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共同經營飯店協議書(精選3篇)
合伙人共同經營飯店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經營“自家人”餐飲上饒縣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獨特風味、管理優勢、資金優勢,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餐飲名稱為:
經營場所:
法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期限為六年。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本合作投資共計人民幣)。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中途不得隨意請求分割退出,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征得其他出資人一致同意方可。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退還。
2、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以銀行轉賬憑證為準)計人民幣___(大寫:___),占總股份的___%。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共同經營飯店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幸福村部分土地經營權轉讓共同種植、經營農作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經營形式
甲乙雙方采取股份制經營形式,其中:
甲方占總股權51%
乙方占總股權49%
乙方投入人民幣: 作為雙方合作風險抵押金。
二、 合作經營期限
以幸福村民與甲方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間為準。
三、 費用、利潤結算
1. 在協議履行中,所發生的土地租賃費、人工費、油料費、維修費、專家費、利息等經營費用均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2. 成品糧以外的附料(玉米桿、軸)所產生的收入一同計入凈利潤,作為經營利潤的組成部分。
3. 每個經營年度末,結算經營凈利潤,按照甲、乙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攤。
四、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協議履行期間投資資金的融資。
2. 甲方負責對承包土地的田間種植技術指導。
3. 甲方負責對土地種植期間農資的供應和協調。
4. 甲方負責對承包土地成品糧的回收。
5. 甲方負責乙方承包地上農作物種植過程中的監管工作(包括財務核算、費用列支、田間管理等工作)。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組織所在村村民落實土地承包工作,并協調村民與甲方辦理土地承包手續及每年的承包價格。
2.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保障的合法權益。保證合同期內甲方電價格合理、用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3. 協助甲方進行田間種植技術的管理,進行農資新技術的開發、宣傳和應用。
4. 在協議履行期內,乙方負責監督所屬村民,不得重復將土地經營權進行轉讓給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因土地轉讓出現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若致甲方遭受經濟損失,乙方與所屬村民共同進行賠償。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5. 在協議履行期內,乙方負責田間管理,對非自然因素造成的缺苗、苗株被破壞等情況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對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照損失金額在乙方保證金及收益中扣除。
6. 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負責秋收期間管理工作,對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秋糧被盜的情況,按照損失金額在乙方保證金及收益中扣除。
7. 乙方定期向甲方匯報田間種植管理情況,以及費用支出情況。
五、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一) 在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根據甲方的損失情況經乙方于所屬農戶協商減免當年的承包金。
(二) 在協議履行期內,若乙方所屬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村民去世,其他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繼續在合同期內轉讓土地經營權。
六、 違約責任
在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同的約定,即視為違約。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協議及其所屬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須支付相應經濟損失的違約金給甲方,并退還之前所支付的全部土地承包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不予退還甲方的承包金,并且解除此協議。
七、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有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電話:
甲方負責人:
乙方:幸福村分社
乙方電話:
乙方負責人:
簽訂時間:
合伙人共同經營飯店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合伙宗旨以健康、營養、味美、便捷為理念,打造味傳天下餐飲品牌,促進飲食服務業的發展。
第二條:合伙字號、合伙字號使用限制和合伙期限
雙方確定合伙飯店名稱為:味傳天下,該合伙名稱歸甲方所有,在合伙終止后,甲方有權繼續使用,乙方在合伙終止后無權使用該名稱。合伙期限為年,自起至止。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新疆風味菜肴,餐飲服務,置辦酒席。
第四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對出資質量的保證和互負的告知義務
1、甲方以位于鎮村道旁的平方米的自有房屋(房屋證號為:)投入合伙經營。甲方應保證此房為其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證該房沒有抵押、出租、出售等影響合伙經營的情況,保證該房屋能夠用于餐飲服務的商業用途。因為甲方投入使用的房屋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元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伙終止之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該房屋出售、出租或抵押,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該房屋的使用。
2、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雙方同等承擔。辦妥手續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內。
3、乙方負責從新疆招聘技術人員并主要負責技術方面事務,技術人員到位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內,或者是辦妥經營手續后的天內。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內,先期投入元現金對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廳和后廚進行裝修,并負責購置桌椅等餐飲設備,具體是:
5、甲方承諾在飯店開始正常營業后的連續4個月內的所有收入均歸乙方所有,以補償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和購買設備的費用及風險,甲方在此期間內既不負擔任何費用(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的費用等)也不取得飯店的收入。在此4個月時間內的經營風險,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如果飯店在此4個月內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對于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設備,甲乙雙方合意這樣處理:
6、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伙終止,經營飯店的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產生的衛生、稅務等所有經營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同等比例承擔。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互負如實告知對方情況的義務。甲方對本地區外來因素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如實告知乙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對事關合伙發展的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損失。
8、雙方在履行上述1-7條約定時,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伙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本合同中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及出資的轉讓
1、入伙,雙方約定在合伙期間內,不接受他人入伙。但確因業務需要的,雙方另行協議。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出資及經營權。
第七條:合伙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所有合伙事務均由雙方共同協商和討論決定,不設合伙負責人。如有設的必要再另行協議。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雙方清理合伙事務,如有盈余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虧損則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合伙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
(2)對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設備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合伙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2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1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