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老人協議書(精選3篇)
收養老人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宗旨,在對于社會中的弱勢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濟,具體實施“安老”計劃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養、養老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養。按規定范圍提供生活、醫療、護理、康復、文體、娛樂等各項服務。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時交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調整時,則按調整后的標準交付費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則辦理,甲方有權根據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安排調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醫療和思想問題。乙方需派員協助解決。
四、為確保老人住院期間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1.老人住院期間需遵守院內一切規定,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實行規范化管理,食堂供應三餐,收住期間老人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水器等危險性電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私自離院發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4.住院期間,老人間如發生爭執、吵鬧,家屬或送養單位及機構有責任配合我院對老人進行說服,若經勸說教育無效,或因突發難以預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礙,而發生打架、傷害他人、尋短見等意外,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醫,所需費用(包括陪人費、交通費)均由乙方負擔(三無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間,住院費、護理費、門診醫藥費需在下月15號之前交齊,不得借故拖延。超過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額1%的滯納金。超過3個月不交費,甲方有權按乙方違約處理,除將老人送回乙方處外,保留起訴的權利。住院老人經請假離院,本院免收離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床位費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緒、心理、性格、生活習慣等原因不適應或不適宜院內生活者,為維護院內其它老人的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辦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絕。
七、住院期間,老人的一切財物由老人處理(三無老人見備注),如遇以下情況,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親屬如要求領取老人財物,需經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區內管理人員認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癡呆或神志不清時,一切財物由法定供養人酌情處理。
2.家屬或老人單位代表接收癡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財物時,須征得本區管理人員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辦理,老人的遺物、遺款,乙方需在30天內辦理認領物續,逾期甲方按捐助處理。
八、備注
1.老人在老人院養期間,若老人逝世,將遺體送:_________殯儀館,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費用由_________負責。
2.老人生前一切財產及遺物,同意由全權處理。
九、乙方的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
姓名:_________
關系: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法定供養人(單位、送養機構):_________
其它親屬:_________
乙方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若有變動,須及時通知甲方更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_________市愛心之家志愿者協會,(乙方)_________老人送養機構、單位或家屬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家屬代表(簽字):_____
老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收養老人協議書 篇2
甲方(收養人):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乙方(送養人):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方式:
收養孩子姓名:性別:民族:籍貫:
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乙方的婚生子王瑞哲,送由甲方收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自愿將婚生子王瑞哲交予乙方收養。甲方表示同意。
2、甲方保證為孩子提供正常家庭的生活環境,生活水平與甲方所在地區基本持平。
3、甲方按時安排孩子入托、就學,資助孩子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特殊情況除外)及其他學業。
4、甲方提供適合孩子成長的環境,為孩子身心健康、學業規劃等方面提供幫助。
5、甲方為孩子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
6、乙方在探望收養孩子時,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并積極配合甲方管理孩子。
7、孩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甲方通知乙方,乙方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有責任有義務到醫院簽署病情告知書和手術同意書,并參與孩子的住院護理,乙方食宿費用自理。
8、甲方在收養孩子過程中,確屬存在虐待孩子情況的,乙方有權提出批評、申訴,甲方將認真對待嚴肅處理并及時糾正。
9、因戰爭、自然災害、重大疾病和交通意外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孩子傷亡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11、乙方把送養孩子的有關證明給甲方;
12、甲方不得收養一段時間又把送養孩子送還乙方;
甲方:乙方:
收養老人協議書 篇3
甲方(收養人):江義,男,身份證號:
姜玲,女,身份證號:
江義之妻。
乙方(送養人):劉亞軍,男,身份證號:
系劉江生父;
江芳,女,身份證號:系劉江生母。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劉江一事,本著有利于被收養人的撫養、成長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平等自愿,并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的前提下,經過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劉江,男, 年出生,現年 歲,就讀于匯文中學;收養一事已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第二條 收養人江義與送養人江芳是同胞兄妹關系,家信在六安市金安區雙河鎮西街,夫婦均身體健康,有固定收入,生活穩定,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三條 送養人劉亞軍、江芳于20__年離婚,被收養人劉江歸女方江芳撫養,收養事宜已征得男方劉亞軍同意。
第四條 甲方保證在收養關系確定以后,對被收養人視同己出,盡自己全力撫養被收養人。
甲方獨立自主撫養被收養人,任何人(包括乙方)均不得出面橫加干涉,
第五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甲方與被收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被收養人與乙方斷絕父母與子女關系,被收養人改隨收養人的姓氏,乙方不得干涉。被收養人與甲方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第六條 被收養人與乙方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乙方不得隨意干涉被收養人的生活、學習等事項。
第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立即生效,被收養人跟隨甲方生活。
第八條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沒有其他任何紛爭。
甲方: 乙方:
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