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房屋漏水協議書(通用3篇)
處理房屋漏水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商品房在使用期間出現滲雨水現象,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進行維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規定,同意簽定本協議,有以下條款悉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內容:甲方委托乙方:
二、維修時間: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三、維修費用及支付方式
1、項目維修費用為人民幣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2、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維修費用;乙方維修完畢,經甲方認可后支付維修費用的一半,人民幣750元(柒佰伍拾元)。
3、在維修完畢一年期限后,甲方室內墻面未出現滲水現象,甲方負責將剩余維修費支付給乙方;如果維修后再次出現滲水痕跡時,乙方繼續承擔維修的責任,由此發生的維修費用乙方負責,維修至室內墻面不再出現滲水后,甲方再支付剩余750元(柒佰伍拾元)。
4、甲方支付費用的同時乙方給甲方開具合法的發票或收據。
四、維修要求
1、乙方負責全部的維修材料、維修過程中涉及的設備(包括維修人員的防護設備)和組織施工,對于因此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在維修時不得損壞甲方及涉及的其他住戶的外墻窗戶及防盜設備設施,如有損壞將負責將損壞部位進行恢復,為之造成的費用損失有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清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垃圾,并滿足小區物業管理要求。
4、乙方在維修時,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文明施工,維修過程中如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維修必須經凱瑞社區物業管理部門同意認可,維修盡量不影響居民的正常休息。
6、本次維修保質期為年。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時,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時,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竣工日期比合同規定工期每拖一天,按合同價款的百分之十扣除。
六、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歧異時,由物業管理負責人進行調解。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處理房屋漏水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樓頂在使用期間出現滲水問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屋頂滲水及隔熱以及外墻壁剝落進行維修,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1、維修時間: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2、維修地點:
3、負責維修單位:
4、維修方案須甲方確認,并且乙方應在維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5、維修以及維修質量的監督:對于涉及到該房屋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甲方必定期須派人到現場予以質量監督和協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間,施工方有責任對施工時的人員安全負責。
6、房屋維修期的注意事項: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維修之后的房屋質量的驗收和審核:由雙方事先約定(以解決漏水為主)或者以相關行業標準為驗收標準。
8、在維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都由甲方負責予以負擔。
9、根據雙方的協商,本次維修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實施。
10、本工程維修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153000元(大寫十五萬叁千元整),關于費用的支付:無論采取以上任何一種合作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場之后付本次維修費用的50%,在維修結束后付45%,余下5%保修期滿后甲方在行支付。
11、本房屋漏水維修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2、關于保修:保修期60天,自維修結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乙方應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關措施。
1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經辦人(簽名):經辦人(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處理房屋漏水協議書 篇3
戶主方:
維修方:
為保證樓房屋頂漏水維修質量簽訂如下協議,確保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以下簡稱戶主、維修方)
第一條、維修質量標準及要求
1、經戶主方集體討論統一與維修方(可自行選擇合理樓頂防漏維修方式)簽訂本合同。
2、維修地點:農業局家屬樓一單元兩室一廳套樓住家戶樓頂層面。
3、維修質量標準:樓頂層面維修必須在保證不影響樓房的安全前提下進行,維修以解決樓頂層防漏為主。對于涉及到該樓房屋頂(指定維修部分)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戶主方可派人在現場予以質量監督和協助部分工作。
4、維修要求:
①戶主方通知維修方在維修動工之前須進行實地勘察,提出合理共識的維修方案,否則造成的一切費用由維修方負責。
②由維修方具體組織維修施人員,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維修方自行負責。
③維修方要在戶主方指定的時間期限內負責清理完該維修所造成的余泥雜物,并服從戶主方對該維修項目的監督管理,否則造成的損失及費用由維修方負擔。
5、維修工期:在正常情況下2天內必須完成。
6、維修質保事宜:樓頂維修部位的保修起始日期自最后維修檢驗完工之日起計算。在沒有不可抗力及人為因素破壞情況下,樓頂層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3年,即維修合格后應當繼續保修3年。且在保修期內出現漏水的情況后,戶主方通知維修方后,維修方須在2個工作日內響應,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維修方負責。
第二條、維修工程款的約定及給付
1、維修工程款約定金額:3000元人民幣,(大寫:叁仟元)。
2、維修方維修樓頂漏水工程款須按約定不能超出預算,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維修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其它約定
1、維修方因維修而造成的其他責任由維修方負責。
2、如有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戶主、已方雙方各執一份。
戶主方(簽章):
簽訂日期:
維修方(簽章):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