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三方協議書匯編(通用3篇)
關于三方協議書匯編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傳真: 傳真:
鑒于: 1、甲方與乙方已簽訂買賣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譽。
為保證甲乙雙方買賣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雙方權益和經濟安全,甲乙丙三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 元;
2、乙方于 年 月 日將貨款交給丙方;
3、乙方收到丙方貨物后三日內開始施工;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買賣合同的真實性;
2、根據丙方通知及時給乙方供貨;
3、支付丙方服務費人民幣 元;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買賣合同的真實性;
2、及時將買賣合同貨款交付給丙方;
3、有權根據買賣合同驗收丙方貨物,如丙方貨物不合格有權丙方付款。
(三)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收到乙方貨款后三日內向乙方發貨;
2、乙方收到貨物后拒絕給丙方發付款通知的,在甲乙雙方爭議最終解決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給付貨款;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與乙方沒有及時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按照雙方買賣合同約定處理;
2、甲方未及時支付丙方服務費的,甲方除應支付服務費外另支付丙方服務費數額20%的違約金;
3.因甲方未及時支付服務費致使丙方不履行義務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4、丙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沒有及時通供貨的,每遲延一天向乙方支付買賣合同貨款萬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四條:免責條款
1、丙方僅僅根據乙方給付貨款的情況向甲方發出供貨通知,丙方不對甲乙雙方買賣合同的實質進行審核;
2、丙方不對其他任何事項承擔任何責任,丙方也不對買賣合同的真實性、甲乙雙方的資質提供任何擔保,與買賣合同有關的一切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一式三分,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后生效;
2、協議履行中產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解決。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三方協議書匯編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或得了工程承建權,該工程具體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甲方與乙方已于年 律承諾書》。現為了加強施工管理,保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能按合同約定完成工期、質量目標等全部工作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以及重慶《工程項目全承包管理實施細則》等公司有關管理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1、原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的工作內容,現交由丙方具體組織實施。丙方為項目分包的責任人,由丙方負責該項目工程的全面實施及管理,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履約負責。
2、丙方履行原應由乙方所承擔的一切權利及義務,包括與甲方及建設單位的所有合同條約。乙方已完成的工程由乙方于丙方辦理移交手續,乙方推出該項目工程的實施及管理。
3、該工程的分包由甲方與丙方另行簽訂相關合同。
4、乙方退出該項目并與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后,所有的權利及義務也隨之轉移給丙方,由丙方履行乙方已完成及未完成的所有權利及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向甲方要求行使權利;丙方也不
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拒絕向甲方履行義務。
5、本協議書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董事長(簽字):
電話:
郵編:
住址:
關于三方協議書匯編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乙方:
負責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甲、丙雙方簽訂的《聯想手機合作協議產品政策條款》(包含甲、丙雙方所簽全部產品合作協議),乙方愿意為甲方和丙方之間的付款訂貨和貨款結算提供服務,接受甲方申請開出以丙方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甲方在乙方開立結算帳戶,帳號: ,甲方所有銷售款項均應通過該帳戶結算。
2、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章生效后, 甲方簽發經乙方承兌并由乙方寄出的銀行承兌匯票(乙方對該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負責),丙方收票后向乙方開出相應金額的《商品金額證明書》(見附件二)并加蓋公章和預留授權人簽名(預留印鑒和預留授權人簽名見附件一), 然后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以此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或者丙方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給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隨后仍應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丙方必須保證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渡唐方痤~證明書》為丙方向乙方簽發的不可撤銷的提貨權憑證, 原件交由乙方占管。
3、甲方每次申請開出收款人為丙方的銀行承兌匯票時,承兌保證金的交存可選擇如下幾種方式之一(以打√為準)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于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 %的承兌保證金。
□甲方交存不低于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 %的承兌保證金,在每次提貨時追加至相當于每次提貨金額 %的保證金。
4、在該協議項下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額度內,甲方每次提貨應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請,乙方據此審簽同意發貨的《提貨通知書》, 并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以此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或者乙方先將該《提貨通知書》傳真給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并在隨后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的通知 (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但乙方必須保證丙方收到的《提貨通知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短嶝浲ㄖ獣窞橐曳较虮胶灠l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貨權的憑證,原件由丙方占管,丙方應將乙方審簽后的同意甲方提貨的《提貨通知書》專夾保管作為對帳依據。憑乙方簽發的《提貨通知書》,甲方可向丙方提貨。
5、未經乙方審簽《提貨通知書》確認,丙方向甲方供貨,不計入丙方提供給乙方占管的《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之內。乙方《提貨通知書》審簽方式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貨的通知單上由乙方指定專人簽字并加蓋“ 銀行”印章(簽字式樣及預留印鑒見附件一)
6、對乙方審簽的《提貨通知書》,在提貨前丙方應及時與乙方所留簽字式樣及印鑒進行核實,未經核實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印鑒核對不符而予以提貨,按第5條未經乙方審簽《提貨通知書》的情況處理。
7、乙方對甲方使用《提貨通知書》提貨的情況有權與丙方核對(以乙方提供的《提貨通知書》為依據)丙方與乙方至少每月應核對金額一次。
8、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十日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貨申請,乙、丙雙方核對《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若《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大于《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則此差額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在匯票到期前八日時將載明此差額的《付款通知書》(附件 四)送達丙方。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內以“《付款通知書》回執(附件五)”給予乙方書面回復。丙方在匯票到期日前將此差額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帳戶。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將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項結清后,乙方將《商品金額證明書》退還給丙方。
9、除第8條約定的付款責任外,丙方不承擔其他付款責任。
10、三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及索賠的費用。
11、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以訴訟方式解決。
12、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在此期間《商品金額證明書》累計金額與《提貨通知書》項下甲方實際提貨金額的差額不得超過萬元。若出現第8條約定的丙方付款責任,丙方在履行完相應付款責任后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
13、本協議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簽章時生效, 甲方執壹份(不包括附件一), 乙、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協議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15、三方在此聲明并保證如下:三方均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金融機構,有權以自身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業務經營活動,并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