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假期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學生假期安全協議書 篇1
寒假在即,春節臨近,首先預祝全體學生及家長新春快樂,闔家歡樂!我校為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加強假期安全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確保學生的假期安全,學校特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一、學校工作及責任:
1、教育學生掌握安全常識。利用校會、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了解交通、衛生、防水、防汛、防震、用電、用藥、煤氣、飲食等安全常識。
2、教育學生不涉足河、湖、水庫、機井、工地、車間、網吧、舞廳廳等不安全、不適宜場所,不與不良人員交往,防止受騙上當,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3、教育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守法。同學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容忍互諒,協調解決同學間的磨擦,嚴禁打架、斗毆和伺機報復等不良現象發生。
二、家長工作及責任:
依據《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學生放假期間,家長屬第一監護人,學生在假期內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望家長認真監護自己的孩子,除完成作業外,要教育孩子做到如下幾點: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控制孩子的外出時間,保證不出交通意外。杜絕學生駕駛機動車輛。
2、禁止到水庫、池塘、機井、河流、大海等危險地方游玩,如滑冰、玩水等。
3、注意用電安全,不私自拆家用電器設備,不在變壓器、高壓線下玩耍。
4、遵守安全規則,沒有家長陪伴,不得私自結伙乘車、乘船外出。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觸電,不隨便玩火,正確使用燃氣灶。
6、遵紀守法。不參與任何違規違法活動,不參加賭博及封建迷信活動等。
7、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飲暴食,杜絕煙酒,不吃不清潔、變質的食物,不亂買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確保孩子不出入網吧、舞廳等學生不宜場所;不夜不歸宿;杜絕毒品。
9、教育孩子慎重交友,不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杜絕綁架等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10、利用新春佳節之際對孩子進行感恩教育,做一個孝敬父母老人的`好孩子。不亂花壓歲錢。
學生假期安全協議書 篇2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在過去的一學期里,學校在您的關心、支持下,學校的各項工作得到長足的進步,至此對您的關心表示衷心的感謝。
為貫徹上級安全教育精神,牢記安全警鐘天天敲,加強學生安全防范措施,使孩子在假期里過的安全、愉快,我校特提出如下幾點要求:
1、家長應配合學校,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防范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2、家長要高度重視對子女交通及其它安全,為貴子女的安全著想,不要讓孩子單獨出門,確需外出,應經過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根據交通規則,小學生未達法定年齡,不得擅自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在公路上或大路上行駛;乘坐機動車要特別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事故發生。嚴禁學生私自或結伴去溪、潭、池塘、蓄水池戲水、野浴,要吸取教訓,加強防范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家長要做好用電、用火的安全教育;嚴禁野外用火,以防引發山林火災;發生火災時,教育子女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絕對不能直接參與救火。
4、家長要教育孩子注意飲食衛生,要求孩子不吃零食、不暴飲、暴食,不吃劣質或變質的東西,防止疾病產生和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5、有計劃地督促貴子女認真完成假期作業,鼓勵孩子多看健康、有益的影視節目和書刊,增長見識,開闊眼界。切忌或到游戲室、網吧等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場所,不參加迷信活動,培養和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行為習慣。
6、讓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和公益活動,增強勞動觀念,養成勤儉節約、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教育子女尊老愛幼,助人為樂,對人有禮貌。
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祝愿您的子女在各位家長高度關愛下,過一個安全、充實快樂有收獲的假期。
學生假期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突發疾病或意外傷害的、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的,學校老師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家長要保持通信暢通,因家長通信不暢,不能及時通知的,所有后果有家長負責。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監護人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與學校無關;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造成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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