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權移交協議書(精選5篇)
房屋使用權移交協議書 篇1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權(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二、乙方已明確知悉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僅享有上述房屋的使用權,且自愿以上述價格購買該房屋的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年限終止之日的使用權。所以乙方不得以甲方無該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向甲方過分主張。
三、該房屋的使用權自乙方支付完上述全部款項后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
權利。
四、乙方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權期間,如過戶條件成熟,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乙方支付甲方保證定金__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六、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七、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因該房屋系甲方公司福利房,乙方行駛居住權時須不得侵害該房屋所屬公司的'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協議的解除,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房屋使用權移交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原阜陽恩申化肥有限公司租用幸福中路居委會岳老莊一、二隊幸福路北場地7.15畝及地上周圍所建圍墻、廠房16間,以圍墻為準,大門外4米寬到幸福路中心。四面墻頭外2米,房屋外有滴水下水道,保證阜陽市恩申化肥有限公司滴水暢通。
一、甲方與乙方在原有乙方廠房租用占地的基礎上,現在甲方自愿將乙方占地的7.15畝至4米寬到幸福中路,一次性以每畝叁萬捌仟柒佰貳拾元整(¥38720元)人民幣永久將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將7.15畝的總價格人民幣貳拾柒萬陸仟捌佰肆拾捌元整(276848元)分兩次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的具體領款人江世紅、江世華、江廣發、岳金奎、岳金柱、岳玉亭、高其祥、岳振亭簽字畫押后立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領款人每戶壹份復印件,其余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永不反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房屋使用權移交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該土地權屬人為: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畝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事項
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居間服務,并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轉讓款為_________元/畝,合共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為5萬元/畝,總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戶(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于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4、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提起訴訟。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使用權移交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簽訂如下協議,愿意共同遵守。
一、甲方與乙方共同合作開辦杭州市西湖區鄉村家政服務部,由甲方協助乙方開展工作,乙方直接參與管理,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地點在 杭州西湖區三墩鎮五里塘路100號 。
二、雙方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合作信息共享,甲乙雙方應尊重相互的人格和勞動,平等待人,未經甲方允許不能善自把甲方的信息資料的泄露給第三方,若乙方沒有遵守相應的承諾,必須對甲方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三、甲、乙雙方每天需第一時間進行交流,遇事共同商量,共討對策,共同分析當前的生意情況及相關的家政工作,取長補短,共謀大業。
四、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主要由乙方經營店面,開門營業,所賺到的營業額扣除1000元給甲方后,其他多余的營業額由甲、乙雙方各分配50%。
五、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一切帳務公開,每天核實營業金額并記錄在本子
上(方便以后對帳);相互信任,團結合作。
六、在合作期不管任何原因導致甲方公司得不到正常運作的;先由乙方妥善處理給甲方合理交代,并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費。
七、乙方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積極處理好善后事宜,并按法律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在合作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責任,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應負責任的經濟賠償。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都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錢財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九、乙方有權經營給雙方帶來經濟利益的項目,但為了雙方管理方便乙方最好配合甲方的工作,如乙方不聽甲方的建議從中所發生的后果,應該由乙方獨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甲乙雙方如發生糾葛、爭議和其它事故,可先進行調解,如無效,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一、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提出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十二、本協議期限自_20xx年__1_月__20日起至_20xx_年_7__月__20__日止。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 20xx年 月 日
房屋使用權移交協議書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無償給乙方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上城街舊縣衙大堂東側小院排房(三間),無償提供給乙方做生活及管理用房使用。乙方不繳納房租,甲方不支付管理費。
二、使用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舊縣衙進行綜合開發或另有他用時止。如有上述情況,甲方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在規定的三十日內無條件退搬(退)出。
三、乙方在使用期內所發生的水費、電費、供熱費等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在住期間,需加強對舊縣衙的安全管理,要確保舊縣衙范圍內建筑物及建筑結構的完整無損,保證舊縣衙范圍內的財物不得丟失、損壞。
五、乙方在使用期內,必須做好舊縣衙范圍內的衛生清潔工作,及時清掃大院塵土、積雪,不準將垃圾雜物堆放在大院內。
六、乙方不得隨便擴大使用面積,也無權將舊縣衙范圍內的房屋,轉租他人或供他人借住,不得擅自占用大院內的地方堆放雜物或用做其它。
七、乙方要保證舊縣衙對外日常開放,不得經常關閉大門,同時對進入縣衙參觀人員要進行監管,避免造成損毀房舍門窗等,一經出現此類情況,甲方要追究乙方責任。
八、乙方應做好舊縣衙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別是做好安全、消防等工作,如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九、乙方在使用期內如違反上述職責,一經查實,甲方有權隨時收回房屋,并終止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