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幫轉讓舊挖掘機協議書(精選3篇)
委托他人幫轉讓舊挖掘機協議書 篇1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 舊挖機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舊挖機(該編號為: )出售給乙方, 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后,以協定價格為為人民幣為 元 。
二、甲方保證出售該挖機具有合法正當手續,非偷盜無貸款行為,保證此挖機在出售前的債務與乙方沒有任何關聯. 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如該挖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三、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挖機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在一次性付清協定價后,取得該挖機所有權,(由甲方自動轉給乙方) 。
四、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附合同上。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電話:
家庭住址:
乙方姓名:
電話:
家庭住址:
甲方銀行收款帳號:
乙方銀行轉款帳號:
簽定日期:
委托他人幫轉讓舊挖掘機協議書 篇2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丙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所經營的鋪面轉讓給乙方經營所有,現就相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一致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該鋪面位于區路/街號商鋪,甲方同意將經營權、商鋪租賃權、商鋪裝修一并轉讓給乙方經營所有。
二、及他同時轉讓給乙方所有。具體項目和品名以甲乙雙方交接清點明細表所列為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將字號名稱變更。
四、上述第一條、第二條所列轉讓事項,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一次性轉讓費和房租押金人民幣為。甲方同意給乙方暫留人民幣元作為押金。以擔保甲方在經營期間無拖欠水電費,稅費等爭議事項,如轉讓后天內無出現上述爭議事項,乙方應在轉讓后天內退回此押金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交接時,甲方應將的工商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納稅證照、消防等有關經營手續一并交給乙方使用。
六、甲方經營期間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承受,以甲乙雙方簽訂轉讓協議及本協議生效之日為分界點,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
七、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照、消防等經營手續一并轉讓乙方使用。
八、甲方同意與商鋪出租方終止原有租賃商鋪合同,由乙方重新與商鋪業主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九、乙方保證在其經營期間,無以名義對外借款以及抵押該等事項,如有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甲方任何時間不得干涉乙方將受讓的商鋪轉讓給第三者。
十一、甲乙雙方其它事項無爭議。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約束力。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委托他人幫轉讓舊挖掘機協議書 篇3
轉讓方(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系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占公司總股份的 %,甲方自愿將其經營的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的轉讓
甲方同意將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股份。經甲、乙雙方協商,現甲方將其占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二、交割期及變更登記
甲、乙雙確定,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期內,乙方依據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權辦理股份過戶手續,乙方應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變更。若在交割期限內,乙方未實施變更手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有關合營盈虧(含債券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和虧損,甲方不承擔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經營前后的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經濟損失。
四、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五、其他事項
經雙方協商,本協議須有第三方(自然人)見證,簽字后有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