挖土時道路的清潔及車輛的清洗,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材料、機械工具布置堆放有序,落實措施做好噪聲、紛塵、固體廢物排放的監測和記錄。
6、乙方做好基坑周邊的鄰邊圍護工作。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根據經甲方及監理、乙方確認的施工順序合理安排施工方案。
九、履約保證金、違約責任
1、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叁拾萬元,在開工前以轉帳支票形式打進甲方指定帳戶。
2、保證金在挖土完成且樁小應變檢測完成,無息退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無故停工達三天以上,且經甲方催促仍不復工的;
3.2、因乙方原因出現安全、質量事故,或文明施工無法達到協議要求,經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
3.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責任外,乙方還必須支付本工程造價的15%違約金;
1.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冒用甲方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
1.5、其它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的。
2、甲方終止協議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項或退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施工階段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工程例會、圖紙會審等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并且每周到位六天,其他常駐管理人員到位率100%;項目負責人按甲方規定參加工程協調會,未出席視為違約,特殊情況要書面請假;上述情況如有違規,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違規支付違約金1萬元/次。
4、乙方以下人員,經乙方要求并報經甲方同意后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范圍,否則每人次每天乙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RMB 500元。該等人員指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崗位的工作者,或不能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的管理者,或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或與本工程無關的人員。
十、其它約定
1.1乙方必須認真視察工程現場,使自己熟悉現場的位置、周圍環境,確定工程范圍和現有工地條件,了解場內供水供電等狀況,以及做貯存和施工用的空間、臨時設施范圍、施工人員、機械等進出方位,以便取得一切可能影響其承包造價的資料,土方工程施工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狀況而向甲方作出額外的付款或延長竣工期限的索賠,對此甲方將不作任何考慮。
1.2 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2.1乙方在協議簽訂后7天內提供經專家論證過的挖土施工方案,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專家論證的挖土施工方案,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2.2乙方及時向監理單位和甲方派駐的現場工程師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且必須按監理單位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單位和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1.2.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照明的責任:乙方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甲方相關安全規定及其它法規規范,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應保證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衛,確保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的安全,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個人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
1.2.4乙方須遵循交通、市政設施管理部門關于道路使用、車輛停泊、使用時間等的條件及限制,并負責提交所需申請及承擔相關費用。乙方須自行安排及協調一切交通、運輸及保護事宜。乙方須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環衛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并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因此引起的各種罰款由乙方負責, 因乙方過失而使有關方面向甲方收取費用,甲方從應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或作為債項向乙方追討。
1.2.5因乙方違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39號)第二十五條(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規定,而使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向甲方取費用,這些費用由乙方承擔。
1.2.6乙方須保護所有施工場地周圍的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綠化、和地上地下管線等,并承擔一切修復因其疏忽而造成的損壞所需的費用。因乙方過失而使有關方面向甲方收取費用,甲方可從應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1.2.7乙方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乙方必須確保施工現場文明,達到“xx市安全文明施工標化工地”的要求。
1.2.8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等原因造成勞資糾紛對甲造成影響,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RMB 50,000元/次。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商定條款與本協議同時有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條款,經雙方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協議一式拾份,甲方執伍份,乙方伍份,雙方簽字并交清保證金后生效,至工完場清保修金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20xx年6月21日
抵頂工程款協議書實用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協議總工期為_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協議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協議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協議總價
1.本工程協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協議總價作相應調整:
(1)協議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協議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協議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協議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協議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協議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協議建筑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占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協議簽訂后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協議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協議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協議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協議簽訂后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協議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協議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協議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后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后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簽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范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協議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協議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協議規定日期驗收,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協議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協議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協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協議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協議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規定執行。
協議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協議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協議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