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書示例(通用3篇)
保密協議書示例 篇1
保密協議
甲方:中國聯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區西單北大街甲133號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王建宙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鑒于:
1.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正在進行移動數據業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2.甲乙雙方對該項目進行具體研究工作(以下簡稱“合作”);
3.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適用于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注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為保密信息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項目研究的負責人和雇員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
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經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銷毀。項目終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從與其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4)在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責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獲得的信息中獲益;
(6)接受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該種情況發生時,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發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說明。
7.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于由此產生的索賠。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采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采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四、免責條款
由于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七、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無正文)
甲方:中國聯通有限公司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保密協議書示例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披露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后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1)嚴守產權資料機密,并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2)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于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系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4)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準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披露后_________年以后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于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1)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咨詢單位或雇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毀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1)并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2)并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系。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并同意,對于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雇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并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8.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示例 篇3
新聞從業人員保密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為了加強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商業秘密的管理,規范新聞傳播秩序及保障本單位的正常運營,根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新聞從業人員職務新聞信息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職務行為信息及商業秘密
1. 職務行為信息:甲方新聞單位記者、編輯及其他新聞采編人員,在從事采訪、參加會議、聽取傳達、閱讀文件等職務活動中,獲取的各類信息、素材以及所采制的新聞作品,其中包含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未公開披露的信息等,及甲方公司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
2. 職務行為涉及的甲方商業秘密:(1)技術信息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操作手冊、技術知識、技術資料、經驗方法,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2)經營信息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3.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職務行為信息及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是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職務行為信息及甲方商業秘密,并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復支付。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 在從事采訪、參加會議、聽取傳達、閱讀文件等職務活動中,對獲取的各類信息、素材以及所采制的新聞作品,其中包含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未公開披露信息等,嚴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規要求,絕不在任何媒體以任何形式隨意散布、傳播涉密信息。
2. 絕不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絕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3. 絕不擅自將職務活動中知悉的信息通過網絡平臺發布;絕不違反保密協議的約定,通過博客、微博、微信公眾賬號或個人賬號等任何渠道,以及論壇、講座等任何場所,透露、發布職務行為信息;絕不將本新聞單位未播發的報道交由其他境內外媒體刊播。
4. 絕不違反保密協議的約定,向其他境內外媒體、網站提供職務行為信息,或者擔任境外媒體的“特約記者”、“特約通訊員”、“特約撰稿人”或專欄作者等。
5. 認真遵守其它安全保密的相關規定。對參與信息化項目和服務所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和數據信息,履行保密義務,絕不擅自發表或使用。
6. 對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7. 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四條:保密義務人離崗(離職)后的義務
1. 乙方離崗(離職)后,對仍具有保密性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未公開披露信息、技術資料和數據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2. 乙方離崗離職要交回所有涉密材料、文件,在法律規定或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甲方,并在叁年內不得向它人泄露有損甲方的任何性質商業秘密。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
3. 如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提前叁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 第五條:保密義務人的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保密承諾和保密協議、擅自使用職務行為信息的,甲方將依照協議追究乙方違約責任,視情節對乙方作出行政處理或紀律處分,并追究其民事責任。
2. 乙方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其違反保密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如給甲方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3. 乙方擅自發布職務行為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將報至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對其依法吊銷新聞記者證,列入不良從業行為記錄,做出禁業或限業處理。
4. 乙方違反規定使用職務行為信息造成失密泄密的,甲方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爭議發生后,在對爭議進行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其他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