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掛靠協議
5. 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兼職工資;
6. 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按協議期限支付乙方的全部兼職工資。
六、 其他:
1. 本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可優先考慮續聘乙方,但須重新辦理聘用手續;若不續聘,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注冊證書變更遷出手續。
2. 甲方不承擔聘用期內乙方的任何傷、殘、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產生的一切費用。
3. 若乙方有除注冊一級建造師以外的其他建設部注冊類執業資格證書需變更至甲方,甲方為乙方提供注冊便利,但不另外支付費用給乙方,也不承擔由此造成的額外費用。
4.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僅為辦理一級建造師證書注冊所用;本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所有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
七、 附加條款:
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乙方將身份證明、學歷證明、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等及其他注冊所需文件交由甲方辦理證書注冊手續(也可乙方自行辦理,但甲方不承擔差旅費),如乙方不能成功注冊至甲方,則本協議無效,甲、乙雙方互不承擔對方發生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并乙方將一級建造師成功注冊至甲方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附件:1.甲方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