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個人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障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甲方備案。
二、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施工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并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臨時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九、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筑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準在施工建筑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十二、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十三、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十四、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十五、施工現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準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范。
十六、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
十九、嚴禁在現場喝酒、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制定關于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并報甲方備案。
二十一、施工現場應有專職負責人,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二十二、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二十四、施工人員要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出入口進出及公共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備的滅火器進場,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二十七、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賠償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此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協議全文,甲方只留存簽字頁及協議樣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代表人:聯系電話:
房間號: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精神,以及XX市公安局、上級機關對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為確保甲方實施安全防范制度和保證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甲、乙雙方特簽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工程審批表報甲方安保部審批后由乙方報市消防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未經批準不得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前應到甲方保安部辦理人員出入證件和交納制證費用。
三、乙方在施工前應到甲方保安部簽定施工安全保證書,并將其張貼在施工現場大門外側。
四、乙方人員出入甲方區域,應按指定路線行走。施工中不得穿行大堂和其它樓層,進出大廈需走員工通道,主動出示證件接受甲方安保人員檢查,禁止混用證件,無證件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
五、乙方施工物品出入甲方管理區域應經甲方安保部批準。并執甲方證明方可出入,無甲方證明不予放行。
六、乙方施工人員應在規定地點操作施工,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其它場所,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乖坐、使用客梯。
七、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嚴禁私自拉設臨時電線,接電源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范操作。未經甲方工程部、保安部批準不得自行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大于500W)。
八、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必須到甲方保安部辦"動火證",接受查驗證件,操作人員必須有正式操作證。動火現場必須有安全防火措施。同時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學物品,必須經甲方保安部批準后方可攜入甲方建筑內,并設專用存放地點及專人看管。
十、施工現場不得存有廢料、垃圾等,不得圈占、堵塞消防設施和通道,不得隨便拆卸移動消防設施。如噴灑、報警系統等。
十一、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愛護甲方設施、公物,如乙方損壞甲方物品除照價賠償外,處以五至十倍罰款。
十二、乙方人員不得將現金、貴重物品帶入甲方區域,出現丟失責任自負。
十三、乙方人員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吵,自覺維護甲方聲譽。
十四、凡違反上述規定之一的處以壹百元至伍仟元罰款,凡造成重大損失或事故的報公安消防機關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責任。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為我公司員工,工種為:。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
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全面負責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計劃、方案、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及管理。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甲方提供裝修材料,乙方自備工具。
(四) 乙方應當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提高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時完工或者工程未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過失,造成裝修材料損壞的,應由乙方賠償甲方的材料損失。
(七)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的過失或者違章作業,造成自身傷亡或者他人傷亡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
(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向甲方請假,并經過甲方同意。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勞動報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單價以雙方協商價格為準,
(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后三周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需用錢,可依借貸方式向甲方借款并附借條。
第四條 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
(三)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已經出現。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5.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6.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第五條 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三)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公司的商業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泄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一)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二)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并保護好已完工程。
第七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