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保密協議書范本(精選3篇)
2024保密協議書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范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信息、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秘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置、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件;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 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數據資料、計算機程序等)和售后服務技術;
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于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 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電腦軟、硬件等;
協議
乙方未經批準、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信息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秘密,舉報泄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_________萬元罰款;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4.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2024保密協議書范本 篇2
銷售人員保密協議書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甲方離職之后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后的就業、任職范圍。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蓋章):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2024保密協議書范本 篇3
甲方: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鑒于乙方在甲方關鍵崗位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經營信息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范圍:
1、甲方之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于保密范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范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目標任務、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促銷活動、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布、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員工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制度、薪資體系、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冊、流程、規則等內容。
3)財務信息: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4)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C、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D、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E、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并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并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4)對于需要具體說明的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于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后返還乙方載體,此種情況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鑒于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主管、內勤、業務、財務、行政)涉及公司機密的職務,在離職后,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系。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系。
4、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5、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市場、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
6、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系,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系,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于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系,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占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后至甲方宣布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雖未從事競業但仍禁止在離職后兩年內泄露在職時掌握的甲方機密信息。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根據不同崗位支付了崗位津貼50-100元,并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后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和競業禁止補償。
4、關鍵崗位人員辭職應遵守聘用補充協議有關辭職條款,應至少提前2個月,經理級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辭職后予以設置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后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復制、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并自愿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2)視情節輕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崗位津貼10倍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給甲方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七、蓄謀惡意損壞行為
鑒于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后,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或利用在職期間掌握的供應商、客戶、競爭對手資源,攻擊甲方、詆毀甲方、破壞甲方公司形象,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八、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