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擔保的協議書(精選3篇)
關于擔保的協議書 篇1
甲方(債權人):___有限公司
乙方(擔保人):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丙方(債務人):___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愿為丙方(債務人)與甲方玻璃纖維紗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為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后,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范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后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管轄地依據購銷合同(主合同)確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擔保的協議書 篇2
1、公司(以下稱“委托人”)
住所:
2、x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人”)
住所:
鑒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擬與(以下稱“貸款人”)簽訂關于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幣元的保函(以下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協議書,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下列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指中國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
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是指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本擔保協議書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年度、該季度、該月和該日。
二、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的有關內容如下:
名稱:
數量:
所有權:
所地:
其他: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有關內容如下:
名稱:
數量:
所有權:
所在地:
其他:
4、委托人向擔保人支付人民幣元,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以充抵上述款項。該保證金所生孳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署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質押合同;
(3)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經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
1、委托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委托人的公司章程;
3、委托人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4、同意委托人簽訂本擔保協議書的董事會決議;
5、委托人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6、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7、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向擔保人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6、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8、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報送財務報表;
9、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保函項下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
10、擔保人不對貸款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后,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4、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5、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擔保人迫于履行擔保義務而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支付時,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委托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委托人與任何單位簽定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費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1%(百分之壹)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追債后的柒日內,無條件地向擔保人償清全部墊款及應付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擔保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協議書時,一定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擔保基金及其它有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根據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擔保費,按年率%(百分之)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擔保基金:
(1)保基金以委托人年度經擔保人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的稅后利潤為基數,按%(百分之整)比例計收。
(2)委托人在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完成之日起一個月內,就應對確認的上述年度稅后利潤向擔保人計提擔保基金,如確有特殊原因,可以通過協商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完成之日起三個月。
(3)委托人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就上述年度稅后利潤向擔保人提交擔保基金,擔保人對委托人下一年度的稅后利潤同樣擁有提取不低于%(百分之整)的權利,并同時承擔與上年度同樣的責任與費用。
3、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推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費用總額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滯納金。
4、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到期日還清所有借款及相關費用,若逾期未還款,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保費。逾期保費以委托人借款金額及利息等相關費用總額為基數,按年率3%(百分之叁整)每月計收,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推遲交納逾期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滯納金。
5、其它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擔保人在對委托人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委托人支付。
十、適用法律
本擔保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本擔保協議書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x市的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協議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一、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每份共6頁,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和登記機關各執一份,經當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備。
本協議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兩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電話:傳真:
擔保人:x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電話:傳真:
關于擔保的協議書 篇3
擔保追償權糾紛和解協議書
甲方:河南A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B服飾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證人):
甲、乙方之間的擔保追償權糾紛一案已由xx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現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該糾紛事宜達成和解,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乙方認可并承諾分期償還甲方起訴的欠款本金x萬元和利息、追償費用等合計xx萬元;鑒于該金額中的利息僅計算至20xx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計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償還完畢。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1.乙方于20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萬元,甲方收到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凍乙方的企業基本銀行賬戶。
2.乙方于20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萬元,甲方收到
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凍乙方的其他銀行賬戶。
3.乙方于20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還款當日的全部剩余款項,甲方收到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除對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財產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筆款項,除視為其余款項的還款期限均已屆滿外,乙方還應支付違約金50萬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為乙方履行該協議各項義務提供連帶保證。
三、乙方逾期還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為還款責任;必要時甲方向法院申請對乙方和丙方的強制執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費x元、訴訟保全費x元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五、本和解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萬元還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