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協議書模板合集(精選3篇)
房產協議書模板合集 篇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等_________名律師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乙方指派的律師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購房陪購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及委托權限如下:
1、審查房地產發展商的經營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
2、審查開發商或代理商的各項售房資料,包括簽約須知、認購書、銷售合同等;
3、協助簽訂認購書:購房者作出購買決定后,律師幫助審查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并對合同的有關條款提出法律意見供購房者參考。律師主要審查合同的以下條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況是否與簽署的認購書或購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條款,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RMB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_________市區僅指_________區、_________區、_________區、_________區、_________區、_________區、_________區、_________區、_________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近郊區內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不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他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收取的費用。上述差旅費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節超互不找補。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_________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 本合同約定的法律事務至委托人與售房方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為辦理終結。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簽章):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承辦律師(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房產協議書模板合集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 ,項目暫定名為 。項目用地面積 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項目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采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并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并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
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____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墻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第一期款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并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
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系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后,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并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后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內,甲乙雙方在 銀行共同設立共管帳戶,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六、項目相關資料手續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39;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范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____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房產協議書模板合集 篇3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如何認定?
根據我國《稅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未滿5年的房產上市交易要全額征收營業稅。
因此,二手房買賣在一定條件下是需要繳交稅款的。對于買賣雙方來說,二手房買賣所需要交的稅種和數額是不一樣。首先,買方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工本費。
其次,賣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任何合同是不是有效,需要從兩個方面考慮:第一,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規定;
第二,是不是符合當事人的特殊約定。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二手房買賣的一般流程是:當事人協商并簽訂合同后,買方支付價款,賣方交付房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因此,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辦理的程序。
但是,如果當事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只有辦理二手房合同公證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沒有公證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
子女私下簽訂房產繼承協議是否有效?
近日,家住皇姑區的李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其十分頭痛的事情。據了解,李女士姊妹五個中排行老大。在20xx年之前,自己的父母相繼去世。同時,因為父母都是省里的老干部,按照相關規定,他們應享受省級公寓260平方米。然而,20xx年省里需要將繼承該套房產的子女名字盡快報上,并強調只能報一人。
于是,在約定的時間,其他的四個姊妹悉數來到李女士家中。最終姊妹們商議,這套房產可以由一人繼承,但是需按市場價給其他的四個姊妹返錢。20xx年的時候,該套房子的價格為6000元/平方米,但因為此套房子面積相對較大,同時也考慮到姊妹親情的緣故,李女士建議,由條件相對較好的二妹繼承此套房產,并按房價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直接給付其他四個姊妹現金;或是直接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其他四個姊妹購買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最終,姊妹之間簽訂了房產繼承協議。在此期間,繼承這套房產的李女士二妹,按約定的價格給付了其中兩位現金,也給李女士的大弟弟購買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而,李女士大弟弟的單位,在20xx年當中進行房改,按房改規定,依職級補貼房屋面積款。
為此,李女士的大弟弟特別開心:因為按他自己現居住的40多平方米的房子,單位應補貼25平方米的房屋面積款。但是,單位要求:李女士的大弟弟出具房證或是購房發票。這時,李女士的大弟弟傻眼了:自己手里只有購房收據。后來,他來到開發商那里詢問情況得知:當時,為貪圖便宜,李女士的二妹明知此套房子是不具備相關合法的竣工驗收等材料,仍然堅持購房。
李女士的大弟弟,找到了李女士表示,自己的二姐沒有履行協議,只是進行敷衍。因此,父母的這套房產,李女士的大弟弟說:“仍然要繼承自己的那一份。”然而,當李女士找到二妹反映這樣的情況后,二妹堅稱:我們有協議,同時,也履行了相應的義務。因此,目前,這套房產應歸自己所有。
無奈之下,李女士撥打了本報“以案說法”欄目熱線電話。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沈陽市房產局法律顧問室律師高成華。
律師說法: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結合本案,李女士姊妹之間簽定的房產繼承協議是當事人真實的意見表示,該協議合法有效。當事人各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至于履行該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瑕疵,李女士的大弟弟可要求李女士的二妹參照遺產分割協議約定的應得財產份額合理賠償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