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解除勞動合作協議書 篇1
公司決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請你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物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關系、住房公積金、人事檔案等。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解除后,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
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并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___公司(單位)
人力資源部(蓋章)
解除勞動合作協議書 篇2
______先生/小姐:
經公司考核,由于閣下在入職試用期間,工作表現未能符合目前崗位要求,故現于___年___月___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現請您前往人力資源部辦妥離職手續特此知會。
多謝合作!
______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日
解除勞動合作協議書 篇3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 與先生/女士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個 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現因您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以是否能夠按照公司要求獨立完成各項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等條件為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六條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條款,經公司決定,依法與您解除勞動合同。
現特此通知 先生/女士,勞動合同將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請即日起與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