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通用10篇)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經全體家庭成員協商達成如下分家協議:
第一條、甲方分給乙方的房屋狀況:甲方除自己居住______㎡外,分給乙方面積為______㎡。
第二條、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后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房屋產權證編號:______
第三條、在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中,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分給乙方,乙方同意此分得的房屋。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單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申請解決。
第六條、房屋圖紙:______
第七條、每月支付200元贍養費______和______。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日生效。
協議人:______
甲方:______(簽字)乙方:______(簽字)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2
為了更好的發揮大家庭理財的作用,更好地發揮小家庭服務大家庭主觀能動性,享有年青人獨立的自主權和支配權,享有獨自承擔社會關系能力,經共同協商,對現有的主要生產資料作如下分家處理;
一、承包土地許__:龔成華屋后,旱地,1畝,東曹先清竹林邊;西曹先清老林邊;南陳__田坎;北高坎。王__:天坑包,旱地,0.98畝,東韓定香老林邊;西__光田坎;南韓定香老林邊;北黃林田坎。吳光蓮:第一方田,水田,0.3畝,韓下明田坎;西公路;南鄒大全田坎;北龔明全田坎。墓灣,水田,1.31畝,東老林邊;西老林邊;南老林邊;北韓定香田坎。自留地歸吳光蓮經營。
二、房屋:兩弟兄平半逢堂直出。許__為右半,王__為左半。但弟兄二人各出6000元,其不足資金由二老自籌,重建其舊房居住。
三、現有的21000元債務由二老承擔償還。
四、未盡事宜以共同協商協議為準。
長子:簽字次子:簽字長媳:簽字次媳:簽字母:簽字
2月28日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3
__________縣__________村民_______戶,因何某1、何某2兄弟二人均已經成婚,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父親、母親及妹妹何某3,以及長輩何某、吳某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以及父母今后的贍養義務。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房產分割:
原有房產位于前宅橋頭,共計309。2平方米,包括已建90多平方米以及舊房子及空地200多平方米。已建90多平方米外加空地共計148。15平方米歸大兒子何某1,房屋位置如下:東與何某2房屋相鄰,南是自家曬場,西邊某何房屋,北靠大路(其中3。4__8部分為何某1家做正門用,不準建房,影響何某2家采光)。其余的舊房子以及空地共計161。05平方米歸何某2所有,房屋位置如下:東至溪,南自家曬場,西何某1房屋,北靠大路。
二、父母的贍養協議:
1、口糧(每月所需大米)由何某1承擔,現有兩塊山地歸何某1管理,所得款項均由何某1支配,如果何某1不能履行義務,山地歸還父母管理,所得款項由父母支配。
2、父母的醫藥費以及其他費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擔(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擁有的部分錢物之后不夠部分),其中何某1承擔所需費用的,何某2承擔所需費用的。
3、當父母臥床不能自理時,兄弟兩人輪流照顧,輪到一方照顧時,如果需顧保姆的,費用由顧保姆方自理。
4、兄弟兩人各拿出一間房子供父母居住,用于父母的養老。
三、本協議共2頁一式四份,父和母、何1、何2、何3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雙方對以上協議均不得反悔。未盡事宜兄妹三人協商解決。
立協議人:立協議人:
父親:______大兒子:_____
母親:______二兒子:_____
見證人:______女兒:______
見證人:_____村村委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4
主分人:馬恒成、馬碗云
我是錢清鎮白馬山村村民馬恒成,妻馬碗云生育四個兒子,一個女兒,長子馬敏君、二兒子馬明良、三兒子馬萬祥、四兒子馬小強、長女馬菊仙。目前兒子已婚配,女兒早已出嫁,現有土地莊落馬家縷國號5-1-8,宗地267樓房三間,面積114平方米;宗地271樓房一間,面積37.74平方米,根據現實情況,由父母做主、兒子、女兒共同協商同意,主分家如下:
一:長子馬敏君另建新房,不分得父母繼承遺產,作自愿放棄權利。
二:二兒子馬明良分得土地莊落馬家縷國號5-1-8宗地267樓房三間,面積114平方米。
三:三兒子馬萬祥另批宅基地,不分得父母繼承遺產,作自愿放棄權利。
四:四兒子馬小強不分得父母繼承遺產,作自愿放棄權利。五:父馬恒成、母馬碗云二人留土地莊落馬家縷國號5-1-8宗地271樓房一間,面積37.74平方米,作自己居住。
六:女兒馬菊仙早已出嫁,不分得父母繼承遺產,作自愿放棄權利。
七:父母撫養費及醫療費均由四個兒子承擔。
以上分書由父母做主,兒子、女兒共同協商同意,按此辦理,決不反悔。
主分人:
自愿放棄人:受主人:自愿放棄人:自愿放棄人:自愿放棄人: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5
保定律師 張榮安
一、概述。分家與析產是不同的,但二者往往合在一起稱“分家析產”。農村的分家析產帶有特殊性,往往包括析產、贈與、放棄、贍養等綜合內容。因為分家的情況較復雜,必須全體家庭成員一致同意并簽名。
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一 ) 立約人的基本情況,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財產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見證人姓名,見證人不是必須的,可以自愿設立; ( 六 ) 立約人、證人簽名和手印; ( 七 ) 立約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二、范文
分家析產贍養協議書
立約人:
王全巨,男,75歲,河北保定市*縣**村人。小學文化,農民。系下列子女之父親。
住址:*縣**村。
身份證號:0000000000000
胡劉月,女,70歲,河北保定市*縣**村人。小學文化,農民。系王全巨之妻。
住址:*縣**村。
身份證號:0000000000000
王子為,男,50歲,河北保定市*縣**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長子。 住址:*縣**村。
身份證號:0000000000000
王子義,男,45歲,河北保定市*縣**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次子。 住址:*縣**村。
身份證號:0000000000000
王子艷,女,41歲,河北保定市*縣**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女兒。 住址:*縣**村。
身份證號:0000000000000
上述家庭成員中兩個兒子均已經結婚另立門戶,女兒也出嫁多年。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愿將自己所有的祖產北房三間以及子女長大后共同蓋的房屋四間做出分割(后四間為兩個兒子結婚以前所蓋,沒有兒媳份額)。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經過家庭成員間的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協議為憑。
一、位于**村東與張華豐為鄰的祖產舊房屋三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王全巨)以及院落使用權歸王子為所有。
二、位于村東與王海為鄰的新房四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王全巨)歸王子義所有。但留西頭一間由王全巨夫妻居住至壽終為止。
三、因兩處房產價值不同,差價3萬元(人民幣: 叁萬元整),由王全巨在個人存款中支出3萬元給王子為。
四、王子艷不分房屋,在王全巨夫妻個人存款中支出2萬元給王子艷。
五、其他財產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將來歸屬另議。
六、關于贍養:分家后,兩個兒子分擔王全巨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則上各家每月給付100元或者輪流贍養,醫療費及其他支出由兒子兩家分擔。女兒王子艷酌情給予幫助。
七、本分家協議一次分清,差價做明,今后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父母與子女各執一份,全體立約人簽名生效。經律師見證報律師事務所備案一份;
王全巨(簽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胡劉月(簽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子為(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子義(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子艷(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6
房地產分家析產協議書
甲方: ,男,一九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 ,現住 。 乙方: ,男,一九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 ,現住 。 是 有房屋一棟,房屋情況見橫房權證字第號、《房屋所有權證》,現為了方便管理,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自愿簽訂協議。
一、鄰 ,南鄰 ,西鄰 ,北鄰 ,建筑面積 平方米,占地面積 平方米。劃給 所有。
二、 分得上述房屋 面,房屋四鄰為:東鄰 ,南鄰 ,西鄰 ,北鄰 ,建筑面積占地面積平方米。劃給所有。
三、上述房產劃分后各自管理,并共同到有關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附分家析產圖如下: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7
本人柏林祥,出生一九三五年,現年六十五歲,其妻王樹珍,生于一九三九年,現年六十一歲,家住鹽城市伍佑鎮永明四組,皆已花甲有余,畢生有兩個兒子,大兒:柏中明,大兒媳:吳建霞;二兒:柏中根,二兒媳:高秀榮,皆已生子,成家立業,實屬幸事,常言道,有千年之父子,無千年之弟兄,各房點燈各房亮,如今我倆老意欲將全部家產按兄弟倆平分贈予你們,每人各得壹份,望你們分得家產后各自努力,勤儉治家,振興家門。
房產:堂屋叁間,廚房叁間,現將此房產及全部家具用品分成兩份。【經典的分家協議書范文】經典的分家協議書范文。
大兒:柏中明,常屋東壹間半,廚房北壹間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園桌面壹張,張柜壹只,家神柜壹只,大桌子壹張,小桌子壹張。
二兒:柏中根,堂屋西壹間半,廚房南壹間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加元桌面壹張,三門櫥壹只,碗柜壹只,回腳床壹張,書桌壹張,四抽屜壹張。
廚房暫由父母居住,等二老百年后由兄弟二人平分。
關于父母的贍養,每戶每年支付贍養費伍佰元。必須在每年年初支付,不得拖延。
父母二人年齡已高,身體一年不如一年,所需看病,醫療費除父親單位報銷外,其余部分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若父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服侍及照料之義務由兄弟二人輪流共同承擔,費用共擔。
兩位老人百年后由二兄弟處理后事,喪葬費費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
此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大兒子大兒媳、二兒子二兒媳各執一份。
父母親簽字:
大兒子: 二兒子: 大兒媳: 二兒媳: 見證人:
年 月 日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8
主分人:馬恒成、馬碗云
我是錢清鎮白馬山村村民馬恒成,妻馬碗云生育四個兒子,一個女兒,長子馬敏君、二兒子馬明良、三兒子馬萬祥、四兒子馬小強、長女馬菊仙。目前兒子已婚配,女兒早已出嫁,現有土地莊落馬家縷國號5-1-8,宗地267樓房三間,面積114平方米;宗地271樓房一間,面積37.74平方米,根據現實情況,由父母做主、兒子、女兒共同協商同意,主分家如下:
一:長子馬敏君另建新房,不分得父母繼承遺產,作自愿放棄權利。
二:二兒子馬明良分得土地莊落馬家縷國號5-1-8宗地267樓房三間,面積114平方米。
三:三兒子馬萬祥另批宅基地,不分得父母繼承遺產,作自愿放棄權利。
四:四兒子馬小強不分得父母繼承遺產,作自愿放棄權利。五:父馬恒成、母馬碗云二人留土地莊落馬家縷國號5-1-8宗地271樓房一間,面積37.74平方米,作自己居住。
六:女兒馬菊仙早已出嫁,不分得父母繼承遺產,作自愿放棄權利。
七:父母撫養費及醫療費均由四個兒子承擔。
以上分書由父母做主,兒子、女兒共同協商同意,按此辦理,決不反悔。
主分人: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9
分家協議
甲方:(男,身份賬號:,戶籍地址:社)。
乙方:(男,身份賬號:,戶籍地址:社)。
經全體家庭成員協商達成如下分家協議:
第一條
甲方分給乙方的房屋狀況:
甲方除自己居住50㎡外,分給乙方面積為51.2㎡。
第二條 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后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房屋產權證編號:農房權
證房地證20xx字第。
第三條 在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中,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分給乙方,乙方同意此分得的房屋。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單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
向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申請解決。
第六條 房屋圖紙:
第七條 曹興斌每月支付200元贍養費曹明燎和黃興玉。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日生效。
協議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x社區居委會
家庭分家協議書集合 篇10
武義縣郭下村民某某戶,因何某1、何某2兄弟二人均已經成婚,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父親、母親及妹妹何某3,以及長輩何某、吳某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以及父母今后的贍養義務。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房產分割:原有房產位于前宅橋頭,共計309.2平方米,包括已建90多平方米以及舊房子及空地200多平方米。已建90多平方米外加空地共計148.15平方米歸大兒子何某1,房屋位置如下:東與何某2房屋相鄰,南是自家曬場,西邊某何房屋,北靠大路(其中3.4X8部分為何某1家做正門用,不準建房,影響何某2家采光)。其余的舊房子以及空地共計161.05平方米歸何某2所有,房屋位置如下:東至溪,南自家曬場,西何某1房屋,北靠大路。
二、父母的贍養協議:1、口糧(每月所需大米)由何某1承擔,現有兩塊山地歸何某1管理,所得款項均由何某1支配,如果何某1不能履行義務,山地歸還父母管理,所得款項由父母支配。2、父母的醫藥費以及其他費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擔(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擁有的部分錢物之后不夠部分),其中何某1承擔所需費用的,何某2承擔所需費用的。3、當父母臥床不能自理時,兄弟兩人輪流照顧,輪到一方照顧時,如果需顧保姆的,費用由顧保姆方自理。4、兄弟兩人各拿出一間房子供父母居住,用于父母的養老。
三、本協議共2頁一式四份,父和母、何1、何2、何3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雙方對以上協議均不得反悔。未盡事宜兄妹三人協商解決。
立協議人: 立協議人:
父親: 大兒子:
母親: 二兒子:
見證人: 女 兒:
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