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就業協議書(通用3篇)
上海就業協議書 篇1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分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具體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種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系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進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分核準后成立
雙方約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分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先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范文。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同等、自愿、老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正當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分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就業協議書 篇2
靈活就業協議書 勞動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 靈活就業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為進一步加強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做好其社會保險的建立和續接工作,提高實現靈活就業后的相關就業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靈活就業及社保關系接續的相關材料;
2、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安排乙方臨時性接受上級檢查的工作任務
3、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實行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其就業狀態;
4、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支持有關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協議期間,積極主動給予乙方的指導幫助,并實行限時服務;
(1)進行在就業政策指導,提供在就業政策咨詢;
(2)提供靈活就業技能培訓;
(3)提供就業信息(勞務信息);
(4)指導有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接續事宜。
2、及時或定期審核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品,并實行限時服務。
3、按規定及時向傻瓜機就業部門申報相關補貼手續。
4、協議期滿,主動向乙方提供是否續簽協議事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享受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在就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務中介服務。
2、協議期間,依照國家政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3、協議期間,免費享受再就業政策指導和再就業政策咨詢服務。
4、協議期間,接受甲方在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續接工作方面的指導。
5、協議期滿可向甲方提出續簽或終止協議。
6、協議期間按規定可不進行失業登記,不繳納失業保險,且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符合規定的人員應領未領得失業保險金與再次失業后應領的失業保險金一并續領。
7、乙方根據自身年齡、文化、技能及身體條件、在協議期間、可以靈活選擇以下多種靈活就業方式。
a、1社區保潔、2社區綠化、社區保安、社區就業協管(信息)員; b、1公共物業管理、2公共市場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c、1托老、2托幼、3病人看護;d、1家政服務、2配送服務、3保健服務 e、1商場服務員、2餐廳服務員; f、社區內外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義務
1、協議期間,應主動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靈活就業登記。
2、協議期間。按季度報告靈活就業狀況及收入情況。
3、協議期間,按時履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協議期間,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臨時性任務。
5、協議期間,要配合支持甲方的工作。
三、協議終止
協議期間,乙方被用人單位錄用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視為實現穩定性就業,本協議自然終止。
四、其他議定事項
五、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期限
第一次簽定:從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月日時間: 年月日
第二次簽定:從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月日時間: 年月日 第三次簽定:從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乙方: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月日時間: 年月日
上海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 _公司
乙方: 學校
一、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為了確定錄用或就業關系,依法協商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就業協議書由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制定,是進行畢業生派遣的根據,是確認就業意向和勞動需求的憑證,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后即失去效力。
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后,與單位簽訂一式四份《就業協議書》,畢業離校前落實單位的,由學校審核協議后,上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由其簽發《就業報到證》,去單位報到。
二、填寫協議書應該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名稱:要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
用人單位性質:單位的經濟類型。無單位機構碼或信息登記號的單位可不填寫該欄。
檔案接收一欄:用人單位的人事檔案保管單位的全稱和地址,用于通過機要局寄發畢業生檔案材料。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寫單位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托保管檔案的單位名稱與地址。
第18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專業:所填寫的是專業名稱,應為入學時的專業名稱(不是專業方向或院系名稱),務必與教務處學籍科或研究生培養管理辦公室登記的專業名稱完全一致,不得誤寫、簡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落戶地址:指的是畢業生在畢業后,戶口將遷往的地址。此地址不等同于用人單位地址,亦不等同于檔案接收地址。如單位有集體戶口,請填寫單位集體戶口地址;如無單位集體戶口,可將戶口搭在入戶城市的親戚朋友處,但須先得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注:畢業生將戶口落在非生源地的前提條件是已得到入戶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門同意與審批。)
學校戶口遷移的主管部門是保衛處戶籍證件科。
三、學校對協議書的相關管理規定
每位畢業生只能領取一套(一式四份)協議書,協議書具有對應編碼,不得使用他人的協議書。
在畢業生就業工作從計劃走向市場的過程中,在畢業生就業完全市場化還沒有實現的情況下,政府和學校需要一個過渡性的手段來對大學生的就業過程進行監管,就業協議書就是這種需要下的產物。
習慣上把協議書稱為四方協議書,實際上為雙方協議書,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后即生效,供需簽約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協議規定,不論學校蓋章與否。學校只是作為鑒證方,為畢業生上報就業方案等手續。
如果單位已蓋章,學生未簽字而改變主意不想再繼續簽約,需由用人單位出具相關說明書,方可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辦理補發手續。
協議書簽訂后,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反悔,要解除協議,則屬違約。如是用人單位提出解約,征得畢業生同意后,由用人單位出具違約公函后可補發協議書。如是畢業生提出違約,學生必須到就業中心網站下載“違約申請表”,按要求詳細填寫后交由院系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然后連同原簽約同意解除協議的公函交學校就業中心審核,再由學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申請新的就業協議書。
若畢業生不慎將協議書損壞,可憑損壞的原件到學校就業中心申請換領;若遺失,則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院系負責人簽署意見蓋章后交到就業中心,由就業中心審核補發。
如畢業生弄虛作假,騙取協議書,一經查實,檔案戶口將直接打回生源地。
如果在簽約前己經報考了研究生或公務員,簽約后又考取了研究生或公務員,同樣屬于違約行為,要辦理解約手續。
違約行為對畢業生個人、用人單位和學校都會帶來一定的損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時一定要慎重。
四、領取與簽訂協議書的程序
特別說明:
1.協議書必須填寫清晰,單位名稱必須與單位的公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
2.用人單位要詳細寫明單位的檔案接收地址以及落戶地址,其中廣州市落戶地址要求必須是:_市_區_路_號。
3.為了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每個畢業生只能持有一份協議書,免試推薦讀研的畢業生不發。復印、自制協議書無效,姓名欄涂改無效。
4.就業協議在畢業生生簽字、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后即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列入畢業生生就業方案。
五、找單位與協議書的簽訂
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校應當簽訂協議書,作為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以下情況可不簽訂協議書:
雙方就業意向書并不等同于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由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三方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而雙方就業意向書通常是由用人單位自行制定,由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兩方簽訂。一些用人單位為了確保畢業生的簽約意向,會急于和畢業生簽訂就業意向書,但學校不會據此來確定就業方案,仍需要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這些用人單位可能會根據簽訂的雙方就業意向書形成最后的錄用名單;二是簽約時一定要慎重,如果違反雙方就業意向書,也要承擔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公務員單位,一般直接簽發錄用接收函。
用人單位不具備錄用權利或錄用計劃(一般情況下這些單位都不幫畢業生解決戶口和人事關系),畢業生不能與該單位簽訂協議書,但要提請該單位向學校出具一份接收畢業生的書面證明,作為落實就業的依據,學校據此將畢業生列入“自主擇業”范疇,畢業后檔案、戶口轉回生源地,派遣回生源地。但切記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自主擇業的畢業生如不想回生源地,可委托欲留城市的人事代理機構,辦理人事代理和入戶手續,并與該機構簽訂協議書,學校將依據此協議書制定就業方案。
對具備以上條件的畢業生,學校如在其畢業后_________個月內沒有進行安排,則從第_________個月起在_________年內付給乙方每月_________元作為生活補貼。如乙方不服從推薦_________次或自行擇業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
六、協議書鑒證應具備的條件
協議書必須是單位、畢業生已簽字蓋章。畢業生先把協議書拿到學院鑒證,再到校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鑒證。
七、協議書遺失補辦程序
分空白協議書和已簽協議書遺失兩種情況:
特別說明:對于畢業生因違約等原因而謊稱協議書丟失的,將按校規校紀給予處分;對學校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將給予嚴肅處理。
八、關于接收函的問題
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后,必須由就業單位所屬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門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蓋章,或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門蓋章的接收函方可列入就業計劃(在生源地就業的畢業生可以不交接收函)。這里所指的“接收函”可以是有人事權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在協議書上直接蓋章;也可以是單位所在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接收函;或通過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為中介所開出的接收函。畢業生需在5月30日前把接收函送交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否則,其就業方案仍自動生成為“回生源地未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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