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解決私了簡單協議書(通用3篇)
事故解決私了簡單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xx年1月9日乙方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_ 元,此賠償款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并保證不在追究甲方相關人員任何法律責任。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雙方以后在因此事鬧事,責任完全有鬧事方承擔。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事故解決私了簡單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申請方與被請方于______年9月10日簽訂棉紗購銷合同,總價款30萬 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請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請方按封樣驗收。______年10月,申請方發送到被訴方的棉紗經被申請方驗貨后,以其中價值1千 元的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請方認為,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調解申請。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為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 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余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______年9月10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 元于______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事故解決私了簡單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甲方駕駛五菱榮光在鄭堯高速89公里處發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乘車人乙方受傷。經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認定:甲方負全責任。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元。
二、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以后雙方再無任何糾紛。
三、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按印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