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通用17篇)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
案例: 張某與李某于20xx年2月28日達成離婚協議:一、雙方均同意離婚;二、原、被告共同建造三間磚混結構房屋歸張某所有,張某給付李某建房款50000元,其中于協議簽訂時付20000元,余款30000元 案例:
判決:法院開庭審理后查明,李某不能生育,且未及早如實告知張某,是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故張某要求與李某離婚的主張,應當得到支持。在判決雙方離婚的同時,法院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的內容對財產進行了分割。
爭議:一種觀點認為,根據《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離婚協議屬于“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故協議書是無效的,法院不應當按協議書的內容作出判決;另一種觀點認為,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但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則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是有效的,應當按照協議書的內容進行財產分割。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
分析: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離婚協議涉及的是當事人身份關系的解除及因人身關系解除引發的財產關系的改變。
一、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三項,即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三、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應在條件成就即離婚時產生法律效力。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民法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內容雖然在事實上與當事人雙方身份關系的變動有關,但關于財產分割的部分條款屬于“有關財產關系的協議”,應當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合同成立與生效及合同的履行等規定。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故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雖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從本案來看,法院判決雙方離婚,不是因為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而是因為李某不能生育,且未及早如實告知張某,從而導致雙方感情破裂。對于原、被告雙方達成的關于財產分割的協議,由于與李某向法院提交的答辯狀的內容基本相同,兩者相互印證,可以認為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故合法有效,法院應當予以確認。李某關于協議無效的主張,因沒有向法院提交協議簽訂時存在脅迫或者欺詐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相關證據予以證明,所以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2
男方:_________,漢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漢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相識,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已無任何和好可能,現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撫養,隨_________方生活,由_________方按以下方式向_________方支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_________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撫養費_________元給_________方。
_________方應于每月____日向_________方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銀行卡支付撫養費_________元。
(從以上兩種撫養費支付方式選擇一種)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_________方每月可以前往_________方處所探望孩子____次。具體探望方式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探望的具體時間為每月的第____個星期____早上______點到當天下午______點。
如_________方不按照上述時間將孩子送回,_________方有權拒絕其今后繼續探望孩子。
節假日及特殊情況下子女的探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_________方名下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方名下存款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_________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給_________方。
(2)房屋: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的房產共____處,其中,由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所有權歸_________方所有, 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_________方必須協助_________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_________方應當于_________方戶口遷出____日內向其一次性支付房屋差價_________元。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雙方確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方所借債務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償還;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方所借債務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償還;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方所借債務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償還;
_________方還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一次性支付差價_________元。
(從以上兩種撫養費支付方式選擇一種)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兩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_________方生活困難,_________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_______元給_________方。上述_________方應支付款項,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向_________方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簽名:
年 月 日
女方:
簽名: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3
男方:小小小,身份證號:~~~~x
女方:大大大,身份證號:!!!!
我們雙方于XX年8月26日在雙水登記處登記結婚,婚后因性格不合造成感情破裂,經協商雙方完全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債權債務等事項已達成如下一致處理意見:
一、子女生活安排:
女兒好好好。出生于XX年?月?日,由女方負責撫養,雙方共同負責撫養費(已協商達成)。
注:1、女兒在原居住地點和原小學完成小學學業(期間男女雙方有義務維持女兒生活在雙親家庭的感覺(一方另組家庭除外);2、女方有權在女兒完成小學學業期間隨女兒居住,期間男方如果打女方,女方可以帶女兒離開原居住地點。3、無論任何時候女方不得阻撓父女之間合法或合里權益;否則男方有權要求法院變更撫養權。
二、財產處理:
婚后財產由女方及女兒共同所有,其中包括:
1、 轎車(粵123456)一輛:
2、 房產一處:新會大道中?號碧華園?座?單元(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0156744)
3、 女方名下所有存款。
三、債權債務處理
供樓按揭欠建設銀行20萬元,離婚后仍按該借款合同執行,(其中男方還貸部分經雙方協商當作女兒部分撫養費)。
我們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同意協議書的各項安排,亦無其它不同意見。
協議人雙方簽名:
年 5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4
立協議人(男方): ,男,漢族, 1982年03月03日生,住浙江省慈溪市 ,身份證號碼: 。
立協議人(女方): ,女,漢族,1981 年08月13日生, ,身份證號碼:
男女雙方于 年2月認識,于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女兒,取名 。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取名 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離婚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1、女兒曾怡柔歸男方撫育,隨同男方生活,撫育費用(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其他費用)全部由男方承擔。
2、探視權的行使事宜:
(1)、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女方可隨時探望女兒。(如女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探視的方式為接女兒共同生活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男方,)
(2)、女兒上學后,女方可于每年的寒假和暑假接女兒共同生活。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無。
(2)房屋:無。
(3)汽車: 牌照為 東風悅達起亞福瑞迪一輛,歸女方所有,于本協議生效日交女方變賣,所得償還本車貸款后所得歸女方所有,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行使證變更的一切手續。
(4)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夫妻共同債務,如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系其個人債務,由負債方自行承擔,和另一方無涉。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四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汽車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 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鑒于男方原因及女方目前的住房等實際困難,男方自愿補償女方人民幣 元。此款項,于離婚協議生效后次月起每月20號前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女方人民幣貳仟元整,共支付23個月,直至付清為止。(此項附欠條一份,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附女方銀行賬戶資料1份)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執行,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20xx年06月30日 20xx年06月30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5
男方:,男,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
女方:,女,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于____年__月認識,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此時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元,男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狀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持續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__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務必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此時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__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職責: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此時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職責,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忙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忙金____元給女方。此時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職責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按______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此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女方:(簽名)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6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
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結婚登記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并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并經公證的聲明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六、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心的遠離,自然導致手的分開。面對分手,更多的夫妻選擇的是平平靜靜的離開。如不是被逼無奈,沒有多少人愿意對薄公堂。畢竟涉及到雙方的隱私,誰愿意鬧的沸沸揚揚、世人皆知呢?
協議離婚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采取的一種快捷離婚方式。協議離婚要求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在財產問題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共同財產具體數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財產的法定手續等等;在子女問題上,涉及到合適撫養方式的選擇,撫養費的合理確定,探視方式的確定等等;在債權債務問題上,涉及到共同債權債務的定性,雙方承擔比例的確定,以及行使債權和履行債務的方式等等。
總之,協議離婚的雙方要相當謹慎,否則很容易在離婚后帶來不必要的糾紛,雙方已經平靜、有序的生活又會被重新打亂!
為了在離婚時最大限度地維護好自身的應得利益,同時也為了把離婚后產生糾紛的風險降到最低,打算走協議離婚這條路的男女一方或雙方可以請律師來幫助把關!在這一過程中,律師可以接受一方的委托對在另一方名下的財產數目進行調查,以及調查一方是否存在背著對方惡意處分財產的行為。律師也可以代理一方去和另一方具體協商。雙方自立的協議書可以提交律師進行審查,以確保協議的`完備、明確、合理、合法!
防患于未然,可以使我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上,不讓時間和精力無端耗費。如果僅處于一時沖動,為了盡快擺脫對方,而對離婚協議草率處之,那么離婚后打算過正常生活的愿望很可能會再次化為泡影!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7
協議人:劉,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天津市薊縣*鎮*村號
身份證號:
協議人:王,女,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天津市薊縣*鎮*村號
身份證號:
協議人雙方于20xx年09月13日在薊縣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雙方就如下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一、子女撫養事項:男女雙方結婚后生有一個男孩,名叫劉,現年12歲,歸女方負責撫養,男方每月付給女方孩子撫養費800元,直到孩子上完大學為止,將來孩子結婚等所需費用由男方負責承擔,男方可以隨時看望或接走孩子,無子女撫養糾紛。
二、共同財產事項:男女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擁有的坐落于天津市薊縣城關鎮安裕新村6786號樓867單元757號房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女方婚前所帶嫁妝由女方帶走,各自的衣物及生活用品
歸各自所有,雙方無共同存款,以上房產及財產雙方分割均無爭議,無房產及財產糾紛。
三、債權債務事項:男女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任何一方隱瞞債務的',由負債方負責承擔,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無債權債務糾紛。
四、男女雙方辦理完離婚手續后,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對方的正常工作及生活,離婚后出現或發生未盡事宜,由男女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無其它任何事項糾紛。
協議雙方共同承諾:雙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上述內容全部真實有效,一旦提供虛假情況,雙方當事人自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 月日年 月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8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雙方充分協商后,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位于 房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購買,離婚后歸甲方所有,房產內全部家電、家私也歸甲方所有最新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本最新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本。乙方自離婚登記之日起一周內搬出。
二、甲、乙雙方的婚生子女歸甲方撫養,乙方每月給生活、教育費××元,直至有獨立生活能力為止。
三、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銀行存款,×公司股票(價值),離婚后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元人民幣的欠款,離婚后該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清償。
五、本《離婚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婚姻登記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七、兒子陳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x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 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最新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本合同范本。
八、陳×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李×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李×協商,達成一 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9
甲方:
性別:男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乙方:
性別:女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于xx年x月x日認識,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同居,于xx年x月x日生育一兒子,名,經親子鑒定,此子確系雙方親生,雙方均無異議。因乙方發現甲方為已婚男士,致使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乙方提出解除同居關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分手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分手。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于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幣x元給女方作為兒子的撫養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并可帶孩子出外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
三、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
同居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同居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精神賠償:
因男方隱瞞已婚事實,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精神賠償金人民幣x元給女方,于xx年x月x日前支付完畢。
六、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x元給對方。
七、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即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
xx年x月x日
乙方(簽名):
xx年x月x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0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愿離婚并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協議離婚。
第二條 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 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 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職責。
第六條 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職責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職責,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 幫忙
因 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忙金元給 。上述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第八條 違約職責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協議生效時光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1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與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肥市蜀山區民政局登記結婚,雙方均屬再婚。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子女由女方撫養,男方需每月給500撫養費,周末可與孩子陪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歸各自名下權屬不變。
2、房屋: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房產,各自婚前房產權屬不變,歸各自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除以上兩項外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非用于家庭生活開支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
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肥市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2
自愿離婚協議書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 自愿離婚協議書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b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2、機動車輛:×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后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三、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四、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3
甲方:吳某某,男,漢族,198X年8月X日生。住南昌市東湖區洪都北大道3,身份證號:。
乙方:羅某某,女,漢族,19xxX年XX月18日生。住厚田鄉下羅,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年X月6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家庭矛盾問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雙方確實無法再共同生活。現經平等協商,雙方自愿就離婚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協議離婚。
甲乙雙方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周區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第二條 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混徐存續期間生有一子,由甲方撫養,乙方每月給付1200元生活費。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置一處位于房產,歸男方所有,男方補償女方10萬元。
2、雙方確認個人生活用品歸各人所有,互不干涉。
3、雙方確認再無其他任何共同財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 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 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1.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如不按本協議之約定履行義務的,應付違約金10萬元人民幣給對方。
第七條 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八條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協議人: 協議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4
協議人:張 某,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王 某, 女,xx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于××年 月 日在 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張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張亮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號的 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6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現金 3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張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5
面試熱點相關背景
7月4日,一則離婚協議書在網上瘋傳,房屋分割所涉房產多達63套,令人咋舌。由于所涉財產眾多,當天微信朋友圈、各小區業主群,被這則離婚協議書刷爆。網友們眾說紛紜,大家紛紛猜測房產是拆遷所得,覺得“土豪離婚協議書都長些”。對于這則協議如何流傳出來,網友們也十分好奇。(7月4日《楚天都市報》)
面試熱點獨家解析
離婚協議書通常一式三份,當事雙方各一份,民政局存檔一份。由于民政局存檔件不會蓋公章,但網上流傳的這份協議書蓋有公章,因此,此離婚協議并非從民政局流傳出去,民政局的解釋值得信賴。且女方表示,這份離婚協議書絕非從她和前夫處流傳出去,據其猜測,因最近準備買房,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給售樓部和貸款銀行各復印了一份。由此看來,此離婚協議書從銀行和房地產公司流出的可能性最大。
因此,對于這件事的反思,似乎有極為明確的指向,那就是接觸個人敏感信息的單位,有確保信息不外流的責任,這似乎又歸結成一個老調重彈的話題。無論公民身份證,還是離婚協議書,實際上都存在從銀行等地流出的風險,強化內部職工管理,對泄露信息行為給予打擊,成了堵塞類似信息泄露的最直接方式。
但也要看到,一些普通的個人信息或可借此方式堵塞外泄渠道,但一些特殊的個人信息未必就能夠如此。由于一些信息太過少見,接觸這些信息的人就會產生泄露的沖動,且這些信息越少見,這種沖動就會越強烈。這份離婚協議書就屬于極為少見的個人信息,它會使當事人不顧這樣做的風險,更何況這樣做既難查實,又缺乏嚴厲的處罰,沖動與反沖動的力量對比懸殊,信息外泄在所難免。也就是說,光靠實施內部職工管理,無法完全堵塞這個漏洞,個人信息越少見或越奇葩,就越容易漫過此類防范措施的堤壩。
比較好的配套應對辦法是,降低這類信息的敏感度。以這起事件為例,其實,這份離婚協議書是可以存在一個副本的,正本上不寫敏感的多套房產信息,但副本上可以寫,且規定只能復印正本,不允許復印副本,副本只需在核查信息時出示。這樣一來,公民辦事不受影響,個人敏感信息也得到了更好保護。
這就需要涉及個人敏感信息的部門,在為民眾辦理相關證件和出具文書時,要盡量將工作做得精細一些,當個人信息足夠敏感和少見時,應采取相應措施,看能不能幫助當事人掩去這些信息。否則,只要這份罕見的離婚協議書被拿出來復印辦事,則即使這次不外泄,也還有外泄時。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6
一、離婚協議是什么?
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二、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
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三、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
。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什么是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對于要結婚的男女雙方來說,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有必要的。男女雙方就財產分割、個人財產界定等方面的問題提前作出合理的約定,一旦日后離婚時產生分歧,就按照婚前協議書上所約定的進行處理。但是很多夫妻對于婚前協議書都不怎么了解。究竟什么是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余婧律師團隊為您介紹。
一、什么是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書,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更多法律知識請搜索:余婧婚姻家庭律師網
在西方,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在婚前簽訂關于財產、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普遍的。由于我國的傳統觀念,簽訂婚前協議在我國并不流行。很多戀人在結婚前根本不會想到簽訂結婚協議書,在人們的傳統觀念里,認為簽訂婚前協議太傷感情,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目前全社會離婚率呈上升態勢,夫妻離婚時,產生爭議最多的往往就是關于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準夫妻”在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時也應該對婚姻危機有一個前瞻性的認識,因為誰也不能確定未來到底如何發展。而一份未雨綢繆的婚前協議,不僅能避免夫妻雙方在將來離婚時產生爭議,也能在爭議發生時公平、合理地處理問題,同時還可以簡化離婚程序和節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鍵要看婚前協議書是約定什么的。婚前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雙方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
關于財產方面的協議,我國相關法律也有明確規定。比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是否公證,應該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當然,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法律效力會強些,但也不絕對。通常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先采用的。
以上就是關于婚前協議書的簡單介紹。簽訂婚前協議書不僅要對財產分割、個人財產認定等方面作出一個總體的約定,更要注重相關細節的約定。我們建議您在簽訂婚前協議書 前最好能夠向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進行咨詢;或者直接委托律師為您擬定婚前協議書。這樣能更加全面地完善婚前協議書的相關問題的約定,避免日后離婚時矛盾的再次發生。 更多法律知識請搜索: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要點提示】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有效應該區別對待,單純性的“忠誠協議”的約定或承諾,例如“損失費”、“賠償款”、“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無過錯方所有”的約定或承諾屬于違約責任,應確認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關系的約定,如“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典型案例】
關于夫妻忠誠協議,最典型的一個案例是上海市閩行區人民法院的一個判例。 原告曾某(男方)離婚后通過征婚,與也曾離異的賈某(女方)相識。經過短暫的接觸,幾個月后雙方登記結婚。由于兩人均系再婚,為慎重起見,20xx年6月,夫妻倆經過“友好協商”,簽署了一份“忠誠協議書”。協議約定,夫妻婚后應互敬互愛,對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觀和責任感。協議書中還特別強調了“違約責任”:若一方在婚期內由于道德品質的問題,出現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為(婚外情),要賠償對方名譽損失及精神損失費30萬元。協議簽訂后,在婚姻存續期間,賈某發現曾某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系。20xx年5月,曾某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與此同時,賈某以曾某違反“夫妻忠誠協議”為由提起反訴,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違約金30萬元。法院經過審理,依據雙方達成的忠誠協議,判決曾某支付對方“違約金”30萬元。后曾某不服上訴,二審中經法官調解,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曾某向賈某支付25萬元,雙方握手言和。 此判決一出,實際是認可了夫妻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立即引起了法學理論界的軒然大波,由此也引發了夫妻忠誠協議到底是否有效的爭論。在此情形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適用問答選登(二)》,就忠誠協議方面問題作出了回答:《婚姻法》第4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是一種道德義務,而不是法律義務,夫妻一方以此道德義務作為對價與另一方進行交換而訂立的協議,不能理解為確定具體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如此,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這一解答,實際上又否認了忠誠協議的效力。
【各方觀點】
第一種意見認為協議有效。夫妻忠誠協議屬于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并不違法,夫妻忠誠本來就是法律規定的內容,屬于法律明確的要求,協議雙方等于把法定的義務變成了約定的條款,法院應當予以認可;婚姻本身即契約,一方在背叛對方之前,就得考慮違約所要付出的`代價。從這個意義上說,忠誠協議對于維系婚姻穩定將起著積極作用。
第二種意見認為協議無效。婚姻關系是人身關系,以愛情為基礎,不能通過協議設定,夫妻間應相互忠誠僅僅是一種價值取向,而不是一種具有強制性的責任;《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而非“必須”,“應當”意在提倡,只有“必須”才是法定義務。法律允許夫妻對財產關系進行約定,但不允許通過協議來設定人身關系。人身權是法定的,不能通過
合同來調整。
【律師觀點】
律師查閱了大量法院判例,并與多位法學專家研討,認為當前法律界對待夫妻忠誠協議效力上,主流觀點還是趨向于有效說,但應該注意其約定而區別對待。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有效應該區別對待,單純性的“忠誠協議”的約定或承諾,例如“損失費”、“賠償款”、“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無過錯方所有”的約定或承諾屬于違約責任,應確認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關系的約定,如“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一)、民法理論而言,“忠誠協議”屬于私法范疇,奉行意思自治原則。夫妻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簽署了忠誠協議,意在實現關于婚姻的某種意思自治。但這種意思自治不是任意的無邊界的自由,要受到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重約束,也即其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如果上述條件全部滿足,則該行為應被評價為民事法律行為,并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那么在“忠誠協議”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時,該行為應當是對夫妻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的。
(二)、認定夫妻忠誠協議,合于夫妻忠誠義務之立法本意。我國《婚姻法》第4條
(三)、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忠誠協議都是有效的,實踐中需要審慎對待。
1、受脅迫、欺騙情況下簽訂的夫妻忠誠協議無效。
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當然,這里的脅迫應該是指比較嚴重的情形。
2、“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涉及特定人身關系的約定,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張離婚,只能是單方權利。夫妻之間“不得離婚”、“必須離婚”等約定,因違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則是無效的。同時,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對子女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夫妻雙方事先通過忠誠協議約定或承諾“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可能損害到子女的合法權益,并以此排除或者否定了司法監督權和裁判權,該約定顯然無效。
綜上所述,就具體個案來說,筆者傾向于應當認定夫妻忠誠協議的效力,這是因為,認定利大于弊,且具明顯的意義優勢。同時,律師忠告那些準備付諸協議的夫妻,一定要慎重對待,不僅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同時也不能不切實際約定過高的數額,如果顯失公正,法官也不會支持。
協議離婚協議書匯總 篇17
協議書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協議書要求
在書寫符合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項內容:
1、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在內容上的規范:
(1)明確表示雙方自愿離婚;
(2)協議內容為雙方自愿達成;
(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2、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合法有效的規定:
(1)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3)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4、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存檔要求:
雙方當事人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