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家協議書模板(精選3篇)
夫妻分家協議書模板 篇1
協議人:(下簡稱女方),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北京市某區。
協議人:(下簡稱男方),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香港居民。
協議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市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無夫妻共同財產。因雙方系經人介紹相識,且年齡差距較大,現夫妻感情出現分歧。雙方在達成本協議前已經分居一段時間,為了雙方冷靜思考,為了雙方的個人幸福,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二、分居的期限:時間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四、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協議人(男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分家協議書模板 篇2
男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女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男女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登記結婚,婚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子/女名,現年歲。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同意分居2年,以便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2年后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現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確定并認可夫妻分居從__年__月__日到__年__月__日。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女雙方分開居住,男方與兒子/女兒居住于____,女方居住于____。
三、子女撫養
1.雙方協商一致,分居期間兒子/女兒隨男方生活,由男方父母親照顧,女方不支付撫養費。
2.女方每(周/月)可探望兒子/女兒____次,每次為____天,男方不得無故阻撓。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暫時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但有一方喪失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時除外。
3.分居期間,雙方各自承擔對自己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4.分居期間,任一方均不得以夫妻雙方名義對外借款,如有借款均為其個人債務,與對方無關。
五、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分居協議解除。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關系解除。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主要證據。
六、其他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并捺手印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捺手印):
女方(簽字捺手印):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夫妻分家協議書模板 篇3
杜啟富,男,現年51歲,家住鄧村鄉白水頭村十一組 杜瑞明,男,現年27歲,家住鄧村鄉鄧村坪村二組
上述兩位系父子關系,杜瑞明原居住于白水頭村十一組,因一家5人居住在一棟陳舊的土木結構的住房內,給生產生活和經濟發展帶來嚴重影響,且杜瑞明長期在鄧村坪村二組做生意,無固定經營場所。因此,經家人協商杜瑞明的父母親仍居住于白水頭村老房子內,杜瑞明一家三口另立戶口遷移至鄧村坪村二組新建住宅,新建的住宅房屋產權系杜瑞明所有,其父母的生活及后期的養老問題,目前有二老自勞自享,待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勞動時,跟隨兒子杜瑞明一起生活,一起居住,直到百年歸山,父親杜啟富,兒子杜瑞明共立此協議,以此為據。
父親:
協議人:
兒子:
見證單位:
20xx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