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精選10篇)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1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的順利接送,保障乘車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正常進行,家長和學校應做到相互配合協調、支持、理解。共同對學生的乘車安全負責,特簽定如下協議:
一、校方責任和義務
1、學校應有針對性加強對乘車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乘車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2、學校協助定期召開司機、跟車老師安全工作會議,提高安全意識和服務意識。
3、學校保證接送學生車輛手續齊全,車輛有保險,定時檢修車輛,符合上級主管部門運營要求。
4、學校要求駕駛員要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證安全駕駛,車況良好。
5、學校跟車教師組織好學生上下車,確保學生安全。
6、學校乘車學生校卡分白卡(早上學生自己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后學生自己回家)、紅卡(早上學生由家長送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后學生由家長接回家)兩種。
二、學生及家長責任
1、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教育、提醒學生按時間、地點乘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的學生,責任家長自負。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校車遲到的,家長可致電反映情況。
3、學生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學,家長應及時打電話通知跟車老師和班主任。
4、學生乘坐學校校車,必須接受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由學校安排的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以及相關跟車老師,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5、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學生早晨上學自站點上校車后,下午放學到指定站點下校車止,安全管理由校方負責;學生早晨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下車以后的學生安全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6、紅卡學生早上學生由家長送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后學生由家長接回家。如家長未按時到站點接學生,該學生由跟車老師帶回學校,家長自行到學校接回家。
7、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8、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華海學校(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學生簽名: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2
教育好孩子是學校老師和家長共同的責任,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系,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小學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系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系。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系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系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并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系,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四年級學生姓名
家長簽名
20年月日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5
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飲料,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斗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違章、違規騎車。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一學年即從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與家長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家長聯)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托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系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飚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二0年月日
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7
補習班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劃分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其他監護人,本中心與學生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每位上課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并服從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有事必須由監護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學部書面請假或電話請假。(電話:);
4.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槍、紅外線手電筒等違法違禁物品進入教室。出現火災、地震時,應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
5. 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嚴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釣魚,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危險地帶游玩和逗留。因上述行為出現事故的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6.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本中心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由監護人負責按時接送,因監護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中心地處繁華地段,行人車輛較多,學生上課期間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東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自負。
8.本協議一式一份,學生入學時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后交由本中心存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中心上課期滿為止。
環球教育培訓中心(蓋章) :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8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托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系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飚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9
學生姓名:
學號: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并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7、在自愿原則下家長應每年主動為子女辦理學生安全保險手續,切不可因小失大。學生在校期間由于自已不慎或違反學校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負責。
8、家長對子女應履行監護責任,凡是家長未盡責所造成后果,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日期:
學校最新安全協議書 篇10
為了落實班級安全責任,健全學校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特簽此安全管理責任書:
1、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全面負責,同時有教育管理的權利,并承擔本班學生的主要責任和一切人為事故。
2、代課教師負責上課時學生的紀律安全,對課堂上發生的人為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3、教師必須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嚴禁體罰學生,按照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因個人失職而造成的事故由教師本人承擔。
4、出現不安全事故應及時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
5、學校對教師及各班級負有管理權,對教師安全工作負責,及時檢查,指導表彰,對違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嚴肅處理。
6、學校各部室主管人員要對部室的所有財產負責,防止丟失和私自外借,做到無丟失、無損壞、無被盜。
7、學校由值周員每周將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同時總結匯報于全體教師。
8、此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期限為:_________。
學校:
校長:
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