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土地使用協議書(通用3篇)
無償土地使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相互扶持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位于路號的土地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使用范圍和用途
1、甲方將位于路所屬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約X畝)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為生產、加工及倉儲;
二、土地使用方式
1、本協議簽章生效后五年內(20xx年X月X日前)為乙方對土地的無償使用期。五年之內乙方可根據經營情況以不高于X萬的價格向甲方進行地產權買斷(20xx年X月X日前若無力購買,后期可與甲方協商實行議價租賃,價格參考市場行情而定);
2、協議生效后,由乙方根據自身需要負責投資地面平整、硬化、綠化和房舍等地面附著物的建設工作;
3、若乙方按照協議約定進行了本協議土地產權的買斷,本協議自行廢止;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協議期內,有監督乙方守法、安全使用土地的權力;
2、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給第三方使用;
3、使用期內,甲方要配合乙方的期初房舍修建,有償提供乙方所需的路、水、電的使用,全力協助乙方開展正常的后續經營活動;
四、乙方權利義務
1、在協議期內,有合理、合法經營既定項目的權利;
2、使用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3、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在本土地范圍內從事違法行為,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
4、及時向甲方或相關部門繳納在建設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費用;
5、有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由此給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協商解除協議,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事項
在協議期內,如乙方無力繼續維持經營,確須提出中斷本協議,甲方應停止本協議的履行。對乙方在土地上的建設投資,甲方應根據實際折價支付給乙方。
七、本協議為初步性協議,對于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
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無償土地使用協議書 篇2
提供方(甲方):劉子彥
使用方(乙方):蠡縣戴斯皮草服裝制造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設備名稱數量及型號:
二、使用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使用期限10年,自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使用情況:
乙方使用生產設備僅能按照20xx年8月30日時的安裝配置狀況,在乙方注冊登記
的經營范圍內進行使用。 四、其他約定:
乙方在使用生產設備期間應承擔保養及日常維修工作,以確保生產設備的安全完整。本條所稱維修是指為保證使用資產的正常運轉,投入人力、物力對生產設備進行的日常維護、對缺陷故障進行修理及更換單位價值低于20xx元的零配件,同時在乙方使用期間發生的水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提供人(甲方): 使用方(乙方):
日期:日期:
無償土地使用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條 場地坐落:xx鎮,場地面積xx平方米場地免費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個xx月,從xx年xx日起至xx月
合同期滿,承租方拒不搬遷的,應向出租方賠償由此帶來的損失。
合同期滿,如出租方繼續出租場地,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免租款項
為解決我社區(即出租方)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問題,同時協助工作坊解決客觀現實困難,我社區(即出租方)無償將該場地給予承租方用于社區就業服務基地之用。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終止合同,收回場地:
1、承租方擅自將場地轉租、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
第五條 租賃期間場地修繕
修繕場地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應對期出租的場地及其設備,每隔 個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場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出租方出賣場地,需在三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2、如果出租一方將場地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新的場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3、隨訪需要與第三從互換場地時,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場地免費使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因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場地,給承租方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場地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場地毀壞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是導致場地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發生場地動遷事議,本合同自行終止,租賃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