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意向協議書(通用3篇)
實用的意向協議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簽訂原則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正、公平及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定簽定。
第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自愿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暫定期限為年,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對交易的繼續進行沒有異議且有實際履行合同的行為,則本合同的效力自動延續;如需變更合同,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產品名稱為科比特防雷器,具體型號、數量、和單價等情況,以乙方發出的訂貨單或乙方簽收確認的送貨單為準。
第五條 供貨方式:甲方送貨上門,將產品交物流貨運公司代辦托運至乙方或者甲方直接送貨至客戶。
第六條 乙方指定并授權的貨物簽收人為:
第七條 乙方收貨后,應及時予以驗收。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包裝等不符合規定,應于收貨的當日向甲方提出異議。
第八條 貨款結算支付方式
第九條 優惠措施
如果乙方能夠在協議期間內銷售甲方產品金額超過5萬元,甲方相應產品返點2%,超過10萬元,返點5%,超過15萬元,返點8%,20萬元以上客戶統一返點10%。
第十條 售后服務
1、本公司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防雷產品的法規和法律。
2、本公司產品實行一年內免費更換,五年內免費維修,終身維護。
3、用戶購買我公司的產品,保修期的起始日期為產品安裝之日;我公司承包的防雷工程中所使用的產品,保修期的起始日期為產品安裝之日。
4、保修期內對符合保修條件的產品,不收取備件費和工時費;對不符合保修條件的產品,收取備件費,免收工時費。
5、凡本公司施工的防雷工程,保證防雷系統及被保護系統的安全有效運行,如防雷系統出現故障,自接到通知之時起,省外48小時派員趕往現場處理,省內24小時派員趕往現場處理,市內4小時派員趕往現場處理。
6、公司及各地經銷商對各用戶實行免費提供防雷技術人員培訓,免費提供防雷技術咨詢。
7、本公司產品均由中國平安保險有限公司質量承保。
第十一條 協議終止和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時,本協議終止。
2.在協議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3.一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應以電報、傳真、電子郵件或特快專遞方式)發出的次日起解除。
4.協議終止或解除,雙方都必須及時無條件清償對方應收帳款,雙方不得以產品、售后、自身經營虧損等任何理由拒付(少付)對方應收款。
第十二條 其他
1.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均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并在該協議上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及乙方有效印鑒后方為有效。
2.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內容(包括印刷文字和手寫文字)的任何涂改、補統或刪改均應在相應位置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后方為有效。
3.為了維護雙方利益,甲乙雙方每月對帳一次,雙方確認后加蓋公章。
4.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正文有附件(如有)必須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及乙方有效印鑒方為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實用的意向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產品銷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產品___臺,產品型號為_____,乙方以單價_____元整的優惠價格向甲方供貨,甲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元整,大寫_____。
2、乙方以全款形式付款,付款時間為:_____。
3、甲方應為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優惠價格予以保密,以保證_____產品在該地區的價格穩定。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代表: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代表:_____地址:電話:_____身份證:_____
簽定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簽定地點:_____
實用的意向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簽訂原則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正、公平及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定簽定。
第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自愿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暫定期限為年,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對交易的繼續進行沒有異議且有實際履行合同的行為,則本合同的效力自動延續;如需變更合同,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產品名稱為科比特防雷器,具體型號、數量、和單價等情況,以乙方發出的訂貨單或乙方簽收確認的送貨單為準。
第五條 供貨方式:甲方送貨上門,將產品交物流貨運公司代辦托運至乙方或者甲方直接送貨至客戶。
第六條 乙方指定并授權的貨物簽收人為:
第七條 乙方收貨后,應及時予以驗收。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包裝等不符合規定,應于收貨的當日向甲方提出異議。
第八條 貨款結算支付方式
第九條 優惠措施
如果乙方能夠在協議期間內銷售甲方產品金額超過5萬元,甲方相應產品返點2%,超過10萬元,返點5%,超過15萬元,返點8%,20萬元以上客戶統一返點10%。
第十條 售后服務
1、本公司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防雷產品的法規和法律。
2、本公司產品實行一年內免費更換,五年內免費維修,終身維護。
3、用戶購買我公司的產品,保修期的起始日期為產品安裝之日;我公司承包的防雷工程中所使用的產品,保修期的起始日期為產品安裝之日。
4、保修期內對符合保修條件的產品,不收取備件費和工時費;對不符合保修條件的產品,收取備件費,免收工時費。
5、凡本公司施工的防雷工程,保證防雷系統及被保護系統的安全有效運行,如防雷系統出現故障,自接到通知之時起,省外48小時派員趕往現場處理,省內24小時派員趕往現場處理,市內4小時派員趕往現場處理。
6、公司及各地經銷商對各用戶實行免費提供防雷技術人員培訓,免費提供防雷技術咨詢。
7、本公司產品均由中國平安保險有限公司質量承保。
第十一條 協議終止和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時,本協議終止。
2.在協議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3.一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應以電報、傳真、電子郵件或特快專遞方式)發出的次日起解除。
4.協議終止或解除,雙方都必須及時無條件清償對方應收帳款,雙方不得以產品、售后、自身經營虧損等任何理由拒付(少付)對方應收款。
第十二條 其他
1.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均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并在該協議上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及乙方有效印鑒后方為有效。
2.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內容(包括印刷文字和手寫文字)的`任何涂改、補統或刪改均應在相應位置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后方為有效。
3.為了維護雙方利益,甲乙雙方每月對帳一次,雙方確認后加蓋公章。
4.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正文有附件(如有)必須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及乙方有效印鑒方為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