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房屋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門面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后,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 年,并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余租期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后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
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并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的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門面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2
立契約書人(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1、轉讓標的:甲方愿將獨資設立,坐落xx市x路x號的__________,轉讓予乙方經營。
2、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1)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xx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2)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3)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x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3、付款辦法:于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x萬元;其余款于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4、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x年x月x日為點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5、特約事項:
(1)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2)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借故推辭。
(3)商號現承租坐落xx市x路x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并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x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6、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7、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愿各負連帶賠償之責,并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8、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保證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保證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門面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3
賣方(甲方):
聯系方式:
買方(乙方):
聯系方式: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
聯系方式: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 路 號),
號樓,東單元六樓東戶,主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水電暖及通信設施均齊全。
1、甲方自愿將房屋出售給乙方;
2、乙方自愿購買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保證已向乙方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及其他基本狀況,且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雙方公證人系與雙方無任何血緣關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且對該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清楚明確。
第二條: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的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該價格包括附屬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的轉讓費用。
第三條:房屋付款及過戶等相關相應費用的繳納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生效當日,將房屋總價款 元人民幣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時將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包含儲藏室)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預;
2、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需無附加條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過戶費用應由 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向相關部門交付;
3、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因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各項未結費用應有甲方承擔(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暖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
5、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協助下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進行驗收,完成上述各項后,雙方簽署交付單,確認完成交付;
6、待房產買賣手續辦理完后,水表、電表、煤氣表、天然氣表、有線電視等相關設施的更名手續應由甲方協助辦理。
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 公司職工房產手續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尚需一定時間,合同雙方對此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辦理正式的房產過戶手續期間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稅款和費用的增減以及房價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合同雙方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當日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該房屋的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乙方對房屋現有狀況(指建筑質量、室內裝修、配套設施、小區環境等)做了充分了解,無任何異議,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產系 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時,公司規定的允許甲方享有的關于該房產的一切福利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 公司和相關其他部門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轉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5、由于本房產系 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期間,若 公司要求或允許置換房屋,該房屋所享有的置換福利應由乙方享有,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置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進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糾紛。如該房有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產權轉移的情況時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負責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前解決完畢;如甲方不能及時解決上述問題,由于甲方個人原因致使房產不能過戶或者出現訴訟糾紛,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并賠償損失( 公司統一管理房產手續問題乙方已明確知悉,不在此列);
2、在乙方要求且條件允許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協助乙方辦理,在雙方確認可以開始辦理過戶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不能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并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對雙方約定的房屋轉讓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無異議,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該方須向對方賠償損失;
4、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拒絕付款的則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并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規定的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無異議,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并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在公證人的公正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自買賣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及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
第八條: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雙方可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報房產管理部門。
第九條:甲乙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章:
賣方(甲方)簽章: 買方(乙方)簽章: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簽章: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簽章: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附屬合同
甲方售出房產的房產證明表示該房產的現有儲藏室應為 號儲藏室,該儲藏室甲方父母正在使用,由于儲藏室的所有權在房產證明上無法更改,現甲方與乙方協商將同樓的 號儲藏室(此儲藏室房產證明為甲方父母所有)與本房產的 號儲藏室交換使用一段時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此儲藏室整理完畢后,即可換回儲藏室使用權,在交換儲藏室使用權期間雙方不得干預另一方對自方享有使用權的儲藏室的正常使用,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向另一方索要費用,若期間 公司要求或允許置換房屋,乙方享有房產證明的現有 號儲藏室的置換福利,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特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