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店協議書標準版(精選3篇)
合作開店協議書標準版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考查認定合伙開設 ,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總投資約為60萬元(以正常營業實際投資額為準,包含裝修、租金、設備等實體店鋪的所有物件及經營餐廳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資;乙方以經營該餐廳所需技術性管理作為出資。
合伙期間甲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甲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個人工商戶,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三條 合伙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餐廳自正常營業開始四個月,甲方每月給付乙方工資5000元,共計20000元。從第五個月開始,乙方不再領取工資,雙方按照約定進行盈余分配。若餐廳正常營業后 月內,仍然沒有盈利或是虧損,則乙方需退還甲方所領的工資,作為對虧損的補缺。
第五條 入伙、退伙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合伙經營期間,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該協議,未經對方同意而自行退伙,則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如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餐廳由甲方指派財務人員,負責財務工作;
3、對外以餐廳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聽取乙方餐廳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策劃餐廳的定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日常運營及管理;
2、負責餐廳產品材料采購;
3、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種工序及操作的標準;
4、負責餐廳員工的招聘、培訓及管理。
第八條 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盈余,盈余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條 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十條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相似或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 年 月 日
合作開店協議書標準版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的考慮和充分協商,決定合伙經營寵物商店,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達成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甲、乙雙方暫共同租賃座落于用以經營由乙方任法人代表的店名為的寵物商店。經營范圍為:
第二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終止或繼續合伙。
第三條 股份、出資、債權債務、利潤的分配
1、甲、乙雙方各占店鋪50%股份,店鋪的投資、債權、債務和利潤均按1:1的原則承擔或分配。
2、前期店鋪的`租賃、裝修、進貨等各項投資(截止于 年 月日),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后期如要擴大經營規模、改善店鋪形象或經營方式、增加經營范圍、增強行業影響等等需要繼續投入資金,須經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后進行,雙方仍按1:1投入資金。
3、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伙期間,店鋪資金以及店鋪物品、債權債務、來往賬目均為共有,任一方不得隨意支取、分割,經營賬目由雙方共同保護和管理。
4、店鋪實現盈利后,原則上按月結算盈利,雙方按比例收取經營利潤。此外,店鋪賬戶余額及現金達到兩萬時(即賬戶余額+現金≥兩萬時),甲、乙任何一方可提出分配利潤,但須保留繼續經營的必要資金。
第四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在本協議簽訂后,允許新成員入伙,但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①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③簽訂新的協議書并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方可退伙,且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合伙人;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伙人的權利
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包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經營性合同、協議;
2、對合伙事項進行日常管理,共同決定合伙事項;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收取和支付經營中的債務;
5、分配盈利。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私自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并贏取利益。禁止任一合伙人另在鉛山縣范圍內再開經營寵物及寵物用品的店鋪(包括與他人合伙經營相同店鋪)。違反本條者,另一方可要求對方退伙,且獲得店鋪總資產30%以上的賠償。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推舉雙方認可的中間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份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作開店協議書標準版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