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協議書(精選3篇)
慈善基金協議書 篇1
甲方:___
乙方:___
廣州市慈善會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設立廣州市慈善會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覺遵守《廣州市慈善會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本基金資金來源于甲方捐贈或甲方組織發動的單位和個人自愿捐款。捐贈人可以通過網上支付、手機支付、銀行柜臺轉賬、現金捐贈等方式捐款至乙方指定捐款賬戶(開戶名稱:___,開戶銀行:___,銀行賬號:___),捐款須注明本基金名稱,未注明本基金名稱的,視為乙方接受的其他捐款。
三、本基金須用于公益慈善用途,甲方可以事先選擇用于乙方慈善項目或選擇由乙方統籌支配使用,也可到使用時再決定具體用途。最終使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四、乙方負責本基金捐款的接收、管理、支付等工作,須依法依規管理本基金,確保專款專用。
五、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本基金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做好本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六、本基金存續期間產生的利息由乙方統籌支配使用。
七、本基金依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查,乙方應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向甲方反饋本基金使用情況。
八、雙方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原則上為長期協議。如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本基金剩余資金,不返還甲方,由乙方依照本基金使用范圍及有關規定用于與本基金設立時公益用途相近似的公益慈善項目。
十、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執行過程中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解決。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___
日期:___日期:___
慈善基金協議書 篇2
本合作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A協會,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為______;和B公司,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為______。
上述簽約方在本協議中合稱"雙方"。
雙方同意共同簽訂本協議,以資遵守:
1、總則
1.1、為推進慈善公益事業的發展,服務社會,關心民眾,保護環境,A協會和B公司同意共同設立______公益基金("本基金")。本基金是根據A協會專項基金管理辦法而設立的專項基金。
1.2、本協議的'目的在于規范本基金的組織和活動,維護本協議雙方、捐贈人和受益人之合法權益。
1.3、本基金全稱是"______公益基金"。
2、原始基金
2.1、本基金于設立時之原始基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由B公司捐贈。
2.2、B公司應在不遲于本協議簽訂后的_____日內將原始基金匯入本基金的專用工作賬戶。專用工作帳戶由A協會專門設立,但應由雙方共同監管。
2.3、在原始基金出資額到帳后的____天之內,A協會應聘請一位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在該會計師做出驗資報告后,A協會應向B公司簽發一份出資證明,證明出資付訖。
3、宗旨和公益活動
3.1、本基金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基金致力于以下方面的公益事業:
(1)【殘障方面】;
(2)【老齡方面】;
(3)【教育方面】;
A協會
簽署:________________
B公司
簽署:_________________
慈善基金協議書 篇3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人):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采用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傳真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國家法律法規、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規定的機構投資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后受理申請。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
四、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五、乙方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000份基金單位,贖回后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于10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后交易賬戶余額不足1000份基金單位,甲方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余額,并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余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六、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00—14:00將申請資料傳真至甲方。甲方的傳真、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見附件,如有變化,甲方將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聯系方式為準。
七、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
八、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
九、乙方發出傳真后,應打電話向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于傳真設備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十、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文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乙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后的十日內,將傳真原件,包括申請表原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郵寄到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甲方在受理業務三十日內收不到乙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