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簡單版的協議書(精選3篇)
代駕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駕服務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客戶在本協議簽字即確認本次服務所用車輛具備乙方提供服務的三個必要條件:車輛手續齊全、車況正常(非改裝車及部件)、有效車輛保險(須包含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如以上條件不具備,請甲方如實告知乙方代駕員,代駕員有權拒絕本次服務。如因甲方不主動告知或隱瞞以上狀況帶來的糾紛或者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自行負責。如甲方車輛發生機械故障自燃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責賠償。
二、乙方到達指定地點與甲方簽訂本協議須佩戴本公司胸卡,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告知甲方收費標準,如因甲方原因取消服務,須付甲方20元交通費。
三、甲方在上車時,須妥善保管車上的貴重物品,如發生物品丟失情況,請及時報警。服務結束同意司機離開后即確認本次服務過程中沒有發生物品丟失或車輛損壞等事故。
四、如遇交通意外,若屬乙方代駕員違章行為造成,乙方應賠償甲方保險公司理賠不足之金額,并負責車輛維修期間適當的交通費用(每天100元,最高不超1000元),屬于第三方車輛主要責任的,乙方不負責賠償,但可以協助交警調查及保險理賠。在代駕過程中由乙方代駕員發生的違章罰款,一律由乙方負責 。
五、對于意識不清醒、醉酒的客戶必須有清醒同伴的陪同,陪同人員在本服務協議上簽字方可提供服務,并具有等同于當事人一樣的權利與義務,所簽署的協議視為當事人本人簽署,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代駕服務。
六、甲方沒有通過乙方預約電話進行預約,私下預約代駕員提供服務簽訂的本協議無效,與本公司無關。
七、收費標準
酒后代駕:06:00—24:00起步80元(1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
24:00—06:00起步100元(1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免費等候20分鐘,超時每30分鐘(30元),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算。
商務代駕:東莞市 300元(8小時),廣東省 400元(8小時)超時每小時30元。
長途代駕:300元(10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1元,另加一張回程車票。。
八、如遇本協議有未盡事宜而出現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乙方擁有對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車況確認:
服務時間: 時 分 結束時間: 時 分
出發公里:( )km 到達公里( )km 代駕服務費( )元
本協議由甲方簽字,乙方蓋章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協議簽訂時間:
代駕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更好開展工作,甲乙雙方特約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甲方必須提供車況良好,手續齊全,有全保險的車輛《必須有保五座,車損,意外傷害險》,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概不負責。
2、乙方可按協議的約定把甲方送到指定地點。甲方確認無損失后簽字確認,本次服務結束。
3、車出發前,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駕駛員了解車況及操作規程以及車原有破損情況。
4、甲方(客戶)接受代駕服務時,在乙方駕駛員上車之前,甲方必須檢查自己車上的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出現丟失等情況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駕駛員違規駕駛,如甲方提出過分要求,乙方有權拒絕服務并及時通知單位請示處理辦法。
6、酒后意識不清需要代駕的客戶必須有其家屬或朋友隨車到達客戶指定地點,確認車無損失后簽字結帳。因車輛自燃,剎車或方向盤失靈,爆胎,機件老化等非駕駛員操作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乙方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7、萬一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可以代表甲方協助交警調查及保險理賠。
8、因乙方駕駛操作失誤引發的交通事故,給甲方(客戶)帶來的間接損失(例:合同、協議未簽成,耽誤坐飛機,火車等)乙方不承擔損失賠償。
9、用人單位承擔乙方駕駛員食宿費用。
10、因特殊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現不能按整點到達(例:下大雪或堵車)乙方概不負責。
11、按照《上海安然代駕服務收費標準》收取服務費。
12、乙方駕駛員應遵守交通法等國家的法律、法規。在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服務過程中,由于乙方駕駛員違反交通法等有關法規造成的損失由乙方駕駛員自行承擔。
13、為維護用人單位的形象請提前一天提議,司機可對自己的儀表進行修整。
14、代駕結束,到達目的地后請甲方結清一切相關費用。
15、甲乙雙方對車內油料核對,工作時間內所加油料和車輛費用憑發票向甲方核對報銷。
16、乙方在工作中做到人不離車,隨叫隨到。
17、乙方駕駛員因甲方邀請吃飯、休息、娛樂時未將車輛停放在合理、安全的停放處所造成后果的由乙方駕駛員承擔。
18、乙方駕駛員在代駕過程中沒有得到甲方同意,私自離開車輛造成車門被撬,車內物品被盜等一切嚴重后果均由乙方駕駛員承擔。私自離崗(離開車輛)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駕駛員承擔。
19、如本協議未盡事宜出現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客戶簽字:
司機簽字:
日期:日期:
代駕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3
甲方:(車主)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是下,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車輛長途代駕服務達成一致意見協議如下:
1、乙方服務時間從g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甲方提供車輛長途代駕服務。
2、甲方提供接車人姓名:聯系電話:代駕車型:車牌號碼:車輛情況:。
3、甲方需代駕車輛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上路許可(車輛行駛證、牌號等與車輛有關的手續齊全,同時車輛上不得攜帶法律規定的一切違禁物品),且同時車輛的車損險、三者險、交強險在保險期內,保險真實有效,如甲方隱瞞以上情況未如實告知乙方,出現任何車輛損失及人員傷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由甲方賠償乙方駕駛員相關一切損失。
4、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正當行程自由及秘密(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非正當的行程安排及事項。
5、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駕駛證,并承諾將在約定時間內將甲方車輛及人員安全接送到指定地點,送車途中,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駕駛,不得要求違反交通法規的操作和行駛,如有甲方過分要求,乙方代駕員有權拒絕。
6、如因甲方車輛原因(并非甲方故意隱瞞、譬如有如召回案例的車輛)造成交通意外,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處理;如因甲方車輛原因,甲方故意隱瞞的,甲方自行處理;如因乙方代駕司機技術原因造成的意外和損失,由乙方負責。如因第三方因素造成的意外,由交通管理部門裁決后,由責任方承擔,乙方協助處理;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戰爭等)雙方免責免賠如遇意外交通事故發生,若屬于乙方服務駕車違章行為,按保險公司車輛理賠之外的部分將由乙方承擔,屬對方車輛主要責任的,乙方不負責損失賠償,但可協助相關的調查及保險理賠。
7、本次服務根據路程,沿途道路狀況及車型,協議代駕服務費為:大寫( )途中過路橋費及油費由甲方支付。
8、甲方在簽訂代駕服務協議后,應將車內貴重物件轉移,避免丟失引發糾紛,如因甲方原因丟失車內物件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也可與乙方補充簽訂車內貴重物件委托保管的協議,直到甲方簽字中止委托保管協議為止。到達目的地時候確認車輛及車內物品沒有損壞丟失確認簽字,如遇本議未盡事宜而出現問題,將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