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投資合作協議書集錦(通用3篇)
旅行社投資合作協議書集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合作雙方基本情況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住址:
第二條 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業務經營事宜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三條 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經協商,共同經營工商登記范圍內的旅游業務及周邊項目。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四條 前期投資
甲方以20xx年xx月1日以前的投資(包括旅行社保證金、門臉轉讓費、前期租金、裝修費用和家具、電腦、打印機等辦公用品及其他資金、固定資產投入)作為前期投資,占股權的60%。
乙方以其勞務估價和前期廣告、網絡推廣費用作為前期投資,占股權的40%。
股權分配僅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協議的保證,不用做其他用途。
第五條 后期投資
20xx年xx月1日以后的投資(不含乙方前期廣告和網絡推廣費用),甲乙雙方各出資50%。
第六條 投資及收益性質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作存續期間,合作雙方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作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作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第三章 業務經營管理
第八條 業務經營的組織架構
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公司的管理機構,是業務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協議規定行使職權。
由于共負盈虧,經協商,甲乙雙方均不領取基本工資待遇,屬無償為合作項目服務。 第九條 日常業務的管理
乙方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業務,使公司能夠保持盈利狀態。甲方有權檢查日常業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甲乙雙方均可以對合作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共同決定。
乙方執行合作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雙方,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協議而造成損失時,應承擔全部的民事、刑事和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每月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財務等情況。特殊情況,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條 人員的聘任
會計由甲方推薦擔任。
其他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十一條 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
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對外訂立合同;
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1萬元支出;
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一方合作人未經另一方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另一方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條 新合作人的加入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三條 新合作人的權利義務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作人的退出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兩個月向對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對方,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十五條 合作人出資的轉讓
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五章 協議解除
第十六條 協議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協議解除: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一方合作人有違反本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由全體合作人協商并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前期投資仍歸各自合作人所有,只對后期投資進行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各自50%比例承擔。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對于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則由私自開展業務的合作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范圍。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同行業競爭的合資項目。 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 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二十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業務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修改內容、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投資合作協議書集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創立雅德藝瓷宜昌營銷中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占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占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旅行社投資合作協議書集錦 篇3
合伙投資人姓名________
合伙投資人姓名________
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投資宗旨:
利用雙方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及銷售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管理及銷售,使雙方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成套焊接與切割機械設備及輔助機具和配件。
第三條、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1、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5、資金增減由決定,并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6、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投資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
2.經營管理:
由出資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_擔任,副經理___________人,由___________擔任,任期_______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_______擔任。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資人私自以合伙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投資人經營與合伙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資。
4.禁止合伙投資人與本合伙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伙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其他事項:
1、糾紛的解決合伙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2、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伙投資人各執一份。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