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通用28篇)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龍村第十生產隊南江毛有一地按人口分給9戶農戶作為長期性的自留地,現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晚召開全體社員會議,對此地進行充分協商,最后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致通過將該分得自留地同意轉讓給乙方長期性使用,經雙方本著互利友好的協商同意簽訂如下轉讓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四至范圍,東至符文,南至符老生,西至柳要妹,北至十隊2.5米公路和陳有志公路。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東至西49.3米,南至北三點平均53.5米,總面積2630.7平方米,共3.95畝,每畝單價:220000元,共865000元整。
三、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性付清土地款給甲方(9戶),同時甲方將土地交給乙方長期使用。
四、如果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權屬邊界有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處理清楚,否則后果自負。
五、如遇到國家征用該土地與甲方無關,其征用的一切賠償費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
轉讓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憑祥市南山村蘇崇均后面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_____坐落(四至):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 面積:約_____畝備注:(_____地)
第三條 轉讓費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并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現 金
4、支付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金:大寫:_____萬_____仟圓整(¥: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根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系,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如轉讓土地被國家依法征收、占用造成經濟損失,所有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7、乙方受讓后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第六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 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代表
乙方蓋章代表
丙方蓋章代表
日期: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________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旁。東至_____________地界;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地界。轉讓面積約為________(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__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協議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協議轉讓費用加乙方后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村小組各執一份,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協議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6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協議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協議,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協議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協議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協議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7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省(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第二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地塊編號為_____。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小寫: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年,自甲方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三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為工業用地。在出讓期內,乙方不得私自改變土地用途;如需要改變,應當征得甲方和城市規劃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四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和國家規定的有關土地稅費。
第十一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額為(小寫:____)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10%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已付定金做為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銀行分行,帳戶號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更變,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日內,甲方為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四條乙方同意從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如未按時繳納,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責任。
第五章土地交付及開發利用
第十五條甲方交付乙方地塊的周圍基礎設施必須達到通,即通。
第十六條乙方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乙方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并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乙方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日內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九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應符合項目用地總體規劃要求,嚴格按照政府相關部門審批的經濟技術指標進行建設。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限
第二十條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設施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設施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其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
第二十三條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轉讓、租賃、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收得乙方土地出讓金及為乙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不再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在土地使用過程中自行承擔所發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第七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后,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因地震、戰爭、海嘯等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一方負責賠償合同出讓總額的20%做為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產生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
第三十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該土地上未按約定時間進行開發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三十三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市。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8
出讓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
受讓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經濟合同法》、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愿將(王)名下土地,宗地位于______,土地證號____,宗地編號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及(韓祥華)名下土地(現已歸王慶蘭所的,只是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宗地位于____,土地證號____,宗地編號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兩宗土地共計____平方米。出讓給乙方。(附有兩宗土地的土地證復印件。)
2、甲方須告知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年,從____年開始,至____年止。
3、甲方須提供該宗地的土地規劃使用用途:______
4、甲方必須依照規定;協助乙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箭戶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愿購買王慶蘭、韓祥華(現已歸王慶蘭所有)名下的土地。
2、乙方應在該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定金。
3、辦完過戶手續后,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土地出讓金余款。
4、乙方購買的土地主要用于經營娛樂場所、第三產業等。
5、乙方在土地價款未全部付清之前不得使用該土地
三、土地出讓價格及付款辦法
1、該倆宗地的土地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總額為____。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___日內,乙方須向甲方繳付土地出讓金總額的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協議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3、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后四個月內,支付完全部土地出讓金,最長不得逾期__日
四、違約責任
1、在簽訂協議后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土地延期占用或用土地低押在第三方、一地多賣、土地使用用途與告知情況不符等情況造成違約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土地出讓金總價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應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完全部土地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土地出讓金總價___%的違約金。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起訴)。
3、本協議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4、本協議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住所地:
銀行名稱:_____
帳號: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話號碼: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____
銀行名稱:_____
帳號: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話號碼:_____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園號樓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為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為現房。甲方依法獲得并合法擁有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為:。
第二條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的售價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為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后所發生的上述費用。
第三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元(¥)于20xxxx年xx月xx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余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余款,即人民幣元(¥)于__年__月日前由乙方通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交付期屆滿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后,則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解除協議的,甲方應按本協議第5。3條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應按本協議第5。3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的,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協議后,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
任何一方有違反協議的行為,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售價的5%,還應就該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協議第三條履行完畢后日內,通知乙
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裝飾、設備標準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裝修、設備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為準(清單見本協議附件一)。
第七條入住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協議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準雙方根據本協議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
3、在上述第8。18。2條款規定的情況下,本協議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違約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的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爭、暴亂等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后,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并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協議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調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協商要求的書面通知后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出書面通知后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的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附則
1、若本協議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市有關規定條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協議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2、本協議中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協議將成為轉讓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協議,并取代之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承諾、陳述和協議。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調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被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5、本協議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順義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督協調的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為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方(蓋章):
資質證號:
經紀人: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協議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協議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具體資料見附件)時間為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個性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務必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協議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務必貼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務必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協議,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務必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務必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群眾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在協議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協議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狀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鑒證單位(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
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所有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___(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邊有植被、樹木的土地),面積為___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全部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范圍和面積以測量為準,并繪有測量平面圖,其土地上附著物及固定資產轉移以清點為準,并附盤點清單。測量平面圖、測量面積和地上附著物等固定資產盤點清單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詳見附件)。
第二條 轉讓期限:本土地轉讓期限為永久,土地一經轉讓,此塊土地的所有權益全部轉至乙方名下,甲方對此塊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權益,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后___日內甲方將土地轉讓、交付給乙方;本土地轉讓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將土地轉讓費用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土地轉讓乙方前,甲方享有對本土地全部權益,保證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權利瑕疵和各種費用的拖欠。轉讓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張本土地權利和有關費用的,甲方直接與第三方妥善協商處理,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雙倍賠償。
第五條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須對原有老宅進行拆除運走,對老宅基地進行平整,老宅周邊樹木及植被保留原狀。同時甲方有義務將原有的房屋證書、土地資料全部交給乙方,不得私自保留。
第六條 土地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對本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處置權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征地補償: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收該土地時,土地、地上物等拆遷、安置、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類資料、文件的,甲方應無條件提供到位。
第八條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或者反悔,如有違反或反悔,違反或反悔一方必須承擔對方投入、以及日后發展及可預期收益等一切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村委會(同意備案登記意見):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方式
1、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元/平方米,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三、付款時間及條件
1、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轉讓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_)
2、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五、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六、補充協議
1、乙方取得該轉讓土地后,甲方保證有一條寬為3米的路進場,乙方只有該路永久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5
甲方(土地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則,就A120-0098、A120-0088、A120-0019、A120-0047、A120-0018五宗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1、甲方現有五宗地A120-0098、A120-0088、A120-0019、A120-0047、A120-0018位于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廣深公路右側西部開發區,現狀為平地。
2、根據資料顯示,甲方五宗地連成一片,于1991年10月11日已在深圳市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號為“深規土規許字____號,容積率1.6(見附件)并分別辦理了房產證、深房地字第____號,總面積22485平方米(見附件)。
3、因地方欠下債務該土地所有手續已被法院查封,作為抵押債務。
4、法院已委托其律師事務所辦理該土地轉讓事宜。
二、轉讓條件
1、土地一口價為3000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
22485__3000=67.455.000元人民幣(含地價)。乙方一次性付款到甲方帳戶。
2、甲方負責將土地所有手續、房產證、建設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過戶到乙方名下,在辦理更改過戶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該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時間是從____年10月11日—____年10月10日,用途為商服、住宅。現時間已過去了18年,由甲方向乙方補償相應費用價為100元/平方米。
4、土地面上現有的雜物由甲方全部清理,時間是辦理完手續前清理完畢,清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操作流程
1、該意向書是雙方簽訂合同的基礎,甲、乙雙方在有誠意的情況下,在這意向書上簽字蓋章,達成初步協議。
2、乙方向中介方簽訂中介費和承諾書。
3、乙方出示資金證明染仟萬元(70000000)人民幣,有開發房地產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給甲方。甲方收到認定后,確定甲、乙雙方面談具體時間。
4、建立共管帳戶,甲、乙雙方各拿出100萬元人民幣存入共管帳戶共200萬,如有一方違約,將違約方100萬元作為補償給中介費用。另一方則無條件退還。
5、乙方開出資金保函給甲方(7000萬元)。
6、從簽訂法律成交合同當天起,甲方負責將該土地過戶到乙方名下,包括房產證紅本、建設許可證、國土規劃許可證,時間一個月。如果超過一個月沒有辦好以上證件,則按每超過一天收5‰的違約金給乙方。超過第二個月30日為止視為不成功,按第4條執行。
本協議簽認后,一式三份,甲、乙、中介各一份,作為該項目行為基礎,商談中如有補充意見,待簽訂正式合同時再詳細寫明。
甲方(土地方):
乙方(受讓方):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6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和房屋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4.1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
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4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5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6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7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的邊緣地帶鋪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
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4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5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9.6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9.7 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9.8 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讓。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轉載自第一范文網,請保留此標記。)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11.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3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4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5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6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7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11.8 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2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 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轉讓于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著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體所有的閑置非農用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經民主決議通過受讓于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2、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3、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后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后,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后,乙方建筑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門留檔備查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并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縣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開發、利用農村土地轉讓合同范本農村土地轉讓合同范本。
五相關稅費繳納
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租賃期限租金。
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農村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村社意見(蓋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將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甲方,乙方不干預甲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乙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甲方,其中包括:
1、永久使用權;
2、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
3、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后的賠償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4、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該土地轉讓費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甲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民幣,剩余款項在轉讓手續辦理好之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乙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 元轉讓費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乙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甲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本
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乙方家庭所有,轉讓成立后乙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無償提供辦理手續所需的證件。
4、乙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甲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乙方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土地平面圖經雙方簽字后作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透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帶給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職責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忙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職責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職責。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1
工業用地廠房產權轉讓協議書
立契約書人____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工廠轉讓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轉讓標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號廠房連同基地,暨全部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數量細目暫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月三十日庫存清冊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二、 本件讓售價格及計算方法:
(一) 廠房房地、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細目,總折價為____萬元整。
(二) 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三) 生財設備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帳面所列設備殘值計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萬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帳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帳款均以九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并負責通知各廠商,并于甲方收受帳款絡于一切必要的協助。
三、 付款辦法:
(一) 前條第一項的價格,于本契約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___萬元,余款___萬元,俟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設備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二) 前條第四項應收帳款的價格,甲方應于交收后給付乙方折凈數的半數;其余半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 交收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市_路_號廠房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二人以上,負責辦理。
(二)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三)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乙方負擔。
(四) 廠房房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余契稅、公主費、代書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五) 乙方現有雇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應由乙方負責遣散。
(六) 乙方聲明本件盤讓,業經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證依法證明決通過,附件的會議記錄如有虛偽不實,應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契約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契約。又甲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乙方沒收充作違約賠償;若系乙方違約,應加倍返還所收的款項與甲方,以賠償甲方。
七、 為確保本件契約的履行,乙方應另覓保證人2名。保證人對于乙方違約時,加倍返還其所收受款項,應負連帶保證責任,并愿拋棄先訴抗辦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___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保證人:______ 保證人: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2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證和建房證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地塊位于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該地塊為住宅用地,國有出讓證證號: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
4、甲方把該土地使用證和該土地建房證及所有發票一起轉讓給乙方,土地證和建房證轉讓總價為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
5、雙方一致協商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三期向甲方支付以上價款;第一期定金計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時。過后天內支付,第二期價款和第一期定金總計: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甲方同意乙方拿該土地證書和建房書正本去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轉讓手續。
6、上述土地證和建房證辦理過戶轉讓手續所交納的一切稅和費,由乙方承擔。
7、甲方協助乙方順利完成過戶轉讓手續。第三期余款計: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當土地管理部門完成過戶手續,辦理到乙方取得該土地國有使用證書和建房證書之日,甲方簽字的當天時間點前付清余款。
8、甲方中途毀約,應在毀約之日內將定金、所有價款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9、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土地證和建房證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違約,甲方按本第8條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付違約金。
10、如乙方違約,甲方沒收全額定金,退還其他價款。
11、雙方同意盡快在個月內順利完成土地證和建房證等一切過戶轉讓手續,在乙方辦理手續期間,甲方應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場簽字,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12、如果甲方不能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場簽字,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過戶手續,視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第8條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支付違約金。
13、如果乙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故意拖延時間,不能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視乙方違約,乙方按第8條規定向甲方承擔責任,支付違約金。
14、如果是辦證管理部門的事,不能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過戶轉讓手續,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不違約。
①以上收到金額以收款收據為準。
②以上建房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3
國有土地轉讓合同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并經 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 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后,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簽訂后5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
(2)《建設用地批準書》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設計要點批文》
(5)回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所有成交款后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后,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由,(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所有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并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龍村第十生產隊南江毛有一地按人口分給9戶農戶作為長期性的自留地,現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晚召開全體社員會議,對此地進行充分協商,最后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致通過將該分得自留地同意轉讓給乙方長期性使用,經雙方本著互利友好的協商同意簽訂如下轉讓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四至范圍,東至符文,南至符老生,西至柳要妹,北至十隊2.5米公路和陳有志公路。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東至西49.3米,南至北三點平均53.5米,總面積2630.7平方米,共3.95畝,每畝單價:220000元,共865000元整。
三、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性付清土地款給甲方(9戶),同時甲方將土地交給乙方長期使用。
四、如果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權屬邊界有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處理清楚,否則后果自負。
五、如遇到國家征用該土地與甲方無關,其征用的一切賠償費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9戶)農戶代表簽名(蓋手印):
乙方簽名蓋手印: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5
土地轉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 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____)字第______號和成國用(____)字第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協議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協議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本協議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協議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協議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協議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協議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協議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協議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后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協議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協議,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協議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協議簽字后___日內,應將轉讓協議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協議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協議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協議項下的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協議簽字后___日內應將抵押協議,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本協議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協議,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協議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協議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條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采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協議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 該地塊位于 __ 市__, 土地面積為_×平方米(折 _×畝)。 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合作公司), 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 470 萬入股認繳注冊資 本, 占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 200 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 占 30% 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 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 容積率大于等于 2.0,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 25%, 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 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 總價為人民幣。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 5%,計人民幣 33.5 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 司名下時, 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 30%, 計人民幣。
第三期, 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 10 個工作日 內支付地價款的 55%, 計人民幣 368.5 萬元, 余下 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 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 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 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 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 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 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 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關于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鄉(鎮)村組耕地(坐落: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土地質量:)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年每畝元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
2、支付時間: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交付時間: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土地轉讓承包經營權交付乙方。(合同完后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協議約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轉讓交付乙方。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補,種子補助屬于農戶)、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改變土地的'協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協議期滿后乙方應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簽訂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歸還所承包土地并移除占用土地的附著物及其他設施。
7、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大寫: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