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咨詢協議書(通用3篇)
項目咨詢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委托人(甲方):
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湖南浩哲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高新區火炬城 M7組團(湘能孵化器)北棟516室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0731-9391 6182 E-mail: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以下簡稱“該項目”)的咨詢服務。
二、 甲方責任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間,甲方承諾聘請乙方作為本合同所涉及服務的唯一顧問,提供全程咨詢服務。
2.在合同有效期間,甲方須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代表甲方行使各項權利與義務;所指定工作人員將作為本合同的主要聯絡人員,并負責統籌安排甲方相關人員配合乙方開展該項目認定申報的相關工作。
3.甲方須盡全力滿足該項目認定申報涉及的各項要求。
4. 甲方須自行支付該項目認定申報必須提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知識產權等)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5.甲方須盡全力配合乙方解決協議有效期間遇到的問題,共同爭取甲方能順利通過該項目。
6.甲方須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報酬。
7.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后蓋甲方公章,意味著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甲方保證不得將乙方撰寫的`文本資料用于本協議服務范圍以外的任何場合,否則按照本協議總金額對乙方做出賠償。
三、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于合同有效期及該項目認定申請期限內完成甲方委托的咨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將指派專職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絡該項目認定管理工作。
3.乙方成立專項小組負責 工作,負責材料編寫、具體落實和協調解決該項目認定執行期間遇到的相關問題。
4.乙方應采取各種合理合法措施為甲方提供全面協調工作。
5.乙方有義務將所服務事項各階段審批狀況及時通報甲方,并指導甲方采取各種合理合法措施以確保滿足審批機構的各項要求。
四、 咨詢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項目咨詢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為以下第 種方式:
1.本合同技術咨詢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 ),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當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大寫:)撰寫材料費用,技術咨詢費用總金額按該項目所獲得的無償資助總額的%(材料撰寫費用包括在內)予以支付,該項目立項公示后5日內付清余款。
3.其他: 。
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后即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本費用不包含由第三方機構出具項目申報所需材料附件(如: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知識產權、科技
查新)等費用,甲方須自行承擔所需費用。本咨詢服務費用不包含稅金。
五、 技術情況和資料的保密條款
1.非因法律規定之需,乙方對因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得的與甲方有關的商業、技術及其他業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除非該信息已經合法進入公知領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與項目無關人員或第三方泄露和/或公開向社會披露,否則,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負責消除不良影響。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不論是為履行本合同而披露還是偶然、無意獲得)以及因本合同履行所獲得的任何成果都是在保密情況下提供的,均為機密信息,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這些信息自行使用或披露、透露給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包括本單位的非相關人員,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根據申報程序須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專家學者披露上述保密資料的,由甲方或由甲方專項委托乙方提交。
4.本保密條款有效期至本合同終止之日。
六、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務內容完成并結清費用時終止。
七、 違約責任
1.若因任何天災、自然因素或公敵行為,政府政策及行為,火災、水災、罷工、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不受雙方控制因素出現,使得本合同終止履行或無法進行,受阻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則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商議是否延期、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2.除上述非由合同雙方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有關協議項的規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應及時足額支付咨詢服務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須按咨詢服務費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 其它
1.本合同書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有效期間,經合同雙方簽署的其它書面文件,將視為本合同書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未盡事宜,合同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另行協商解決。
5.本合同手寫部分,如需修改需要雙方蓋章或者簽字方為有效。(以下無正文)
甲方:
地址:
日期:
乙方:
地址:
日期 :
項目咨詢協議書 篇2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管理系統》、《市場策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出任甲方 ,為提升有限公司管理體系和現代市場的完善及運營效能、建立標準化作業系統、優化管理體系,正式委托乙方為本項目提供策劃咨詢服務。
第二條 服務期為20__年4月--20__年12月,本期結束后可考慮乙方優先續約。
第三條 本項目的適用范圍為甲方所屬各部門均有權使用項目成果。
第四條 雙方在合同簽訂前,確定的本次策劃咨詢《項目工作進程及工作內容》;在本合
同期限內,將就本項目向甲方提供以下具體顧問服務:
在項目各階段工作完成后,乙方將形成書面性正式項目報告(包括診斷報告、培訓教材、設計報告等)提交甲方,并向甲方進行項目方案匯報、講解、培訓,以及進行實施現場指導。
第五條 為落實顧問服務成效,甲方同意履行以下配合事項:
1、針對策劃咨詢項目提供充分的歷史資料與現況說明。
2、針對乙方所提出的書面或現場討論,做出積極的反饋。
3、同意配合乙方所提出的工作進度,避免無故拖延。
4、提供適合辦公場的場所,并承擔各類吃、住、行等費用。
5、在各階段項目確認后,甲方必須以乙方的方案堅決組織執行。
第六條 為維護甲方合理權益,乙方同意履行以下承諾事項:
1、嚴禁對外泄露甲方之商業機密與運營數據。
2、針對本項目的工作進展,定期主動向甲方提出報告說明。
3、到甲方公司、市場進行必要的訪談、調研,提出可操作的咨詢方案,協助甲方進行現場指導實施。
4、按照本合同所附之項目進程表完成工作,絕不無故拖延。
5、嚴守專業務實原則,在本項目范圍內為甲方創造最大利益。
6、乙方積極為甲方推薦人才,做好管理工作。
第七條 會議溝通: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采用以下正式會議溝通形式:
項目組例會:在乙方現場工作期間,雙方項目組成員須通過定期正式的例會溝通項目進程和階段成果,規劃下一階段工作計劃,并由乙方整理為正式的《項目備忘錄》或《項目通報》,知會甲方。
項目成果匯報會議:在項目階段性成果形成之后,由甲方安排乙方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項目成果報告。
第八條 項目追蹤服務:
在方案推行后 個月內,乙方對咨詢內容相關問題提供免費的后續服務,后續服務一般屬非現場性質的電話咨詢或文件傳遞。
第九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策劃咨詢服務自 年 月-- 年 月。共 年。
2、月策劃咨詢服務費用 。甲方須以現款方式于 日前支付。
第十條 保密協定
1、甲方商業秘密保護
所謂甲方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項目工作期間知悉的、或者由甲方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
(1)甲方現有的、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2)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發展戰略及管理方式、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3)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信息、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
(4)乙方所提交的項目報告;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6)其他按照甲方保密制度規定應當保守的商業秘密;
以上信息在本項目期間和項目結束后,未經甲方書面確認,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復制、提供、告知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
2、乙方商業秘密保護
所謂乙方商業秘密是指由乙方提供的、或者甲方在項目工作期間知悉的、或者由乙方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與乙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
(1)乙方的項目建議書和工作計劃;
(2)乙方項目報價的方式和金額;
(3)項目技術資料:項目研究工具、培訓資料、項目研究報告;
(4)按照法律和協議,乙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以上信息在本項目期間和項目結束后,未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復制、提供、告知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
3、任何一方違反本保密協議,需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于項目價款總額2倍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若未依約按時支付簽約金或咨詢服務費時,乙方有權停止提供一切服務。
2、乙方若因故意或過失而損及甲方之利益,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乙方若因天災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按原定時程進行工作時,由雙方友好協商,尋求合適之解決方式。
4. 項目完成后兩年內,甲乙雙方不得聘用對方員工。
5.本項目成果知識產權歸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明文約定的事項,可由雙方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余不在本合同規定范圍之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其它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簽 章: 簽 章:
日 期: 日 期:
項目咨詢協議書 篇3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滿足國家人才培養計劃和市場的需要,根據我校與(國家)
(國外學校中文名稱)所簽訂的交流協議的相關條款,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選派乙方前往
(國家)(國外學校中文名稱)進行交流學習,專業為。交流學習期限從年 月 至 年月 。
第二條 甲方承擔的義務:
1、 直接向乙方提供聯系出國交流學習的幫助;
2、 對乙方的出國交流學習申請給予必要的指導,提供有關的咨詢和服務;
3、 為乙方辦理出國交流學習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4、保持與乙方及乙方出國交流學習學校的聯系,了解乙方學習、生活及其它情況。采取適當形式將乙方的出國留學情況通知其在湖南科技學院所在的系部和學校有關部門。
第三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 保證完成第一條所規定的出國交流學習專業和計劃,保證在第一條所確定的出國交流學習期限內完成學業回國;
2、 保證遵守甲方提出的有關出國交流學習的各項規定;
3、 抵達(國外學校)后十日內向中國駐使(領)館報到,并于一個月內將有關出國交流學習 證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領)館;
4、 在出國交流學習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 在(留學國家)交流學習期間保持與學校的聯系。到達 (國外學校)20天內,向甲方報告基本情況和聯系方式;
6、 督促 (國外學校)在交流學習期末向甲方提供學習成績單;
7、 乙方按規定應在 年月完成交流學習項目并回校繼續學習。
8、支付辦理出國交流學習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外語考試、體檢、護照、簽證、公證、交通、通訊、指導、接待、翻譯、復印、打印、錄音磁帶及場地租用等)。
9、按時交清甲方學費等相關費用(含學籍續存期)。
第四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和甲方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 乙方在規定的出國交流學習期限內擅自變更交流學習國家和交流學習學校,甲方將不予承認其所修學分;
2、因乙方原因,出國交流學習期間終止國外學業提前歸國,甲方只對所學專業課程合格的學分進行認證,不認可語言和不合格專業課程的學分。未盡事宜甲方教學主管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出國交流學習期間,如果由于乙方違約、忽視管理或違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國外學校名稱)人員或財產一定程度上的傷害和財產損失,乙方將賠償該校的損失、損害及因傷亡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索賠、訴訟費等。
第六條 所有交換生出國前須與學校簽訂留學協議,并向湖南科技學院交納保證金人民幣整。乙方按照學校規定按時返校后,持相關票據到學校財務處辦理保證金全額退款手續。
第七條 甲、乙雙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八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九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教務處一份,學生所在院系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簽字): 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 期:日 期:地 點: 湖南科技學院 地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