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協議書示例(精選3篇)
合伙的協議書示例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伙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及經營事宜
經三方考查、協商確定于_____________街合伙開設__________店,用于_____________經營。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二條、出資事宜
1、出資方式及數額
甲: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丙:以______________出資,出資金額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繳納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隨意要求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經三方協商一致,由____________為店鋪的負責人。其權限是:
(1)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購進常用貨物;
(3)支付合伙債務;
(4)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5)法律規定的其他合伙人權利。
第四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2、每月___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合伙人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3、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兩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新合伙人入伙的,需滿足以下條件: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給店鋪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
① 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② 合伙期限屆滿,不同意繼續經營的;
③ 對重大合伙事務決議具有異議的;
④ 具有其他合理事由的。
(2)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根據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4)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滿,但經各合伙人協商同意繼續履行的除外;
(2)合伙三方協商同意的;
(3)店鋪嚴重虧損,難以維續的;
(4)被依法撤銷的;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八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店鋪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三份合伙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的協議書示例 篇2
甲方:李中平
乙方:肖桂蘇王建偉
丙方:姚珍柏
丁方:呂開勇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企事業及其合伙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萬佳百貨超市事務。
第二條: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萬佳百貨超市
經營場所,回龍寺鎮建設街106號商貿大廈第一、二樓房屋萬佳超市股份分配為:甲方占四分之一股,乙方肖桂蘇占八分之一股、王建偉占八分之一股,丙方占四分之一股,丁方占四分之一股。
萬佳百貨合伙經營期限依照肖桂蘇、李中平與湯海勇、姚作
全所簽訂的《合伙經營超市協議》規定的5年期限,即從20__年元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止。合伙人同樣享受與分擔李中平、肖桂蘇與湯海勇、姚作全簽訂的《合作經營超市協議》的權利與義務。
四、合伙人出資:
1. 總投入資金由甲、乙、丙、丁四方以現金出資,按所占股份出資。出資總額由四個股東商定。
2. 萬佳百貨超市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任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合伙人分工
合伙人實行明確崗位責任制,并且合伙人有權對其它合伙人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合伙人不得私自得利,如發現有私自得利者,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六、盈利分配及債務承擔。
1. 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人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債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清償自己應負責的部分。
七、對于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
八、超市內部事務必須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由董事長最后決定。
九、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進行賠償,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超市的貨物及流動資金,合伙人有權對貨物及資金進行抽查。
十、合伙人之間發生爭議,應當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合伙人簽字生效。
甲
合伙人簽字: 乙
20__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丙 丁
合伙的協議書示例 篇3
合伙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為原則,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伙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一、合作經營 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于 主要經營范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銹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后平分(備注: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戶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余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戶收余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戶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和出售產品;④支付合伙債務;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伙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伙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伙、退伙,投資的轉讓
1、 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退伙:1需所有合伙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后,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伙和其他合伙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伙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并給與公正;2清算后如存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投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聯系電話:
日期: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聯系電話: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