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館設計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展館設計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場地,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服務贊助,共同合作開辦文化藝術書畫作品展覽等事宜,經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展覽合作方式
1、甲方為展覽活動主辦單位,自行承辦整個展覽系列活動的策劃、籌備、宣傳及組織開展等各項直接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為展覽活動的贊助單位,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人員)服務的贊助,協助甲方順利開展各項展覽工作。未經雙方協商或根據約定,不得向甲方收取贊助服務的任何費用。
3、本協議所稱之“贊助”為:提供無償的支持和協助,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服務的無償支持和協助。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三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如實說明與會展區域有關的場地使用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場地設施技術數據等信息。
2、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說明會展情況,并根據乙方提供的書面數據資料判斷場地是否滿足會展需求;不能滿足需求的,雙方應對展覽場地和時間等事宜進行調整,至滿足展覽需求止。
3、甲方自行負責展臺搭建、安裝、拆卸、搬遷及善后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4、甲方進行展覽活動時不得妨礙乙方場地內的其他合理展覽或活動。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要求,向其提供展覽區域內需要的供水及供電來源及線路規劃。
2、確保甲方在展覽期內正常使用本協議約定的場地。
3、按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贊助服務。
4、協調甲方與其他同期展覽單位對公共區域及設施的使用。
5、配合甲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正常秩序。
第五條、保密
一方對基于本協議獲取另一方的辦展、客戶資料等商業信息均應進行絕對保密;非經另一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另一方信息。
第六條、收益分配
于本協議合作展覽期間,甲方銷售展覽或其他作品的,甲方按展覽期間銷售總額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銷售總額以甲方制定的書面銷售總表為準。
第七條、協議解除
1、甲方提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的,可解除本協議。
2、甲方拒絕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除本協議約定情況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合同解除的,乙方給予甲方不少于_____天的撤場期。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行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展館設計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場所舉辦 展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作品 幅(詳見清單)。甲方負責乙方作品的展覽銷售,雙方開展畫作的展銷合作事項。
第二條 合作時間
1.1開幕時間:20xx年7月 13 日
1.2展覽時間: 20xx年 7月 13 日至20xx年 7 月 22 日
1.3撤展時間:20xx年 7 月 23 日
第三條 收益分配
1.1本次畫展作品的銷售參考價格為 元/平尺;
1.2在展覽期間,如有銷售則按實際收取作品價格扣除相關稅款后,甲乙雙方按4:6的比例進行分成,并于15日內結付乙方。
1.3經甲方聯系或安排,乙方接受他人委托創作新畫作,在買主預付畫作全價40%的定金后,甲方先支付乙方30%的定金作為前期的創作費用,在余款結算完成時,按實際收取作品價格扣除相關稅款后,甲乙雙方按4:6的比例進行分成,并于15日內結付乙方。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負責利用各種資源、各種銷售渠道,增加該合作項目在本地區影響力與競爭力,并積極利用各種社會資源及銷售渠道,全力推廣乙方畫作;
1.2甲方提供展銷期間的安保措施、配備專業安保人員、設備,建立健全保管措施,如乙方作品在銷售期間發生破損、遺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賠償;
1.3負責 幅畫作的裝框, 幅畫作的托裱工作。
1.4負責展銷前后畫作的運輸工作;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1負責向甲方提供 幅畫作的底價(見附表);
1.2負責提供展覽所需的畫家個人簡歷、照片、前言等資料。
1.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撤回作品,更不得借撤回作品之名私下銷售,否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4乙方必須確保提供的作品具有合法的支配性,不存在其他產權爭議,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爭議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終止違約責任
1.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乙方需提請終止或變更本協議的,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且需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賠償對應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1.2因甲方或乙方單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違約方必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1.3因不可抵抗力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及終止后,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進行保密。
第八條 其他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通過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展館設計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展覽展示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其參加 的相關展覽展示服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項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展覽施工展示服務,接收甲方檢查監督以達到甲方參展目的。
2、乙方根據甲方指定的場地尺寸進行施工和安裝:
展位:
展位尺寸:
可安裝高度:
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施工及安裝,經甲方確認后制作展覽道具,制作材質應以雙方擬定并認可的為標準,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并經甲方同意可進行相應調整。(詳見設計方案)
4、甲方在施工安裝完畢后對乙方搭建的展位進行驗收。
安裝時間為:
展覽時間為:
撤展時間為:
第二條 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服務費用包干總價為人民幣: 元,含展具設計制作、施工安裝、展位搭建拆卸清場費等展覽所需全部費用(其中乙方租用給甲方的燈具、桌椅、LED電視屏幕在展期結束后由乙方自行收回)。
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簽定后于 年 月 前預付人民幣
(服務費用總額的50%)、余款人民幣 (服務費用總額的50%)在展會結束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支付服務費用,保證乙方工作正常開展。
2、甲方應將展區展示文字、平面文件資料于
3、 如因展會延期所產生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4、乙方承擔按規定應向展館交齊的各項費用,并做好報建工作,確保順利開展各項工作。
5、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并根據特裝攤位的布展和消防規定進行展位搭建,確保工程進度,并及時將工作進程向甲方匯報,以便甲方進行檢查和監督。若甲方臨時性增加的服務內容,乙方應盡量滿足甲方的要求。
6、展覽展示期間,乙方應負責展示平臺的保養、維修及管理工作。
7、 乙方應確保展覽施工安裝及展示期間工程質量安全,并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8、展覽期間乙方應每天在開展前安排電工、木工及影音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照明電路及展覽道具的維護和影音設備的調試工作,并指定一名負責人現場協助甲方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若因甲方不能按時支付服務費用或未及時提供展示所需的相關資料,所導致的展覽工程工期延誤及其他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內容進行施工、安裝和展示并提供現場服
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服務費用,且應承擔相應后果并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服務費用兩倍的違約金。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后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本合同壹式陸份,正本甲乙方各執壹份;副本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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