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代持協議書(通用3篇)
投資代持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人民幣 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的 %,以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承擔在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乙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投資代持協議書 篇2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鑒于:
1、乙方向甲方推薦并協助甲方參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權投資項目;
2、甲方決定以乙方名義向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出資并由乙方擔任合伙人,再由向投資并成為的股東。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本次投資事宜達成本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 萬元,并由乙方投入;乙方在成為的合伙人后,按如下順序與甲方分配 萬元出資額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紅、出資份額轉讓或者清算后的收益)。
1、甲方優先收回投資本金 萬元,但乙方并不能對甲方的本金收回做任何的擔保,甲方的本金收回及收益分配均源于對應的 萬元的出資額的收益。
3、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負擔各自稅收。
4、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嚴格保密,非經另外一方許可不得單獨對外披露協議內容。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協議一式二份,本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代持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購買房產一處,現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乙方同意代替甲方持有該房產,而甲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所有權人。為明確該房產的權利歸屬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房產的基本情況
該房產位于 ,產權面積為 平方米。
二、代持方式
1、現甲方已支付上述房產的首付款并辦理了銀行按揭貸款。待交房時甲乙雙方共同將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等辦理在乙方名下,甲方支付交房所需的各項稅費。
2、上述房產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一切權利屬于甲方,乙方僅代甲方持有該房產不享有房產的任何權利。
3、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出具一份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特別授權甲方處理與該房產有關的管理、處分等一切事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該房產的產權,為該房產的實際所有權人,甲方有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該房產。乙方承諾為甲方行使所有權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2、因購買該房產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產首付款、銀行貸款、稅費、產權登記費)由甲方承擔。
3、因該房產使用或經營產生的稅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修繕費等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該物業造成第三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屬于房產所有權人責任的,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權隨時與乙方解除本協議,并將房產過戶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辦理過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對外出租、出售,也不得以該房產對外設定抵押、質押。
2、若乙方出現對外負債可能導致該房產被第三方查封、扣押、拍賣等情形,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辦理該產權的過戶手續。
3、乙方向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后,乙方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行使權利,并不得撤銷該授權委托。
4、在甲方提出解除代持協議時,乙方應當無條件同意,并且配合甲方辦理過戶等手續。
四、違約責任
乙方代甲方持有該房產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若甲方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將房產過戶到甲方名下。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全額賠償。
五、協議解除
1、甲方要求將房產過戶的,房產過戶完成協議解除。
2、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甲方要求解除協議,協議解除。
六、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該房產的《商品房購銷合同》、產權登記證、土地所有權證等與房產有關的所有證件由甲方保管。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