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賠償協議書(通用4篇)
施工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于 年 月日受雇進入甲方木工施工班組,乙方于 年 月 日在項目施工時不慎摔傷,后經甲方及時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現已治愈出院,治療期間甲方委派其妻子對乙方進行醫療陪護,并已付清乙方在治療期間的一切費用(含醫療費)。鑒于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訴事件給予相應賠償并提出離職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由甲方一次性給乙方支付賠償金(包括后續醫療費、傷殘補助金、護理費及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現金付款),以終結雙方因此事件產生的賠償問題及其他一切權利義務關系。
二、乙方在收到賠償金后,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就上述事件主張其他權利,并放棄追究甲方及公司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就上述事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如乙方違背上述約定,給甲方或公司造成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甲方在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三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賠償款,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賠償款之日搬離項目部。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見證人簽字:擔保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對乙方人身損害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受甲方雇傭期間人身權益受到損害。在乙方住院及休養期間,甲方已支付了包括乙方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等一切費用。
二、在乙方受傷休養期間,甲方已按乙方的工資標準(XX元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另外,甲方再支付給乙方個月工資元。
三、乙方經傷殘等級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為九級,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對該損害達成一致,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一次性付給乙方 元(大寫:)
四、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對協議全部內容不得反悔,任何一方反悔即視為違約,應承擔二、三項賠償金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施工賠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自愿自行修理因甲方施工損壞之房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定簽訂立本協議書。
一、乙方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二、受損房屋處置原則:一是乙方自修原則;二是雙方約定賠償原則。甲方對此無異議。
三、在房屋修理期間,乙方自行解決因自修房屋給日常生活帶來各種困難。
四、甲方應盡義務:
(1)因乙方自修房屋,考慮到甲方施工和房屋修復造成乙方房屋結構以及裝璜損壞,并因此給乙方租戶生活帶來的各種不便,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房屋賠償費人民幣___元(大寫___),由乙方自行修理房屋和恢復室內裝潢。
(2)根據本承諾書第四條:甲方給予乙方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元,上述費用由甲方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
(3)如果房屋以后發生質量問題,并經檢測確認確實由于甲方此次施工導致的,甲方仍然需要支付修復乙方修復房屋所需費用。
五、本承諾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變更和解除,否則應承擔責任。
六、本承諾書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乙方: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賠償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維護___小區25、26、27、28棟樓居戶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建筑施工補償協議》,因為乙方在___小區施工對小區25、26、27、28棟樓居戶出行安全、生活環境、噪音污染等造成了一定的傷害或加重,約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適當的經濟補償作為對居戶傷害的回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建筑施工時間
雙方約定,施工的期限為20______年3月至20___年10月,總計2.5年,商討的賠償金額依此期限計算,如果施工方未能按時完工,則補償金額作相應增加。
第二條在不影響施工進度的前提下。
夜間建筑施工應盡量降低噪音的污染,盡量減小對小區居戶休息的影響。
第三條:在協議施工期間。
盡量減少因施工對小區居戶的出行安全、生活環境、噪音污染的影響,以免對小區居民造成更加嚴重的潛在傷害。
第四條:乙方在簽訂協議后,必須按時足額的將經濟補償賠付到位。
逾期應按協議的方案增加補償,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五條:賠償金額:
經小區居戶全體會議研究決定,賠償金額為每戶每年4000元,共計10000元,小區25、26、27、28棟樓居戶共計144戶,因施工逾期,根據逾期時間,按上述商討的金額與時間的比例進行追加補償。
第六條:賠付時間。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每戶的'補償足額賠付到位,逾期按銀行三年期商業性質利率計算追加賠付金額。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