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用土地協議書(通用3篇)
關于借用土地協議書 篇1
出借方(甲方):____
借用方(乙方):____
乙方因北辰雙青新家園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向甲方借用辰雙青新家園4#地塊作為道路施工材料(碎石、白灰粉、煤灰、土方等)臨時堆放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愿無償將4#地塊借用乙方,雙方協議如下:
一、如甲方需用該地塊,乙方需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內清場,予以歸還。
二、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三、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土地借用協議書5篇合同范本。
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五、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用土地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文鐘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把原養殖廠的土地及廠內的全部房屋轉讓給乙方,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于_____年在教育達標時,建教學樓一棟、地面硬化、排水、鍋爐房等室外工程,總投資_____萬元,因當時無資金兌現工程款,現欠乙方工程款_____萬元。經甲方會議研究,同意以養殖廠的土地及房屋抵頂建筑工程款。
二、甲方養殖廠的位置:
在_____文鐘村十一組后面,東面是李明福建筑公司,北側是九組姜華地南,中間有便道,西側是十一組耕地。
三、土地面積為:
北側東西寬:102m,南側東西寬:113.5m,東側南北長68m,西側南北長67.5m,總計面積為:(102m+113.5m)÷2×(67.5+68)÷2=107.95m×67.75m=7300.06m,折合畝數為:10.96畝,后附土地平面圖。
四、養殖廠共有磚木房屋41間、30間飼養舍、11間辦公室,建筑面積總計為:飼養舍867平方米、辦公用房建筑面積245平方米,后附房屋平面圖。
五、土地轉讓費總計為_____萬元,房屋評估價為_____萬元,土地、房屋兩項轉讓費共合人民幣_____萬元整。
六、轉讓費兌現辦法及兌現時間: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以現金付給甲方土地、房屋轉讓費_____萬元,轉讓費付清后,甲方用現金方式付給乙方工程款(按工程審計金額為準)。
七、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時間為伍拾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房屋所有權歸乙方。待國家及其它單位征占該土地時,發生的各種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房屋所有補償費也全部歸乙方。
八、乙方要求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時,甲方必須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國有土地手續及其它證照,所需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果乙方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九、此協議一式叁份,由公證處公證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望甲、乙雙方按照協議所規定的內容執行,出現糾紛或有異議時,甲已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解決。
甲方:_____文鐘村委員會(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借用土地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鑒于:
1.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 年。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該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土地使用權。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范圍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證號、宗地位置、宗地面積、批準用途等內容詳見土地使用證)。
2.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本合同租賃范圍。
3.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
第二條租賃期限
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分兩段,即第一段為5 年,自____ 年____月___日起算,至第二段為自____ 年____月___日起算,至____ 年____月___日。
第三條租金
1.第一段(____ 年____月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日期限內)乙方每 年支付甲方租金貳萬元人民幣。
2.第二段____ 年____月___日止,乙方每 年支付甲方租金叁萬元人民幣。
3.在租賃期間,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車(一輛)乙方免費清洗,如需美容,則美容費用由甲方自理。
4.乙方在租用的五 年內,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 年支付甲方,租金應于每 年 月 日前付甲方。
5.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 年,支付一 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內,由于政府規劃、拆遷等自然災害引起無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在乙方租賃期限內,如乙方不提出終止合同,甲方不得將土地轉租他人使用。
第四條土地用途
1.本宗土地系供洗車場及汽車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自行裝設。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乙方可隨時歸還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內,水電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費用由乙方負擔。最后一期水電等應由乙方負擔之費用,乙方應于遷離前向甲方結清。
第六條本合同租賃期限未屆滿前,一方擬終止租約時,應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 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 年限的租金。并支付給甲方以未滿 年限每 年 000元作為損害賠償。
第七條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權終止租約并請求損害賠償;
1.違反第三條之規定者。
2.積欠租金額達二個月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者。
第八條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間,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時,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蓋的房物改造等設施,由乙方自行帶走,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本合同書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