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協議書
五,工程部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電器工程安裝標準的各項規定,嚴禁違章作業.
六,娛樂場所各部門,商鋪需增加設備或更改用電線路時,必須向工程部提出申請;得到批復后,由工程部派專業電工安裝.
七,娛樂場所各部門,商鋪和員工嚴禁隨意安裝,更改電器設備及擅自增加設備用電容量.
八,各部門的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工程部處理,嚴禁私自處理.
九,員工宿舍樓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
十,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十一,娛樂場所各廚房,餐廳,會議廳,辦公室下班時要確保關閉空調和燈光等用電設施,節約用電和環保.
十二,各機電房應定期清潔,經常檢查設備運行及線路情況,消除事故隱患;電房門必須上鎖,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十三,嚴禁在各機電房內堆放與工作無關的雜物,并有防小動物進入的設施,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
十四,工程部每班次對各電房,機房進行巡查,抄表,發現隱患時及時整改.
十五,工程部定期對各區域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動火前,必須事前向工程部及保安部申請,并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施工單位動火人必須持有效作業資格證.動火區域不準堆放可燃物品,施工人員嚴禁吸煙.
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娛樂場所有關消防管理的規定.
一,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物品不動火.
7.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不動火.
8.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二,動火中"六要"
1.動火前工程部值班工程師要跟進檢查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施工人員要一人施工,一人在現場監護.
3.現場監督人員必須嚴格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4.保安部主管及工程部值班工程師要對施工動火現場定時巡查.
5.發現火災事故時,要及時撲救和報警.
6.施工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動火后"一清一查"
1.施工動火人員在動火結束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
2.動火結束后,保安部主管和工程部值班工程師應檢查現場,確保無任何隱患后在《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結束欄簽字,并將《動火作業許可證》交到消防安全經理處存檔.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告知書
下達責任方: (以下簡稱甲方)
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先生
承擔責任方: (以下簡稱乙方)
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 先生
安全管理是在生產經營,行政事業管理活動以及公共場所中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和《廣東省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特訂本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