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介服務協議書(通用7篇)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書 篇1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經濟信息服務項目,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_________進行經濟信息(中介)服務。服務內容、形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應提供給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履行服務的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提供服務的標準和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給乙方報酬為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
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
③共他方式: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
七、保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生效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時間: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書 篇2
委托人:居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目前建筑市場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擬施工承包項目工程委托乙方進行居間服務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委托事項: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項目。
2、具體要求:為甲方爭取較好的合同環境。
第二條:居間服務期限
從工程項目跟蹤至合同簽訂。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與總包方簽訂該項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務完成,甲方應付給乙方簽約合同中金額的2.5%報酬。
2、支付方式:建設單位第二次撥款至工程總造價35%時,甲方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在居間服務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合同爭議人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如有其它工程項目合作另簽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中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明確的酬金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簽訂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動失效。
委托人:________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居間人:
電話: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書 篇3
委托方(甲方):北京某投資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北京_________公司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項目名稱:____市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項目進行專項咨詢服務,并支付相應的咨詢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_____》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咨詢服務的內容如下:
1、咨詢服務的目標:
達到項目委托方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的要求。
2、咨詢服務的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綜合市場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建設內容有道路及停車場工程、電力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熱力工程、公共設施工程及綠化工程等基礎設施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3)在項目進入評估工作階段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報告進行說明并對報告進行修改、調整和補充。
3、咨詢服務的方式:以文字報告的方式提供服務。
第二條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咨詢服務工作:
1.咨詢服務期限: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咨詢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項目區的總體情況介紹;
(2)項目建設方案的初步設想;
(3)有關項目建設內容的基礎資料和數據;
(4)項目區地理位置圖等。
2、提供工作條件:
(1)確定一名主管領導負責項目的協調工作;
(2)指派一至二名業務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配合乙方進行報告的資料收集工作和聯絡工作。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咨詢服務費總額為:100000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
2、咨詢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為:“資金申請報告”交付甲方后15天內支付全部咨詢服務費100000元(拾萬元整)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六條雙方確定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咨詢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咨詢服務工作的形式:以完成“資金申請報告”文本的形式進行。
2、咨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按照甲方在項目委托時的要求和國家、地區有關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的規定執行。
3、咨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由甲方審查的39;方式進行。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北京_________公司
第七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三、四、五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5%的費用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五、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5%的費用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田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市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北京某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書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房產委托乙方代為銷售。
1.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為:
房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層_________ 、附屬設施__________。
3.該房產擬售價格不得低于(大寫)
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的所有信息,并保證房屋信息的真實性。
三、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代理甲方與買方談判、簽約,協助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戶登記手續后,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_________%(超過_______萬的部分以_______%累計,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為代理傭金。
五、甲方保證不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聯系,包括互留聯系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傭金的行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或發生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乙方有權提出兩倍于代理傭金的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如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并給予補償。
七、委托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托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
十一、本合同從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房產委托乙方代為銷售。
1、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為:
房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層_________ 、附屬設施__________。
3、該房產擬售價格不得低于(大寫)。
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的所有信息,并保證房屋信息的真實性。
三、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代理甲方與買方談判、簽約,協助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戶登記手續后,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_________%(超過_______萬的部分以_______%累計,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為代理傭金。
五、甲方保證不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聯系,包括互留聯系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傭金的行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或發生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乙方有權提出兩倍于代理傭金的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如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并給予補償。
七、委托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托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
十一、本合同從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書 篇6
中介方:(甲方)
賣方:(乙方)
1、乙方委托中介方將位于 私房一棟或公房一套 層,有, 證件,產權證人姓名 , 結構,裝修,介紹給買方,土地面積 ㎡,建筑面積㎡,房屋預售價為元(人民幣: )。
2、甲方負責該房屋廣告、咨詢、宣傳,介紹客戶,促成買賣雙方達成協議。
3、乙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信息,必須真實,無產權爭議。若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凡是甲方介紹給乙方的買方客戶,不論時間長短,決不允許乙方與甲方的買方客戶私下達成買賣協議,買賣雙方談成,乙方收到購房定金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中介費,中介費按房、地成交價的3%支付元(人民幣: ),中介費一次性付清。若遇違約私下達成買賣協議,由乙方向甲方雙倍地支付中介費。
5、如不屬中介介紹、聯系的買方與本中介無關。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應,必須依照《合同法》條款執行,以上條款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違約必究。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做備查。
備注:
賣方:
中介方:
年 月 日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書 篇7
受托人: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層級屬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 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給受托人,分別為一次服務費和二次服務費。本協議簽訂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務費、申請院校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受托人獲得所申請的院校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務費。受托人收到該款項及簽證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委托人申請院校的數量及相應的服務費分別如下:(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一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C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第三條 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納,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轉交):
a、校方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院校申請費、留位保證金、學費、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護人費、接機費等):由委托人按申請院校的要求交納;
b、使(領)館簽證費:由委托人按遞交簽證時前往國使(領)館具體要求交納;
c、體檢費:由委托人按前往國使(領)館指定醫院的要求交納。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辦公證,公證費由委托人按公證處的要求交納;
e、以及交納以上費用可能發生的銀行手續費。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請多于3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務費,此費用無論學校錄取與否,都不退還。具體參見《補充協議》。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教育制度和申請院校的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2、結合委托人條件幫助委托人選擇前往國的學校和課程。委托人選擇的擬留學國家的院校名稱如下:
學校1、 專業:
學校2、 專業:
學校3、 專業:
委托人獲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申請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雙方協商一致后,受托人可為委托人按照擬留學國家院校及使館規定辦理延期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幫助和指導委托人填寫各類申請表格;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有關手續。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若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委托人需要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協助委托人再次申請赴擬留學國家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七條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其所申請的學校及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聯系所有相關事務,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與委托人本人聯系的情況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受托人可為委托人聯系。
3、如委托人為18歲以下學生,應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后,委托人為受托人代為聯系在擬留學國家的監護人服務;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若委托人無法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應與受托人協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條 委托人一經選擇了相關的專業或學校,不應隨意改動;如果委托人堅持更換已選定的專業或學校,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委托人負擔;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擔保人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等發生變化, 須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
第十三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擬留學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全部義務而未被所申請院校錄取,委托人可憑校方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退還委托人一次服務費。
第十六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的全部義務卻被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拒簽的,委托人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分別退費:(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B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C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協議,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服務費。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簽證后,視為合同、協議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 委托人通過受托人申請院校、辦理簽證過程中向所申請院校、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費規定向相關主體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但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和交納服務費單據原件、校方或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拒絕證明、委托人退費申請書)后,7 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相關規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費手續,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簽字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書中詳細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權利等。受托人將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銀行匯款手續費由委托人負擔。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退款要求,即視為委托人放棄。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戰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申請學校及辦理簽證延誤或停止,受托人將不承擔相關責任。但受托人可為委托人順延辦理。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本合同對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影響范圍之外的情況不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擬前往國大使館、擬前往國政府、擬前往國院校等機構決定的事項。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委托人所簽訂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請的院校、專業等意愿的書面意見,經受托人書面確認后,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變更。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所稱"合同"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協議"是雙方補充協議。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條 若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在合同、協議上簽字認可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條 申請出國留學屬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本合同沒有提及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發生的`生活費及由此產生的誤工費、誤學費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由委托人自行負擔,與受托人無關;若屬于退款情況,則執行上述退款條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同意的附加條款: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章)
經手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