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學生協議書(精選3篇)
培訓機構學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乙方所在單位):
甲方同意乙方從年月至年月以學校在職人員身份到__參加英語培訓,經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遵守培訓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無故缺課。凡無故缺課累計達到5天者,須承擔此次培訓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參加本次培訓期間的統一考試,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甲方承擔乙方的培訓學費,丙方承擔交通費(300元),住宿費(每人每天80元),伙食費(每人每天25元),乙方只承擔超過規定標準的伙食費;否則,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且三年內學校不再派出參加此類培訓。
三,若甲方承擔了乙方培訓相關費用的,則乙方從培訓結束之日起繼續在我區各校服務三年;若乙方違約,乙方須返還由甲方和丙方支付的全部培訓經費,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本協議約定的全部培訓費用3_(3年―已服務年限)。
四,丙方要根據學科及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做好教師參加英語培訓派出計劃,積極組織本單位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
五,丙方要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做好工作安排。
六,丙方協助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管理和考核,關心乙方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培訓機構學生協議書 篇2
甲方:心起點教育機構
乙方:_________
心起點教育(以下簡稱甲方)受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的委托,推薦本教育中心老師承擔乙方的一對一輔導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乙方要求,乙方授課的科目為:__________________,授課起止日期: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輔導課時:_____________(一課時為2個小時),具體輔導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支付甲方的授課費用為_____元/課時(一課時為2個小時)。授課費用支付方式為:即以首次授課為計算日期,①按月支付②一次性支付( )課程款。 二、 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
1、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學習環境和條件。
2、 甲方的老師需對上課的內容進行基本必要的備課和相關資料的準備。
3、甲方在授課期間應做到為人師表,談吐優雅,耐心細致的講課,為乙方解答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并做好其他相應的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損傷乙方權益的行為。
4、甲方負責乙方在其上門輔導期間的安全,在授課期間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乙方在往返本教育機構途中所遭受的任何傷害,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老師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及有關學習資料。
6、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如實向甲方介紹授課對象的實際情況,協助甲方的老
師做好授課工作,如因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能向甲方老師匯報乙方的實際情況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如對甲方的授課老師的工作不滿意,在支付完甲方按本協議商定的報酬后,可向甲方提出更換或終止合同,甲方將視具體情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予以更換他人并重新簽訂協議或終止合同。
8、乙方若需要甲方的授課老師試講,可以讓甲方推薦的老師試講第一節課。試教后,乙方滿意甲方的老師的授課方式即從試講后第一節課時開始計算課時費用。若不滿意,乙方應即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如試教不滿意,乙方不需支付甲方費用(試講不超過兩課時)。
9、乙方監護人必須及時付給甲方按本協議商定的.報酬,不得拖欠或拒付課程款,如乙方監護人拖欠課程費,自結束授課之日起每天罰金按應付課程款的百分之五計算。
三、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須提前10日通知對方。
四、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思明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五、本協議,在簽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名: 乙方監護人簽名:
生效日期:20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培訓機構學生協議書 篇3
甲方: 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
第二條 合伙組織名稱 、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時間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四條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45%________________4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
第五條 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具體分配比例如下:______: ______% ,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備注丙方(姓名:______)當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不承擔任何債務。
第六條 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