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皮買賣居間協議書(精選3篇)
地皮買賣居間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地皮買賣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地皮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宗地編號_________號,宗地面積__________m。
2、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保該地真的容積率小于等于2.5,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高度不得高于30米。土地用途為商服用地。
第二條:付款方式
1、雙方協定上述地皮出售價格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此地皮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其余款項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
3、買賣上述地皮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雙方責任
1、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簽名蓋章):
聯系電話:
地皮買賣居間協議書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簽名蓋章):
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址:
乙方:
代表(簽名蓋章):
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址:
地皮買賣居間協議書 篇3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向乙方買乙方依_________社區(以下稱本社區)取得分配單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雙方同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買賣標的
乙方依本社區_________計劃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條建物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本契約買賣標的之建物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后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時,該部分建物面積之計算,同意依核準之使用執照平面圖為準,及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建物面積如有誤差,其誤差在百分之一以內者(含百分之一),甲乙雙方互不找補;惟其不足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則不足部分乙方均應找補;其超過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以上者,則超過部分甲方應找補。面積誤差找補之單價,系以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之總數除以建物面積所計算之金額為準。找補之金額不計息,于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三條買賣標的總價金
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含汽車停車位價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條件及方式
一、付款條件
(一)本契約簽訂時,甲方應給付簽約價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實際支付_________元,經乙方收訖屬實。簽約價金不足額部分,甲方允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補足,逾期仍未補足時,視為違約論,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條第二項之違約條款規定處理。
(二)買賣價金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同意依買賣標的實質工程進度分期繳納,詳見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細表。
(三)其余買賣價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后一個月內通知甲方于一個月內付清,并于付清所有買賣價金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用以清償買賣價金時,甲方應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內洽妥承辦貸款金融機構,并配合辦理申請、征信、對保及必要之手續后,會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記代理人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如有不足價金,甲方仍應于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以現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給付之買賣標的價金應于乙方書面繳款通知日起十日內匯入乙方于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設立帳號為_________之買賣價金專戶。
第五條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票據無法兌現時,應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乙方,于補繳期款時一并給付乙方。
第六條建筑主要結構、主要建材及附屬設備
一、本契約建物建筑構造種類為_________造,其規格以核準之建造執照為準。
二、施工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核準之施工圖樣說明書。
第七條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約建物建筑工程之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擬定并經主管機關核準公告之本社區_________規定進行。
二、本契約建物若未能于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工或取得使用執照逾期達一年時,甲乙雙方均得解除本契約,甲方已繳價款,乙方同意無息歸還甲方。
第八條建筑設計變更處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內隔間或建材變更時,應經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內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變更單簽認為準,逾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申請變更設計范圍以申請一次為限,并以室內隔間及裝修之變更為限,如需變更污水管線,以不影響下樓層為原則。其他有關建筑物主要結構、大樓立面外觀、管道間、消防設施、公共設施等不得要求變更。
三、設計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于工程變更單上簽認后,由乙方于簽認日起_________日內提出追加減帳,以書面通知甲方。設計工程變更若為追加帳,甲方應于乙方書面通知日起十日內繳清工程追加款始為有效。若未如期繳清追加款,視為甲方無條件取消設計變更要求,乙方依原設計施工。設計變更若為減帳,則于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九條土地及建物產權移轉登記期限
一、乙方應于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后一個月內通知甲方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甲方應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內備妥文件配合辦理。
二、乙方應于甲方履行下列義務時,辦理買賣標的產權移轉登記:
(一)依本契約約定之付款辦法,已繳清本契約買賣標的移轉登記前應繳之款項及逾期加付之遲延利息。
(二)提出辦理產權登記有關文件,繳清各項稅費。
三、若因甲方違反規定,致各項稅費增加或罰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償。
四、第一、二項辦理事項,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記代理人辦理之,倘為配合各項手續需要,需由甲乙方加蓋印章、出具證件或繳納各項稅費時,甲乙雙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內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誤或不協辦,而導致甲、乙雙方其中一方之損失,則由延緩作業之一方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第十條交付不動產及相關文件之條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按工程進度給付價金,乙方應于領得使用執照一個月內,通知甲方進行交屋手續。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以貸款給付價金,乙方應于甲方給付所有價金之日同時辦理交屋手續。
二、甲方應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逾期不配合辦理交屋者,自期限屆滿隔日起,視為已交屋,乙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于乙方時,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時甲乙雙方應履行下列各項義務:
(一)甲方須繳清所有應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續。
(二)乙方應于甲方辦妥交屋手續后,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書、住戶公約、使用執照影本及乙方代繳稅費之收據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論是否遷入,即應付本戶水電費及瓦斯基本費。另瓦斯裝表等保證金及預繳各項費用亦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稅費負擔之約定
一、地價稅:以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后由甲方負擔。
二、房屋稅:以建物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后由甲方負擔并依法定稅率及年度日數比例分算稅額。
三、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于乙方取得本契約標的土地所有權日起二十日內申報,并以申報日之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逾期申報者,以提出申報日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
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欠稅及工程受益費由乙方負擔,印花稅、契稅、規費及土地登記代理人代辦費用由甲方負擔。
以上甲方應負擔之稅費,均于辦理產權登記前預繳,并于交屋時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產權糾紛之處理
一、本契約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證產權完整,如影響甲方權利時,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方解決,倘逾期乙方仍不解決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條違約之違約規定處理。
二、乙方與工程承攬人發生財務糾紛,乙方應于產權移轉登記前解決,如因乙方曾設定他項權利予第三人時,乙方應于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負責理清涂銷之。倘逾甲方所定相當期限仍未解決,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并同意依違約處罰之規定處理。但乙方設定與九二一基金會之抵押權,于甲方給付所有價金時,由九二一基金會予以涂銷。
第十三條違約之損害賠償
一、乙方違反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除應將甲方已繳之土地及建物價金全部退還甲方外,乙方并應同時賠償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二、甲方違反第四條規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約并沒收依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三、甲乙雙方當事人除依前二項之請求外,不得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四條通知送達
一、本契約所稱各項通知或請求,除另有約定者外,均應以書面為之。
二、各當事人之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將有關文書按本契約記載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掛號郵件寄發后,經通常之郵遞期間,即視為到達。
第十五條本契約發生之訴訟糾紛,甲乙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本契約之附件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并自簽約日起生效。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雙方各存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備查。
第十七條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