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通用31篇)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4、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注冊并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愿,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并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__年__月__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并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于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了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丙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與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 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與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與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與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與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與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 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與承擔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與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與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股東合作協議書
本協議基于《*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基礎上所訂立。
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屬合伙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后,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后,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20xx080001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后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
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戶。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后,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4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后,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四、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五、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有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并形成統一意見后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沖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六、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后,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余部分資金。
七、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七)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于會議召開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行使委托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后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制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準。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于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后仍不參加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加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說明
(十二)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并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后,決定開支)
(九)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并提取三金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公司注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注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括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公司營業期限為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并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并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四章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準注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甲:
乙:
丙:
丁:
20__年__月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6
股東合作協議書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5、經營范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啟動資金為 元,其中:
1、啟動資金(股權)分配:
(1)甲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股權)的 %;
(2)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股權)的 %;;
(3) 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股權)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成立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成立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公司成立時需要繳納的注冊資金(本)屆時根據股權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條例出繳,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成立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甲、乙、丙三方組成,經選舉 為董事長, 為董事,任期均為兩年。
2、聘任 為公司 總經理 ,負責公司整體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聘任 為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聘任 為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
負責公司錄音棚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6、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由董事會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7、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其他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其他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其他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啟動資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合同簽訂起 年內,股東不得擅自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其他股東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股權轉讓予其他股東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其他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7、 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8、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若一方股東因犯重大錯誤,其他兩方股東一致認為其在公司經營期間不作為,未履行其基本義務,則其他兩方股東有權與其協商以原始價格購回其股份,稀釋其股權。
9、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紹興市人民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7
股東各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范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注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注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并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后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過并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注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8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準為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公司名稱為:
第二條、公司地址為:
第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四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一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二條、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公司的經營。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以誠信為本,打造建筑業優良品質,。
第二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股東商議及工商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準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信息。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公司全部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有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五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條、全體股東同意任命_____為公司總經理,任命_____為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第二條、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標額為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才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三條、總經理享有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親筆簽署方可執行。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并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四條、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工作計劃。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戶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系。
第五條、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利潤分配方式
第一條、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總經理薪水為人__________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為__________月,其余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第二條、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一)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二)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所有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退股方式
第一條、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第二條、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第三條、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條、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一)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全體合作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三)合作事業不能完成。
(四)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五)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二條、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一)即行總經理為清算人,并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
(二)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三)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為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公司成立后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全部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第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四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第四條、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打印為準手寫無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丁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性別 男 ,年齡____,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 ,性別 ,年齡____,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 ,性別 ,年齡____,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丁方性別年齡____,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
戊方 ,性別 ,年齡____,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
鑒于:1、甲、乙、丙、丁、戊五方根據自愿協商原則擬成立 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出資成立 有限責任公司及公司經營酒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各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共同出資擬成立 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經營酒店住宿業務,創造經濟效力,共同分享經濟收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酒店名稱擬為:___
經營場所擬位于: ,____
面積約: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暫定15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 乙方 )。
丙方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
丁方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
戊方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人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
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工資分配: 乙方管理費 捌仟元 (¥8000.00)每月。
(二)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三)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6.一年之內不得退伙,如違約只退回百分之五十股份;
7.不能強制任何股東退股。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乙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日常經營和人事任免決策權歸乙方,其他股東可參與商議;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合伙負責人以外的合伙人有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等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股東負責的簽單需由本人負責追回,否則該股東負全責;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合伙人:(法人代表)___負責人:___合伙人____
合伙人:___合伙人:___
合伙人:___合伙人:___
合伙人:___合伙人:___
___年__月__ 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
2、經營范圍:主要從事 .
3、注冊資本: 萬元。
4、法定地址: .
5、法定代表人: .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準)
第二條、股東基本情況及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
2、乙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
2、丙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丙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第三條、股東出資方式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15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90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第四條、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總投資額 20 %的違約金,如仍不足以彌補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3、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證其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五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 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愿或不能作為公司發起人,而致使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設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九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號碼、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10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中國簽訂。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1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出資比列、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主要職責: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后,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有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并形成統一意見后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沖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七、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后,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余部分資金。
八、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準為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協議涉及的各方為:
甲方: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乙方: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丙方: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丁方: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工商核準及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二條 公司地址為:____________(以工商核準及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三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四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
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一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 萬元整(大寫:____ 整 )。
第二條 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及結構詳細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以____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以____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_%;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以____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_%;
丁方: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以____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_%。
本次合股出資人民幣現金實際額度為______萬元整,
技術資金股份折合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運作。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一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打造長春地區模具行業優秀企業,為客戶提供優秀產品及優質服務。(股東商議決定)。
第二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股東商議及工商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一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準許所占比列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
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信息;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
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
資,視為同意轉讓。經半數股東同意轉讓出資的部分,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
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 股東會
第一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 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節 總經理、副總經理職務與分工
全體股東同意任命____為公司總經理,任命______為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現金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
標額為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才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并上報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
(三)擬訂或委派專人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親筆簽署方可執行。
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并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二節 副總經理權利及義務:
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工作計劃;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戶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系。
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
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 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
總經理薪水為____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為____元/月,
其余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
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
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
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 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
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
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 退股方式
(一)、 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
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
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
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
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
資股東。
(三)、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為三年);②全體合作股
東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
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總經理為清算人,并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
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
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
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
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為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成立后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
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執一份 ,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打印為準手寫涂改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經四方共同反復商討研究決定,于月成協議,愿意合作開辦一所新的中型中規模的私人民營私立醫院,具體協商如下:
一、甲方為開辦醫院的領頭開辦人、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負責辦理。如:醫院執業許可證的辦理、城鎮醫保、農村合作醫療等手續的辦理、醫院的籌建。甲方應為醫院大股東,占50%的股份,包括技術股、創辦股、領導股。
二、乙方、丙方、丁方為協助甲方共同開辦醫院的入股合伙人,其:乙方占 %,丙方占 %的股份,丁方占 %股份。
三、投資方式:按股份比例制投資,甲方投資元、乙方 %投資元( )、丙方%投資 元( )、丁方%投資 元( )共計投資: 元( )。
四、醫院實行自負盈虧制。共同承擔所有的風險,共同承擔醫院在醫療過程中所出現的醫療糾紛,責任事故。任何一方沒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責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兩年后要求退出,另外三方應在共同商討同意下,醫院及時辦理退出手續,投資本金如數退還,不得有任何拖欠,但應提前兩個月提出。
六、醫院由四方共同協作,盡量做到每人盡職盡責,力所能及,同心協力,共同努力把醫院搞好,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安全第一為宗旨,把醫院建設好。
七、四方共同參與,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諒解,有事共商討、虛心接受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取長補短、虛心學習。認真做好對外宣傳工作、營銷工作,以醫院為家,扎根醫院。每人保證做到做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4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 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伙人 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蓋章)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5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賬號:),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
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20__年 月 日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后,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6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定的書面材料。公司合作股東協議書,我們來看看。
甲方:__ 身份證號:
乙方:__ 身份證號:
丙方:__ 身份證號:
丁方:__ 身份證號:
戊方:__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設備等)、出資的時間(__年__月__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誰)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各股東的后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__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__天之內退還股本金,并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__至__時間內___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__時間后,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為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里每月應付工資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戊方(簽名):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___x有限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因啟動公司和開拓市場,需要足夠多的資金,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兩方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其擁有___x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雙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本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本。
二、經兩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個有___x有限公司個擁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現有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_x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_x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_x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_x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_x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兩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四、為了加快發展各顯所長甲乙工作方式分工與寫作
甲方負責:
備注:
乙方負責:
備注:
在合作期內,兩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__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清算日結束后,對___x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雙方承擔。清算時間確定為_年 _月_日。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雙方的投資部分,雙方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雙方一同清算后確認其在____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_萬元)作為出資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本合同范本。甲方現共投入資金x_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x_萬元,另x_萬元于x_x_x_前注資到位,剩余x_元x_前到位;乙方現共投入資金x_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x_萬元,另x_萬元于x_x_x_前注資到位,剩余x_元x_前到位。
六、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權;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權;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雙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8
合同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同合伙人: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股東合作協議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公司名), 本合伙出資總計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占總投資的 %。
乙方_ ___(姓名)以_ 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占總投資的 %。
2、甲乙雙方的出資,于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甲乙雙方均承認本合同;
②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③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同所指公司運營連續三個月虧損狀態時退伙,除非雙方同意;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對方合伙人并經甲乙雙方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該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該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約定條款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該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該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該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9
為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保證企業順利運作和不斷發展,經全體股東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全體股東根據某文件關于股份合作制企業試點意見,一致同意以共同出資的方式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定名為: (以下簡稱企業)。
企業注冊地址: 。
二、企業的性質和組織形式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是營利性企業法人。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為 萬元人民幣,由 家法人共同出資其中 %,其余%由個人出資。股東以其出資額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企業以其資產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企業的一切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條例規定,并受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
三、企業的經營宗旨:
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四、企業的經營范圍:
主營:
兼營:
五、企業的經營方式:
六、企業堅持入股自愿、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七、企業的股本總額為全體股東認繳股本的總和,并由股東一次認足。股東一經入股,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后不得退股。
企業設置優先股和普通股兩種股權。其中優先股的股利每年按其出資額的 %派發。(注:企業也可不設優先股)
八、企業在辦理注冊登記后向股東簽發記名的出資證明書,作為股東的入股證明和分紅依據。
九、股東的出資額按下列原則解交到位: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個月內,一定要按協議向企業籌備組辦理入股資產移交和認繳出資的手續。移交、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企業法人所有。
十、企業正式設立后,一年內股東不得轉讓其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轉讓股份的,按企業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股東各方應完成組建企業的以下有關事項:
1、股東各方共同委托 作為企業籌備組負責人,負責辦理組建企業的申請手續,并負責完成下列的工作:
(1)組建企業籌備工作機構及配備工作人員;
(2)向有權審批企業的部門申報企業組建的有關申請報告及文件資料;
(3)負責向全體股東辦理出資清繳手續;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開業登記注冊,并負責辦理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手續;
(5)負責企業籌備過程中全體股東委托的其它事宜。
2、其他股東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到位;
(2)提供工商登記的有關資料,協助辦理工商登記;
(3)負責企業籌建工作機構委托的其它事宜。
十二、股東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股東會的權利和義務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三、企業董事會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由創立會選出董事會成員,企業正式注冊登記之日董事會方可正式行使職權。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董事任期 年,可連選連任。董事會設董事長(企業法定代表人)一名,副董事長名,董事會可根據需要出聘請資深人士擔任名譽董事長、董事會顧問。董事會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四、企業設立監事會,對董事會及其成員和經理(廠長)、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行使監督職能。監事會成員由 人組成,任期年,可連選連任。監事會的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十五、企業經理(廠長)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執行董事會決議,對董事會全面負責。十六、企業設經理(廠長)一名,經理(廠長)由董事會聘任;副經理(副廠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經理(廠長)工作,對經理(廠長)負責。
十七、經理(廠長)任期為 年,可連聘連任。
十八、董事長、經理(廠長)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不得從事與本企業有競爭或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九、企業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由經理(廠長)負責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提出設立相應的經營管理機構的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后,由經理(廠長)負責組織和領導。
二十、經理(廠長)的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二十一、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費。企業的員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二十二、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立專職財務負責人,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管理財務工作,企業財務接受全體股東的監督。
二十三、企業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業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二十四、企業財務部門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個月內,由經理(廠長)負責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審查批準。
二十五、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依法繳納規定的稅費后,其凈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指超過用利潤抵補虧三年期限仍未補足的虧損);
2、提取公積金15%(經股東會批準可增加提取比例);
3、提取公益金5%;
4、支付優先股股利;
5、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業發放股利可采用現金、出資證明書及其它有價證券的方式。
二十六、企業稅后凈利潤在未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企業根據經營情況對普通股股利的分配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企業無盈余的時候,原則上不可以分配股利。
二十七、企業破產或終止時,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算,企業破產以其資產清理為限。
二十八、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三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可宣告企業終止并進行清算。
二十九、任何股東未按協議第九條規定如期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違約股東應向企業繳付認股額的`%作為違約金。無正當理由拒付違約金的,取消其股東資格。
三十、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企業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退出企業。
三十一、任何股東不得用企業的名義進行違法活動。如果發生,該股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造成的損失。
三十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企業設立失敗,任何股東均不負違約責任,企業籌備組應負責退還股東的出資。創立過程中已開支的費用,由全體股東按其股份比例分攤。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日期: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0
一、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十五日內,注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1
為將a企業改制為_______________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a、b、c、d……等________名發起人(____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____名自然人)
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設發起人辦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辦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主營:_____________;
兼營: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__公司采取發起方式設立。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占總部股份_____________%;
發起人b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
發起人c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發起人d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七、_________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共認購(含折股)_______股,點總股份_______%.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元,折合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點股份總數_______%;
法人(含發起人法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 _______%;
社會個人(含發起人個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
職工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八、_________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 元,由a墊付。
九、同意發起人b(b、c……)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價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 對屆期無人認購的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a例外);
2. 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a例外);
3. 對現物出資估價高于最后審定價格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 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 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 由于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賠償責任(_______例外)。
十一、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a負責_______事務、b負責_______事務……)。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_______酌情解決(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十三、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本協議一式 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起人簽名蓋章:
a(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國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為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設發起人辦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辦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_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主營:_____________;
兼營: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_公司采取發起方式設立。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占總部股份_____________%;
發起人b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
發起人c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發起人d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七、________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共認購(含折股)_______股,點總股份_______%.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元,折合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點股份總數_______%;
法人(含發起人法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 _______%;
社會個人(含發起人個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
職工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八、________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 元,由a墊付。
九、同意發起人b(b、c……)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價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 對屆期無人認購的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a例外);
2. 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a例外);
3. 對現物出資估價高于最后審定價格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 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 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 由于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賠償責任(_______例外)。
十一、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a負責_______事務、b負責_______事務……)。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_______酌情解決(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十三、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本協議一式 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3
校園蝸殼網股東合作協議書及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身份證:——-----,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其中校園蝸殼網占20%的股份,以下是校園蝸殼網的投資額。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將現金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以及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1本公司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2、A 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3、B 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4、C 為公司監事,負責檢查公司財務,提出高管的罷免案,監督公司日常事務;5、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5年以內,股東利益分配為兩份:稅后利潤的60%作為擴大經營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4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5年以后,股東利益分配也為兩份:稅后利潤的40%作為次年的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6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其實際利益賠償,情況嚴重著經由董事會研究除名。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競爭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且本合作協議只作為股東分紅比列依據,不作為抵押性質的一些活動。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自公司成立之日5年之內不得退股,5年以后退股,公司股東以2倍贖回。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4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概況
1、公司名稱: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_____萬元:
(1)甲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______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規定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利潤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________%)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____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2)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若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才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________%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__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5
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6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品友互動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7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_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__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______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8
一、(以下簡稱a)
法人:蔡雪華(以下簡稱甲)
b)
法人:陳少洪(以下簡稱乙)
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合作,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a,注冊資金人民幣50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5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50%;
2、啟動資金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以及流動資金。
3、到賬期限:
公司正常運營后,結算日后三日內,利潤按照各自股份比例一部分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的流動資金,另一部分打入甲乙私人賬戶。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
公司地點:;;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
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證件號碼:;;電話:;;聯系地址:;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9
一、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十五日內,注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0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出資比列、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主要職責: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后,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并形成統一意見后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沖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七、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后,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余部分資金。
八、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通用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1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注冊全稱為:
2、公司注冊資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4、公司住所:
5、公司的法人代表:
6、公司經營范圍:
二、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繳納出資并簽約后,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并限定期限考核。
三、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三方職責并有利于公司發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________擔任。主要負責________等一切對外行為,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________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________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系、行業經驗等均屬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并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周轉,甲、乙、丙、三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后可將公司注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項目的合伙人。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七、協議解除或變更
(一)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滿。
2、由于合理原因,經甲、乙、丙協商將公司注銷。
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股東股份變更。
3、合作方式變更。
八、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注冊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