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協議書范文(精選3篇)
股份制協議書范文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組建。
第四條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為___年。(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八條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三章 注冊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十條 公司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為:
(一)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占________%。
(二)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占________%。
(三)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占________%。
(四)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占________%。
(五)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后,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由法定的.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并由股東會確認其出資額價值,并依據《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在公司注冊后_______個月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同時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二條 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事權;
(三)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三條 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一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九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二十條 本公司設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機構。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其成員為 人(三至十三人,單數)。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選舉產生。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董事任期________年(每屆最長不超過3年)。董事任期屆滿, 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董事參加。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參加,可由董事或股東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參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議定事項須經過半數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對本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三)、
(八)、(九)項作出決定,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或代理人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六章 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
第三十條 監事會由監事3名組成(不得少于3人,單數),其中職工代表_______名。監事任期為三年。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三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所作出的議定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三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
第三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
①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②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③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八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四十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四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條 公司依照前條第(一)、(二)項規定解散的,應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選由股東確定;依照前條第(四)、(五)項規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清算,對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經注冊會計師或執業審計師驗證,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后,向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經核準后,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股東簽名、蓋章,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修改時,應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訂本,經股東簽名,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于____________市簽訂。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制協議書范文 篇2
甲方:內蒙古東烏珠穆沁旗悅藝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鄭志偉
現有甲方內蒙古悅藝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目前正處在發展重要時期,鑒于乙方對甲方的貢獻和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并進一步促進公司發展和實現更好的經濟效益。為此,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的原則,甲方以虛擬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東烏珠穆沁旗悅藝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內蒙古東烏珠穆沁旗烏里雅斯太鎮工業園區一號
法定代表人姓名:劉悅
注冊資本: 人民幣:壹佰萬元整
公司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經營范圍:食品、天然食品、中草藥產品開發、保健用品(口服除外)、健康器材、衛生用品、化妝用品、生產銷售、保健食品。(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未獲許可不得生產經營)
成立日期:20xx年 08月09日
營業期限:自20xx年08月09日至20xx年08月08日
二、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2.1虛擬股:是指內蒙古東烏珠穆沁旗悅藝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名義上的股份,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它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2分紅:是指內蒙古東烏珠穆沁旗悅藝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年終按照公司股東章程可分配的凈利潤值。
三、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情況及持有虛擬股數量:
3.1 甲方法人情況:
姓名:劉悅 ,性別 男 身份證號:
籍貫: 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烏里雅斯太鎮陶森街7組20號。
3.2乙方情況與股份分配方式及比例。
姓名: 鄭志偉 ,性別: 男 身份證號:
籍貫: 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 ,持有公司 2 %虛擬股份;任職薪資: 5000元 /月
四、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2、知情權,公司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體股東成員如實報告公司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股東有權在審議報告的基礎上提出質詢或建議。一旦有股東對公司某項經營內容執行情況提出異議,公司就應該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3、查閱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4、紅利發取權,依據公司項目所發生的所有費用清單及稅收,結合每年所有收入支出,最終合計所得年終凈利潤按股份數額分配。
(二)義務
1、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義務。公司股東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股東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2、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3、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內容的義務。
4、努力學習和自身提高的義務及培養員工的義務。
5、公司股東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分紅
5.1每年年終會計根據公司稅后利潤計算虛擬股東的凈利潤。
5.2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2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全部支付給乙方;
5.3乙方取得的虛擬股分紅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續約事宜
6.1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均同意續約,可另簽署續約協議。6.2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均同意不再簽訂勞動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部分在合同期滿一年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6.3本合同期滿時,甲方要求繼續續約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紅由甲方在當年年終統賬后支付;并后期乙方不再享有股權分紅,所有虛擬股權自動作廢。
6.4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或者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紅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再提取。
6.5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虛擬股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它待遇。
七.合同期限:
7.1本合同有效期為5年,始 20xx 年 03 月 18 日止 20xx 年 03 月 18 日;
7.2合同期限的續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的期限。
八、合同終止
8.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按第六條規定續約;
8.2如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也隨之終止。
九.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本合同的爭議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規定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協議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內蒙古東烏珠穆沁旗悅藝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法 人:
簽 章:
乙 方:
身份證號:
20xx年 03 月18日
股份制協議書范文 篇3
甲方(出資人):
乙方(出資人):
丙方(出資人):
以上各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投資人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出資的總額為: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存入指定銀行(_________),用以設立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
2、出資人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出資人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3、出資人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及時辦理財產過戶手續。
4、出資人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作項目
公司名稱:
公司經營范圍: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經營地址:
三、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為準。出資各方以占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項目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所占公司股權比例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股權比例共有。
四、合作期間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_____年為周期自動延續。
五、出資的轉讓
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其他出資人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出資人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六、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名,副總經理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保管;
七、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后,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出資人原本意愿時,經全體出資人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出資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八、虧損負擔
有限責任公司以自己的注冊資金承擔民事責任,出資各方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虧損不承擔責任,發生虧損時,各方以投入的出資額為限,按出資比例承擔有限責任。
九、公司的解散及解散后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不再繼續經營的;
②公司業務不能繼續進行的;
③公司事務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解散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十、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繳納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如逾期個月仍未提交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十一、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十、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____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