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三方協議填寫(精選3篇)
國稅三方協議填寫 篇1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甲方如發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寶潔(中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國稅三方協議填寫 篇2
甲方:
乙方:
日期:
1、 詞語定義:
1.1 物業……指本合同的標的物;
1.2 出租人(甲方)……指吳紅,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于該物業擁有全部合法所有權人。
1.3 承租單位(乙方)……指,系按擁有經營本合同1.4條所描述物業的租賃經營者。承租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合法經營權并存續的獨立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
1.4 承 租……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出租,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的前提下按約定進行商業零售經營或/及提供服務的行為。
1.5 出 租……指甲方將租賃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權利、管理責任和該物業的經營權交與乙方,并向乙方收取約定費用的行為。
1.6 承 租 面積……指按本合同附件A標注的承租人承租范圍內的建筑面積(應同該物業產權證明文件中一致)
1.7 承 租費……指甲方因出租應向乙方收取,乙方因承租應向甲方支付的商鋪使用租費或租金。
1.8 履約保證金……指乙方為保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各項義務和承擔責任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屬于《擔保法》規定的擔保。
1.9 裝修……指乙方本次承租甲方出租的物業而對該物業進行的裝飾工作或工程。
1.10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是指物業各屋外墻(或外柱)外圍以內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及公攤面積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11 損失……包括誤工、通訊、交通等實際支出,收入損失,聘請包括律師、審計、簽定等服務費用,訴訟費用,為使狀態達到產生糾紛以前必須支付的費用。
1.12 改 建……指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該物業進行的部分或全部裝飾工作或工程。
1.13 本合同項下租金、保證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均以人民幣結算。
2、合同雙方
2.1 甲方
出租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編:
2.2 乙方
承租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 承租、分租、轉租:
3.1.承租:
3.1甲方同意出租, 物業及其配套設施。承租面積:依據甲方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建筑面積為約 _平方米,套內面積(指除公攤以外部分)為約_——平方米;另甲方提供沒有登記產權但包括在附件平面圖內有使用價值的公攤套內面積為_——平方米。
3.2. 分租、轉租、轉借、更新:
3.2.1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分租、轉租或轉借,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將該租賃物業的部分或全部分租、轉租予其子公司、關聯企業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權獲得分租、轉租合同文本。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賃費用及其他費用在內的連帶責任。
4、合同期及物業交接
4.1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收租金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4.2甲方應于本合同簽署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時將該承租物業交付給乙方。物業交付時,雙方簽署物業交接確認書,該確認書應該載明物業現狀并予以確認,對附屬設施與設備登記造冊作為合同附件。交接確認書的簽署同時表明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一并交付;物業現狀應通過拍照或攝像的方式,輔助以文字說明確定。交付之日為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管理風險、維修責任轉移和能源費及其他費用承擔分界線,交接之前由甲方負責,交接之后由乙方負責。
5、 承租費及其它費用分擔
5.1 承租費。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
5.1.1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
5.1.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承租費人民幣 元
5.1.3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每月承租費人民幣 元
5.1.4承租費不包含乙方因使用該物業所產生的水費、電費、通訊費、網絡費及其他代收代支等費用。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按照物業管理合同約定時間及標準直接交付給物業管理公司。因物業所在地小區業主委員會或物管公司收取的以物業專修基金為對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承租費實行預交制,即先交后用原則;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從 年 月日起,每3個月為一次交費期。乙方必須在每個交費期第一個月的5號(含5號)前支付承租費。程序為:甲方在交費期第一個月1號前,向乙方發出書面付款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該期承租費的支付。甲方須于收到該筆款項的五個工作日內開具全額正式發票給乙方。如遇付款期滿日為國家法定假日,則乙方應在假日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前支付。
5.3承租費的計算應當以乙方的實際合同期為準,均按月計算支付,除非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最后一月不滿一個月的,應當按日計算乙方應支付的承租費,日承租費的計算方式為:日承租費_12/365.
6、物業用途及裝飾裝修
6.1 物業用途
該物業用于乙方經營銀行各類業務和自用辦公室。
6.2 裝修(改裝)及裝修(改裝)要求
6.2.1 乙方自接收物業之日起,有權對該物業進行裝修。
6.2.2 乙方在開始進行物業裝修(改裝)前,需將設計圖及裝修效果圖報物業公司審核通過,領取裝修許可證后方可裝修。
7、稅收
乙方如需就本租賃合同進行租賃登記備案,甲方將提供必要的協助。但與登記相關的租賃登記費、印花稅約定 由 承擔。
8、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對承租物業投保財產險及第三者/公眾責任險。乙方應向國家核定的保險機構以自己的費用購買涵蓋上述責任范圍的保險。
9、履約保證金
9.1 履約保證金約定保證范圍如下:
9.1.1對租金支付及延付、拒付租金產生的違約、賠償費用的保證;
9.1.2對于乙方應支付的水、電、電話費、通訊費、寬帶費、物管費等方面的保證;
9.1.3對于損害房屋的情況下,需要向甲方進行賠償的保證;
9.1.4 因乙方承擔連帶責任,須向甲方進行賠償的;
9.1.5因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后,乙方繼續使用或占有房屋的租金的保證。
9.2 乙方須在雙方簽署完正式租賃合同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元整。因發生9.1約定保證責任導致履約保證金減少的,乙方應在正式確認減少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補足合同約定金額。
9.3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甲方應在乙方退還所承租物業、設施設備及結清應繳承租費、賠償費用等所有費用之日起5日內與乙方完善手續,并在完善手續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
10、雙方權利與義務
10.1 甲方權利義務
10.1.1甲方系承租物業唯一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確保出示給乙方的所有權證明文件為真實有效;合同約定期限內,任何所有權的變更都將不會對乙方的租賃權利有影響,否則甲方應承擔責任。
國稅三方協議填寫 篇3
甲乙雙方為以物換物易物交易雙方,丙方作為專業的易物公司在充分遵守易物行業的慣例的基礎上制定易物三方交易合同。
第一條:各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方應披露其真實身份,提供身份資料(企業登記資料)、電子郵箱、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郵政編碼等,并保證所提供資料信息內容的真實、合法、有效。甲、乙任何一方資料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及交易相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
2、甲、乙方必須各自保證其提供交易的物品真實、來源合法并具有合法的處分權。以下物品不得交易:國家禁止銷售的或限制銷售的物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的物品、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丙方認為不適合在丙方交易平臺上交易的物品。
3、甲、乙方各自保證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在交易過程中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擾交換的正常秩序,不從事與交換無關的行為。
4、甲、乙方應遵守丙方平臺的交易規則。為了便捷達成現場交易,甲、乙方要保證所列物品的真實性、可交換性、價值性;還保證遵守《易物通達》商務平臺各種規則與秩序。簽署方必須無條件承兌并交付物品。物品不能及時交付的,各方應在交易意向達成后3日內到對方指定地點完成物品交付。
5、甲乙雙方每達成一筆交易意向,需向丙方繳納易物所得物品總價格3%的現金作為丙方傭金。
6、若甲乙雙方交易的物品需要丙方公正的,應到丙方認可的地點進行。
7、甲、乙方均同意:若在丙方平臺達成“以物易物”的交易意向并簽署本合同的,需先成為《易物通達》商務平臺的會員。會員可享受平臺會員的各項權利,申請平臺會員按承辦方相關規定辦理。不同級別的會員所服務內容有所不同,關于不同會員的權利請參考會員權利介紹文件。
8、若甲、乙雙方交納會員年費時,不使用現金交納會員費,而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納會員費,則雙方需提供與該級別會員服務費相等價值的產品進行交換,如有不屬實的信息與產品,應受到相應法律制裁。
9、甲、乙方應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確認同意履行本合同相關約定。甲、乙方因進行交換、獲取有償服務(包括接受丙方服務)而發生的所有應繳納稅費,以及一切與以物易物服務及其它方面的費用均由甲、乙方按照規定支付。、
10、甲、乙方已經獲悉丙方提醒,各方應謹慎判斷交易物品及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規避風險和損失。
(二)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向甲乙雙方提供《易物通達》商務平臺,協助客戶物色交換對象,就貨物和服務的交換協助進行協商,以及及時發布各類與貿易相關的服務信息。2、丙方將定期舉辦“以物易物”及其他相關活動。
3、丙方需在甲乙雙方達成易物交易并交納手續費后,以“公平、誠信、分享”的原則協助甲乙雙方達成物品交易與兌現。
第二條:免責聲明
1、 丙方不能控制交換所涉及的物品的質量、安全或合法性、交易信息的真實性或準確性,
以及交換方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的能力。丙方并不作為買家或是賣家的身份參與交易行為的本身亦不對交易承擔保證責任。
2、 任何一方知悉其他交易方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權向丙方舉報。
第三條:違約責任
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公共道德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均構成違約。給
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造成損失一方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丙方有權終止其會員資格,所收會員費不予退還。
2、 甲乙任何一方出現以下行為之一的構成違約,除了應向丙方支付會員費外,另應支付丙
方相當于會員費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1)甲乙任何一方在交易成功后,未及時向丙方交納易物所得物品總價格3%傭金的。 (2)甲乙雙方利用丙方平臺卻私下達成交易逃避對丙方義務的。
3、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物品或服務在交付過程中被發現與其提供方所描述的存在較大差異導致交換無法達成時,丙方有權扣除過錯方手續費的30%作為違約金。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甲乙雙方中任意一方無故提出取消本合同的,丙方有權扣除其手續費的30%作為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