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互換的協議書(通用4篇)
農村土地互換的協議書 篇1
轉讓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自愿平等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二、甲方帶租約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證號為新府國用( )第 號、地 號,土地用途為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見宗地圖,并給雙方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隨之轉讓(地上附著物遵循原租賃合同的內容屬承租方所有)其剩余租期(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已在該次轉讓的土地價款定價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滿內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
四、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簽訂時支付 拾萬元,合同簽訂后五天內支付 萬元,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簽訂日后 天內支付完畢。
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過戶手續由甲方全權辦理,過戶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價款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過戶手續并向乙方移交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在辦證繳款期間須通知乙方到相關部門交納稅費和辦證費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繳交,則按乙方推遲交納的天數順延交證天數。
六、甲方向乙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內。
七、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項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八、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甲方: 乙方:
農村土地互換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地塊概況
1.甲方愿意將位于土地總面積為㎡。合畝與乙方進行等面積互換。包括區域內渠、路。四址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2、乙方愿意將位于土地面積為㎡合計畝、土地進行等面積互換。包括區域內渠、路。四址為:
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3、甲乙雙方自愿互換原屬于對方的土地。雙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雙方自愿等面積互換原屬于對方的土地后永遠歸對方所有。
三、其他
1、在土地互換過程中,甲方承擔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
2、甲乙雙方的土地互換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電子打印版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一份。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中間人:
20xx年4月日
農村土地互換的協議書 篇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土地互換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將某地的X畝面積與乙方在某地的X畝面積進行互換。
二、土地互換以后,雙方不進行經濟補償(或者根據協商的意見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
三、互換的年限,至第二輪承包期結束為止,二輪承包期滿以后,可以在當時的法律及政策不變的情況雙方續簽互換協議(也可以在二輪承包期內議定一個年限)。
四、互換以后,如遇國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換以前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補償,同時享用補償的一方得將另一方的土地還給對方(也可以協商按互換以后的使用方享受補償,原與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與村簽訂承包合同)。
五、互換以后,一方如果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由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方到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換以后土地的使用權(國家規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土地互換協議上簽定后報村委會備案
七、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委會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農村土地互換的協議書 篇4
甲方(姓名及村組):
乙方(姓名及村組):
因自建房需要及耕種方便,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對各自部分承包地進行置換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塊寬度米。長度米。(長度和寬度均由雙方現場測量并立地樁確定)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坐落于金星村三組崔大義現住房南側,其中地塊寬度米。長度米。(長度和寬度均由雙方現場測量并立地樁確定)
二、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1、甲乙雙方所協商的地塊土地互換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自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互換后地塊所取得任何經濟收益歸地塊承包經營權方所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三、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雙方現場測量劃界確定。交付的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__日。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協議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對另一方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爭議條款因本合同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生效條款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須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