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人員、臨時工聘用協議書(精選3篇)
外用人員、臨時工聘用協議書 篇1
職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聘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考試、考核合格及醫院院務會研究決定,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 日止,期限為 。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 崗位承擔工作,并服從甲方因為工作需要的臨時調整崗位。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每月輪休4天(春節及婚喪假除外),余假不計算補助,不允許兩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連休。
4、乙方基礎工資同新聘正式職工標準,另加崗位提成 ,每增加一年工齡基礎工資遞增 元/月(從 年計算)。
5、乙方在簽訂合同后1月內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手續,本人不參保者其單位繳納部分不支付現金,合同期滿后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其他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
6、上級人事部門辦理招工手續,如基本條件相符,可根據乙方表現,優先考慮,擇優錄取。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醫院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醫院因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國家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五、雙方協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聘用期間由于某種原因對甲方所造成的醫療差錯事故嚴格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及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向甲方上繳 元醫療風險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不再續聘時,且未對醫院造成損失的,將在2個月內退還,否則根據其損失酌情扣減,損失超過 元者必須繳清,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3、甲方派乙方外出進修學習的人員,回院后必須在甲方工作滿五年,否則由乙方按200%賠償甲方進修期間所支付的所有費用并扣除全部押金,不服者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4、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間如上級政策有變動,按當時政策辦理。 5、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六、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外用人員、臨時工聘用協議書 篇2
茲由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職工(簡稱乙方),所聘職務: 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聘用時間: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工期∕),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工資待遇
試工期間乙方工資按 ∕ 元/月發給,試工合格后,由甲方正式核定乙方月工資為 元/月。同職工發放辦法。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未提前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違約方應賠償違約金 元。
四、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給予乙方與本企業職工同等的政治待遇。
五、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分配,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企業的'全面管理,保證完成任務,積極參加企業的各項公益活動。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條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人事、財務、乙方各一份。
八、本合同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
九、其他雙方協商事宜。
乙方為下崗職工或協保職工,甲方不再為其交納四金和承擔各種費用。
甲方領導簽字: 乙方本人簽字:
甲方(公章): 直系親屬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用人員、臨時工聘用協議書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過戶協議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代辦過戶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委托代辦以下條件的房屋的過戶手續(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勿填),
座落:_ ___ □;樓房為___室___廳___衛□;平房為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____□;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是否出租;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權屬: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房屋過戶協議書或以書面形式將本房屋過戶協議書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 甲方義務
。ㄒ唬⿷鍪旧矸葑C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ǘ⿷獙σ曳降木娱g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ㄈ⿷獙σ曳教峁┑姆课葙Y料保守秘密
(四)應保證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所托房屋依法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代辦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ㄎ澹┘追綉WC為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應滿足乙方代辦業務的特別條件要求;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房屋過戶協議書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辦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
。ㄈ┎坏锰峁┨摷傩畔、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ㄎ澹┦杖〈k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痉课葸^戶協議書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 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房屋過戶協議書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的房地產權證辦出視為委托事項完成。
第六條 費用與傭金
。ㄒ唬┐k業務所收取的費用
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買賣交易雙方的契稅費)。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代表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第七條 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條 本房屋過戶協議書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房屋過戶協議書。
第九條 違約責任
。ㄒ唬┘追竭`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ǘ┘追轿慈缂s支付代辦費用的,應按照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ㄋ模┮曳竭`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ㄎ澹┮曳降∮诼男斜M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費用;
第十條 房屋過戶協議書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房屋過戶協議書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ㄒ唬┨峤籣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蛴泄茌牂嗟娜嗣穹ㄔ浩鹪V。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房屋過戶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房屋過戶協議書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房屋過戶協議書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房屋過戶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房屋過戶協議書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 ________居間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