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股權的協議書范本(通用3篇)
分紅股權的協議書范本 篇1
甲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技術人員, 為甲方的技術開發與技術支持作出了重要貢獻,為鼓勵乙方為甲方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價格)每年甲方給乙方以年度稅后可分配利潤的10%分紅。
第二條:分紅條件。
1、乙方需與甲方簽訂技術保密協議,完成規定的技術開發規劃,并按技術開發規劃的進度安排,完成技術開發項目。
2、公司稅后有可分配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離開甲方,則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三條:分紅股權約定。
乙方在甲方的分紅,是沒有任何股份作為分紅依據,即乙方按10%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能據此認為在甲方有相應10%的股權。
第四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需要變更時,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執兩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分紅股權的協議書范本 篇2
甲 方:
乙 方:
民族: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占股比例
乙方經公司審核,同意乙方享有公司分紅。比例為:(公司年營業額( 到)分紅)
第二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雙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三條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公司實施分紅權與所有權分離,分紅所有人只參加利潤分配。是否參加經營管理由股東大會決議為準。
2、 分紅股3年后轉為注冊股,成為公司自然股東。
第四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所有人一年內不得隨意撤銷、
2、 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股權分紅所有人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
2、 股權所有人每月遲到不能超過3次。每月曠工不能超過1次(無故遲到半天或者未請假就算曠工)
3、 股權分紅所有人如有中途離職,則分紅自動失效.
4、 股權分紅所有人不能泄露公司客戶機密,公司運營模式,公司的各項數據。如有發現。分紅自動取消。
5、股權分紅所有人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如有違反,經勸說仍無法改變者,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其擁有股權。.
6、股權分紅所有人不能運用公司業務資源平臺私下接私單,如發現一次可以進行勸說溝通,如勸說無效,公司可單方面終止其擁有股權分紅,情節嚴重予以開除處分。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有效期為2年
第八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上交公司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紅股權的協議書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民族: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占股比例
乙方經公司審核,同意乙方享有公司分紅。比例為:(公司年營業額(到)分紅)
第二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雙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三條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公司實施分紅權與所有權分離,分紅所有人只參加利潤分配。是否參加經營管理由股東大會決議為準。
2、分紅股3年后轉為注冊股,成為公司自然股東。
第四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所有人一年內不得隨意撤銷、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股權分紅所有人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
2、股權所有人每月遲到不能超過3次。每月曠工不能超過1次(無故遲到半天或者未請假就算曠工)
3、股權分紅所有人如有中途離職,則分紅自動失效.
4、股權分紅所有人不能泄露公司客戶機密,公司運營模式,公司的各項數據。如有發現。分紅自動取消。
5、股權分紅所有人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如有違反,經勸說仍無法改變者,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其擁有股權。.
6、股權分紅所有人不能運用公司業務資源平臺私下接私單,如發現一次可以進行勸說溝通,如勸說無效,公司可單方面終止其擁有股權分紅,情節嚴重予以開除處分。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有效期為2年
第八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上交公司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簽字日期: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