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協議書十篇
養老協議書 篇1
甲方:x(二人均系XX社區居民) 乙方:x(二人均系XX社區居民)
丙方: (系XX社區居民,長子。經由已故居民x的原
配妻子同意,由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與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次女。
甲方之二與原配(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已故) 甲方和x在xx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x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筑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x,男、xx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x,女、x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x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x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x的一切收入歸乙方,x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見證單位: XX社區居委會 見證人:
20xx年11月10日
養老協議書 篇2
甲方: 得祿鄉人民政府(敬老院)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養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監護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
身份證號:
丙方; 村委會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 生活環境,滿足農村五保供養人員“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結合得祿鄉的實際 ,特簽訂此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在征詢多方的意見后,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及監護人的同時采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盡量為供養人員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2)為供養人員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疏導及精神的安撫,引導供養人員積極鍛煉身體,從容地應對困難,學會快樂地享受生活。
(3)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
(4)提供均衡的營養配餐;
(5)提供必要的住宿條件;
(6)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
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
(7)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
(8)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
(2)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3)在入住期間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4)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5)在突發急病、意外傷害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醫療救助。
(6)監護人對供養人員的生活、健康狀況有知情權;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根據本合同要求的內容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覺遵守敬老院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協助甲方搞好管理,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3)與其他入住老人和諧相處;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5)供養人員在住院期間,監護人有責任來探視以及照顧病人;
(6)乙方要尊重服務人員,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和指揮;
(7)供養人員外出,須在監護人的陪同下或許經得甲方工作人員的允許,外出發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8)監護人家庭住址、聯系方式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供養人員入住的宣傳動員、審核申報,送檢以及敬老院的管理和業務工作;
(2)入住前如實向甲方陳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基本情況;
(3)應經常與甲方和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或善后事宜;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及供養人員的監護人,同時盡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丙方及監護人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處理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丙方及監護人取得聯系,甲方應協助丙方及監護人進行善后處理。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系等。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丙方及監護人取得聯系,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丙方及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則表示乙方、丙方授權甲方自行處理,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后處理,如遺體火化等;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財產歸集體所有;
3、特殊情形的約定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在供養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范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甲方不負責任。
4、本合同關于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5、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擾亂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等造成自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后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親屬、甲方職工、來訪人員等)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五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方會同乙方或丙方另行協商補充,作為協議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章):
日期:
丙方:。
(簽字或者蓋章):
日期:
監護人:
養老協議書 篇3
甲 方:安陽市興達園林科技觀光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陽市瓦店鄉瓦店集
法定代表人:竇云明
乙 方:郝愛玲
住 址:河北省邯鄲市鐵西南大街2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建設興達愛心生態養老護理園項目進行洽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該項目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投資項目的名稱及規模
1.1 項目名稱:新建安陽興達愛心生態養老護理園。
1.2 項目總投資:3.5億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5億元。
1.3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建有公益性和居家式養老公寓、農業研究中心、養老護理學院、中老年女子會所、老年用品商場、星級賓館、青少年科教園地、幼兒園、康復體檢中心、類似植物園的高效農業區等建成后,將擁有養老床位1650個。
1.4 項目的社會效益:招收護理型學生800名,增加就業崗位500-800個。
1.5 項目的選址及用地規模:園區建在瓦店集,安南高速下道口,占地300畝。
1.6 項目建設工期:2年,其中首期建設一年,即從20xx年8月-20xx年7月。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主要內容及條款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1 甲方協助乙方在瓦店鄉租用土地300畝。
2.2 甲方以掛牌出讓方式,按每畝4萬元的地價標準在瓦店鄉瓦店集為乙方提供300畝土地用于建設養老園區。
2.3 乙方繳清加項目用地的土地出讓金,并完成房屋建設經驗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土地、房屋等產權證。
2.4 甲方需負責公關,及時同相關部門溝通聯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 乙方租用土地建基地必須與土地所有權者或土地使用權者簽訂土地租用協議,并及時繳清租地費用;同時乙方必須解決基地農戶的轉移就業問題或者與農戶簽訂收購協議,保護基地農戶的合法權益。
3.2 乙方建園區,在取得土地進場開工建設前必須繳清土地出讓金;在接到入場通知后的兩個月內必須進場開工建設,并按時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投資建設內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性質與用途,也不得擅自轉讓土地,否則甲方無償收回土地,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3 乙方建加工廠必須符合環境保護和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3.4 乙方必須自覺規范經營行為、服從主管部門的管理,按時上報企業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3.5 乙方負責建設期和經營期的安全,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合同生效及違約責任
4.1 本協議未盡事宜本著有利于項目建設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4.2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
4.3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在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4.4 本協議一式陸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余存檔。
甲 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 篇4
養老協議
父母年事已高,身邊需要有人日常照顧,為使父母亨有一個幸福生活,本著公平合理,互幫互助的原則,特制定本養老協議
1設立父母養老金專用帳戶,一切收支全部入帳。(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針對父母的各種補助,工資收入,單位福利金,慰問金以及各子女所兌養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顧費以及因為父母而出現的各種意外花費等項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專人管理,并負責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購及供應,要有帳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帳目管理人采取推舉的方法產生。當帳戶資金短缺時,由子女按比例分攤。帳戶資金節余時,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帳戶資金。
2因父母已需要專人負責照顧日常生活,本著有人出人,無人出錢的原則,按以下方法執行,原則上按長幼順序輪流照顧,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四女兒不參與輪換。父母有選擇照顧人的優先權利,即父母征得相關子女同意后,有權選擇照顧周到者延長照顧時間的權利。若有子女照顧不周現象時,父母和子女有權協議取消照顧不周者的照顧權。若需接送時,由輪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動接回老人。為了靈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辦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兌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顧費納入養老金帳戶。每照顧一個月,負責照顧的人可從養老金帳戶中領回一個月的日常照顧費,輪到某子女時,該子女若無時間,可委托他人代為照顧,照顧費歸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顧權可轉讓,可調換照顧時間,但轉讓和調換不得出現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顧費增加50%。
補充1,生活費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帳戶資金不足時,本著互助原則,子女按如下比例兌出,大兒、二兒、小兒、三女兒各負擔20%,大女兒、二女兒各負擔10%,四女兒負擔自愿。若子女因照顧不周被取消照顧權者,按應負的負擔費雙倍兌出,作為處罰。
補充2,參考目前物價及生活條件,父母日常照顧費暫定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兌出生活費1000元納入養老金帳戶。如果物價及用工上漲,照顧費和生活費也應相應上漲,上漲幅度由父母子女協商解決。生活費節余時放在帳戶中應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補充3,財產分割:父母當家時留有三處宅基地,原則上宅基地及附屬物東院歸大兒所有,西院歸二兒所有,北院歸三兒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預留菜地一塊,其余由承擔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協商解決)
補充4,每年1月1號到15號為本年度全年養老金支付時期,各子女應按時把資金打入養老金帳戶中,若出現拖欠甚至不交養老金的現象,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拒不執行者將以不贍養父母為依據訴于法庭。
補充5,在養老中出現問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協議解決。 補充6,本協議自201 年1月1號起執行
我同意以上條款,并同意 負責管理帳目,自愿遵守以上約定。
同意人 (簽字)
公證人 (簽字)
年 月 日
養 老 協 議 書
養老協議書 篇5
甲方(委托人) :濟南市歷下區 街道辦事處
乙方(受托人) :濟南大家園家政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探索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驗,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將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委托給乙方管理,雙方簽訂本委托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指導乙方在甲方確定的試點社區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審批政府資助的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社區評估上報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試點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8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10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買菜購物、記賬核算,做飯,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潔居室、廚房、衛生間,洗衣、晾曬衣物,讀報、聊天等。
特殊服務項目:協助老人洗頭、洗腳、擦澡、剪指(趾)甲、處理大小便,縫補老人衣服,整理疊放衣服,配合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老人翻身、喂水、喂飯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委托管理期間,居家養老服務員為乙方員工,每月負責服務員“代幣券”的收回、兌現、工資的發放。乙方有聘用、檢查、獎懲、辭退服務員的權利。對甲方推薦的居家養老服務員,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6、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濟南市歷下區 乙方:濟南大家園家政街道辦事處服務中心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養老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宗旨,在對于社會中的弱勢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濟,具體實施“安老”計劃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養、養老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養。按規定范圍提供生活、醫療、護理、康復、文體、娛樂等各項服務。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時交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調整時,則按調整后的標準交付費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則辦理,甲方有權根據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安排調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醫療和思想問題。乙方需派員協助解決。
四、為確保老人住院期間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1.老人住院期間需遵守院內一切規定,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實行規范化管理,食堂供應三餐,收住期間老人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水器等危險性電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私自離院發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4.住院期間,老人間如發生爭執、吵鬧,家屬或送養單位及機構有責任配合我院對老人進行說服,若經勸說教育無效,或因突發難以預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礙,而發生打架、傷害他人、尋短見等意外,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醫,所需費用(包括陪人費、交通費)均由乙方負擔(三無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間,住院費、護理費、門診醫藥費需在下月15號之前交齊,不得借故拖延。超過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額1%的滯納金。超過3個月不交費,甲方有權按乙方違約處理,除將老人送回乙方處外,保留起訴的權利。住院老人經請假離院,本院免收離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床位費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緒、心理、性格、生活習慣等原因不適應或不適宜院內生活者,為維護院內其它老人的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辦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絕。
七、住院期間,老人的一切財物由老人處理(三無老人見備注),如遇以下情況,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親屬如要求領取老人財物,需經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區內管理人員認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癡呆或神志不清時,一切財物由法定供養人酌情處理。
2.家屬或老人單位代表接收癡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財物時,須征得本區管理人員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辦理,老人的遺物、遺款,乙方需在30天內辦理認領物續,逾期甲方按捐助處理。
八、備注:
1.老人在老人院養期間,若老人逝世,將遺體送:_________殯儀館,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費用由_________負責。
2.老人生前一切財產及遺物,同意由全權處理。
九、乙方的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
姓名:_________
關系: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法定供養人(單位、送養機構):_________
其它親屬:_________
乙方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若有變動,須及時通知甲方更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_________市愛心之家志愿者協會,(乙方)_________老人送養機構、單位或家屬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執行。
養老協議書 篇7
贍養人:張,男,52歲,制氧機廠工人;
張x,男,49歲,公司干部;
張x,女,46歲,中學教師;
張x,男,43歲,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 被贍養人:劉,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x(章)
張x(章)
張x(章)
張x(章)
被贍養人:劉(章)
20年月日
養老協議書 篇8
贍養人:張,男,52歲,制氧機廠工人;
張x,男,49歲,公司干部;
張x,女,46歲,中學教師;
張x,男,43歲,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劉,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x(章)
張x(章)
張x(章)
張x(章)
被贍養人:劉(章)
xx年xx月xx日
養老協議書 篇9
贍養人:張聰,男,52歲,制氧機廠工人;
張明,男,49歲,公司干部;
張伶,女,46歲,中學教師;
張俐,男,43歲,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 被贍養人:劉,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聰(章)
張明(章)
張伶(章)
張俐(章)
被贍養人:劉(章)
20年月日
養老協議書 篇10
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委托管理協議書 甲方(委托人) :濟南市歷下區 街道辦事處
乙方(受托人) :濟南大家園家政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探索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驗,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將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委托給乙方管理,雙方簽訂本委托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指導乙方在甲方確定的試點社區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審批政府資助的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社區評估上報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試點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8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10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買菜購物、記賬核算,做飯,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潔居室、廚房、衛生間,洗衣、晾曬衣物,讀報、聊天等。
特殊服務項目:協助老人洗頭、洗腳、擦澡、剪指(趾)甲、處理大小便,縫補老人衣服,整理疊放衣服,配合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老人翻身、 喂水、喂飯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委托管理期間,居家養老服務員為乙方員工,每月負責服務員“代幣券”的收回、兌現、工資的發放。乙方有聘用、檢查、獎懲、辭退服務員的權利。對甲方推薦的居家養老服務員,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6、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濟南市歷下區 乙方:濟南大家園家政 街道辦事處 服務中心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