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協議書(通用3篇)
代理合同協議書 篇1
協議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甲方: (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乙方: (受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開拓出口渠道、在營銷上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產品給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戶(以下簡稱“外商”)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總則
本協議為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系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沖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為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保險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并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并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并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柜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并及時將船公司提柜紙傳真給乙方,并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柜紙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碼頭的拖車,并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并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并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柜后按照實際裝柜情況填制《收購合同》,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蓋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裝箱資料后,應及時對甲方的出口業務免費制作全套單證。并安排報關出口。若非客觀原因造成出口耽誤而引起客戶索賠,乙方應負責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衍生之費用。
三、退稅
1、退稅由乙方辦理。
2、甲方應在貨物出口報關后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在此之前,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支付相關《收購合同》中規定的稅款。如甲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后三十日內未能將上述票據交付給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據未能通過退稅主管機關的審查,則甲方無權依據《收購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購合同》規定的稅款;乙方已經向甲方支付稅款的,甲方應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個工作日內,將相應外匯款項按照 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或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為收益人并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或
(3)乙方在相關《收購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收購合同》項下貨款總額的%支付給甲方作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1)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后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帳戶;乙方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后,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后,并扣除%的手續費,將余款支付給甲方。或
(2)乙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后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后,并扣除%的手續費,將余款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外商開出的遠期信用證得到開證行承兌后三個工作日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后,并扣除%的手續費,將余款支付給甲方。
3、無定金貨款支付:
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后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帳戶;乙方在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后,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的匯率將所收外匯折合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五、收匯
甲方應確保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后內將全部外匯貨款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核銷外匯。如外商未能如約支付全部外匯貨款,則:
1、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已經支付給甲方的貨款。同時甲方負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該筆貨款的義務,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利息損失和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無義務按其與甲方所簽訂的收購合同支付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導致乙方不能核銷外匯遭受有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承擔責任并補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六、核帳
1、甲、乙雙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發生的業務往來帳目進行核對,并就未能及時按照本協議及《收購合同》執行的問題(如增值稅票的提供、延遲收匯等)進行磋商,提出雙方均可接受的處理意見。
2、甲、乙雙方就每月核帳結論及相關問題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作為下個月核帳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業務必須絕對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間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戶的有關商業資料(辦理出口許可證、報關、外匯核銷等手續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除外)。
2、如國家出口退稅政策或匯率發生變化,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3、本協議書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6、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授權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公章: 公章:
代理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范圍內代理銷售甲方的滿天香白酒系列產品,代理銷售限為年,協議期滿后,乙方需繼續代理銷售的,需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為確保產品質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許可證、酒類銷售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
3.甲方為使乙方零風險開創市場,甲方按代理商級別首批供貨可先不支付貨款,其中,一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二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三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均按出廠價計算)。
4.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在6個月至一年內銷不出的,乙方可退還甲方或更換其它產品,產生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貨款50%的信譽保證金,代理商交納的信譽保證金在終止代理時甲方全額退還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貨款,甲方可從乙方的信譽保證金中扣除)。
6.為確保乙方的市場資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銷售網點內進行銷售,不利用乙方的銷售人員銷售甲方的產品。
7.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組織非甲方的產品(只限茅臺酒以及茅臺鎮的其它中級酒)。
8.甲方向乙方供貨后,乙方在半年內未產生效益或銷售金額不足3萬元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進行甲、乙雙方終止協議財務結算。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貨后,應立即組織和策劃銷售。市場銷售區域及網點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區域內進行。
2.乙方銷售人員在市場銷售過程中,應遵循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不得任意過份抬高價格或低于代理價銷售。
3.乙方與甲方簽訂代理銷售協議時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乙方按甲方出廠價支付貨款,乙方如遇團購的,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求與乙方簽訂供貨協議,嚴格按協議條款履行職責。
5.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名譽的言論好行為。
6.乙方年銷售額超過30萬元以上的',甲方給乙方超出部份進行獎勵,獎勵比例為:超出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按5%獎勵;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給于8%獎勵,30萬元以上的給于10%獎勵。
第三條:供貨結算方式
1.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作為乙方代理期間的周轉物資,該貨物待甲、乙雙方終止協議時結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必須先款后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必須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發出。
3.甲方供給乙方的貨物在運輸途中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當場驗收,損壞的產品名稱及數量由運輸方簽字認可,并于當日通知甲方,由甲方與運輸方明確責任后處理。
4.貨款結算按甲、乙雙方協商的結算價進行結算,協議終止后的結算按乙方的實際銷出量結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不得違約,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甲方違反第一條第六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并處以20__元至5000元的罰金。
3.乙方違反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并處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罰金。
4.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中產生異議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相關法律、法規程序處理。
第五條:本協議有效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或負責人:法人或負責人:
聯系電話:
X年XX月XX日
代理合同協議書 篇3
區域代理合同協議書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一、 合約事項:
1、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共同達成本合同書的全部之條款,并能共同守約執行。
2、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在地區內作為系列產品的唯一代理、經銷商。
3、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在該地區完成月銷售 臺 ____________ 系列產品。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時,向甲方定購首批 臺 ___________系列產品。
5、 合同簽訂三個月后,如乙方連續三個月達不到規定銷量考核指標的,甲方保留取消其代
理合同產品資格的權利。
6、 合同簽訂三個月后,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銷售情況,重新協定每月最低進貨量。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有權確立代理區域內的銷售方式;
2、 有權在代理區域內進行各種促銷活動及廣告的發布;
3、 代理區域內的分銷、零售商戶及銷售、庫存狀況、客戶退貨即反饋,應每月不定期與甲方進行溝通。
4、 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策略及價格體系,不得在代理區域外營銷。
5、 自覺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和企業、產品形象,不得有損害甲方知識產權及企業、產品形象的作為。并協助配合甲方對上述行為進行市場監督,對侵犯甲方權益的行為進行報告及打擊。
三、交貨與訂貨:
1、 由乙方下訂單至甲方,在經甲方確認價格及交貨時間后,乙方將全部貨款匯入甲方賬號,甲方按期交貨至乙方指定的地方,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 本合同之營銷價格全部為不含稅之人民幣價格。
3、乙方支付貨款的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支付。
四、售后服務:
乙方應至少有一人負責甲方公司產品的本地售后服務,并有能力進行簡單維修及判定客戶申訴、退貨是否合理;甲方承諾由售出之日起三個月包換、一年內免費保修,因客戶使用所致問題,收取工本費維修服務。由乙方收集判定為合理的退貨及修理品并運至甲方,經甲方確認收到后,處理完善再運至乙方處,返修退換貨來回運輸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即由發貨方支付發貨費用。
五、甲方和乙方約定:
1、 乙方需保證絕不在代理區域以外銷售甲方之產品,并能嚴格執行甲方規定之價格體系;監督其他代理商串貨及不執行價格體系銷售的行為。
2、 甲方在已確立獨家代理商之區域內,不再確立第二家代理商。
3、 在市場及產品材料價格變化而引致產品調價時,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
4、 甲方保護乙方的利益/權益,對代理商的違約行為(不按價格體系及超代理區域銷售等)進行懲罰和制止。
六、 違約及終止:
1、 乙方違約,甲方將視情況,停止供貨、終止代理合約等措施,嚴重損害甲方之企業利益及形象、知識產權等行為,甲方將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處理,并追究經濟損失。
2、 雙方中任一方終止代理合同,需提前一個月知會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有關終止代理之善后工作,雙方商議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