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保密協議書范文集合(通用3篇)
實用的保密協議書范文集合 篇1
本人,于年月日起,受聘于四川中泰龍家具有限公司。任職,身份證號碼:
為保守公司秘密,保護公司的經營安全和利益,本人自愿嚴格遵守及在任何條件下不得泄露
如下保密條款規定。其具體范圍包括:
一、機密資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暴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別嚴重損害,其范圍:
1、公司經營資料,會議記錄、紀要,保密期限內的重要決定事項。
2、公司中層以上職員人事考核,涉嫌違法違紀調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總結,財務預算決算報告,繳納稅款,營銷報表和各種綜合統計報表。
4、公司有關銷售業務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咨詢調研資料。
5、公司開發設計資料,技術資料和生產經營情況。
6、公司與同行對手的竟爭策略、計劃。
二、保密資料是公司內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其范圍:
1、公司各部門人員編制、調整、未公布的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
2、公司的安全防范狀況及存在問題。
3、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查登記資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營業執照、財務印章、合同協議。
本人承諾,在工作中接觸到的公司上述文件資料,包括人事行政資料、工資資料、考勤資料、財務資料、商業秘密、工程設計資料及其它與公司利益有關的資料,均不會通過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打電話、傳真、電郵、光碟、磁盤、打印資料等等,泄露給廠外第三方或公司內部的其他無關人員。本人進一步承諾,對本崗位的公司材料和資料及其相關的保存載體,如書面文件,電腦文件,磁盤等作適當的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上鎖、加密碼、存儲于安全的電腦路徑等措施以避免其他人輕易獲取有關資料;并且在容易暴露在其他人的視線的環境下做適當遮擋或覆蓋、在談論中不向無關人士談及上述有關資料的內容。
如因本人泄露上述有關資料或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本人自愿承擔三萬元違約金,如給廠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的,廠方可進一步追償刑事及經濟責任。
實用的保密協議書范文集合 篇2
甲方: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鑒于乙方在甲方關鍵崗位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經營信息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范圍:
1、甲方之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于保密范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范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目標任務、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促銷活動、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布、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員工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制度、薪資體系、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冊、流程、規則等內容。
3)財務信息: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4)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C、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D、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E、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并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并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4)對于需要具體說明的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于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后返還乙方載體,此種情況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鑒于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主管、內勤、業務、財務、行政)涉及公司機密的職務,在離職后,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系。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系。
4、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5、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市場、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
6、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系,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系,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于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系,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占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后至甲方宣布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雖未從事競業但仍禁止在離職后兩年內泄露在職時掌握的甲方機密信息。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根據不同崗位支付了崗位津貼50-100元,并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后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和競業禁止補償。
4、關鍵崗位人員辭職應遵守聘用補充協議有關辭職條款,應至少提前2個月,經理級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辭職后予以設置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后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復制、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并自愿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2)視情節輕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崗位津貼10倍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給甲方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七、蓄謀惡意損壞行為
鑒于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后,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或利用在職期間掌握的供應商、客戶、競爭對手資源,攻擊甲方、詆毀甲方、破壞甲方公司形象,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八、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實用的保密協議書范文集合 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與設計方在討論關于______項目設計合同的相關事宜時,鑒于設計方在服務于甲方期間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機會;設計方明白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會對甲方造成損害。為保護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三方長遠利益,甲乙雙方以相互信賴為基礎,雙方自愿訂立保密協議,共同保守雙方的秘密,維護雙方公平的合作關系。其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保密內容和范圍
1.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在本協議生效前及本協議生效后通過任何方式接觸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雖屬第三方但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設計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內容,包括技術、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
(2) 甲方現有開發和技術秘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3) 甲方所有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財務資料及數據;
(4) 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5) 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6) 甲方采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7) 甲方提供之業務、經營、投資、人事及財務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有關產品、技術、商業機密、戰略及未來發展、工程、生產、市場推廣、定價、售后服務、融資、資產、公司結構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信息資料);
(8) 甲方與設計方交談及討論之有關產品、技術、財務、投資、人事及經營相關之內容;
(9) 甲方與設計方往來或交易,任何有關雙方業務合作或服務之契約。
2.以上保密信息的獲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以手寫、打印、軟盤、膠片、電子郵件以及其它可接觸的方式或以口頭方式提供;
(2) 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在雙方合作過程中通過觀察、測試、體驗、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條:非保密信息
本協議規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記錄、文件或資料:
1.已經公開的信息,且不是因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的披露所造成;
2.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公開的信息;
3.在甲方向設計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設計方已通過合法渠道獲得該保密信息,且設計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該信息不受任何保密義務或規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保密責任
1.設計方受本協議約束,僅限于將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設 項目”為目的的作業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設計方及設計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間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資料予不相關之第三人。設計方應當與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設計方人員及設計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簽署保密協議,確保該等人員承擔與設計方相同的保密義務。
3. 設計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設計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托顧問方,接受咨詢方;
4. 設計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復制,仿造等;
5. 含有甲方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作品,如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發表論文、評定職稱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6. 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間內,設計方如發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7.如果甲方書面同意設計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設計方應當與該代表簽署書面協議,使其承擔與本協議相同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8.如果法律規定或任何有關監管機構要求設計方必須對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見、判斷或推論做出披露時,設計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9.設計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圍僅限于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或任何有關監管機構強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圍。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時,設計方必須盡力確保有關部門對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 在雙方合作終止的情況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設計方應立即將設計方或設計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與甲方相關資料,包括基于相關資料,由相關資料產生的或反映了相關資料內容的一切復印件、復制文本、總結、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記錄,交還甲方,并永久性地銷毀任何以電子、磁性或光學載體形式儲存的任何副本或復印件。
11.設計方不得對外以任何方式宣傳為甲方做過該項目設計,以防止競爭對手通過設計途經了解甲方技術機密。
12.設計方不再對甲方以外的客戶設計同類項目。
13.設計方除有權為雙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協議不表明設計方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許可使用權或其它權益。
第四條:保密期間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開,設計方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三條承擔保密義務,設計方根據本協議承擔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設計方同意在下述情況下對甲方作出全額補償并保證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損害、損失、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及執行該補充的費用)或責任:
(1) 設計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兩年內未經許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 設計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兩年內未經許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 設計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
2.設計方人員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設計方應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3.設計方代表在服務期間知悉甲方保密信息兩年內泄露甲方秘密的,設計方應于該代表就泄密給甲方能夠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知識產權
1.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其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2. 設計方在本設計合同期間為本項目設計所產生的設計成果,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設計方不得向其它任意第三方提供該設計成果。
第七條:爭議與仲裁
1.若出現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及對本協議中條款存有疑議時,甲乙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共同協商,共同解決。
2.當爭議無法解決時,經任一方申請,應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上訴。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乙方(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