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協議合同查看2023(精選3篇)
投資協議合同查看2023 篇1
服務單位: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客 戶: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話(手機):
鑒于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第一范文網-您的專屬秘書,中國最強免費文秘網!]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并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托甲方在北京(資金小于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后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屬于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于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于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后,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并承諾,對于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秘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并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叁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 署: 簽 署: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合同查看2023 篇2
甲方: 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以上二方單稱時為“本協議一方”,合稱時為“本協議各方”。 鑒于:
乙方擬對甲方項目進行項目投資,甲方意愿與乙方共同投資,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各方投資份額、事務執行及利潤分成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項目具體情況項目,位于;項目甲方預計投資人民幣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為準。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在項目預計總投資額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萬元,占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占出資總額的 %;總投資超過預計萬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同時追加出資。 第三條 各方應按照項目開展進度要求,依據甲方指令按出資比例同時履行出資義務,各方出資應在年月日或項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資。
一方的出資應經另一方確認,并將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各方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利潤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項目最終清算后,被投資項目將投資利潤分配給甲方后30天內,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雙方出資份額分享投資利潤。
第六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第三方簽訂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資人有權了解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但不得干涉甲方對共同投資事宜的處理;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務須由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七條 投資的轉讓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2、各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是指,將其已投入的出資額予以返還(具體內容各方協商)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合同查看2023 篇3
__x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__x(投資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廣泛吸引外來投資,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場鎮集中、種田向業主集中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流縣吸引外來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真誠歡迎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__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及產業規劃、也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__x項目在__工業園區內選址,投資興辦工商稅務登記在雙流縣內的獨立核算生產性企業。
二、項目內容:
乙方項目投資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含土地、廠房、設備等)。項目建成投產后,預計年產值 萬元,年納稅總額 萬元。項目建設周期為供地后天。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內(位于__工業園區內x村x社)選址。項目用地 畝,其中代征地 畝,凈用地畝。面積以實際勘界測量為準。
四、土地價格:
乙方建設項目用地土地成本價為 萬元/畝。優惠包干價格為:凈用地 萬元/畝(不含土地出讓金),代征地為 萬元/畝,土地款總額共計萬元。土地成本價和優惠包干價之差,用項目建成投產后,五年內從項目產生稅收地方留成中,依據有關優惠政策進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定投資協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帳戶支付土地款總額的%,作預付款和協議定金,協議生效。若超過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協議定金,此協議自行作廢。
甲方付齊農民土地補償以及征地拆遷等費用共計 元之后,甲方積極做好項目進場的相關工作, 個月內提供乙方能進場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后, 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 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應積極配合國土資源局做好征地報批資料,資料上報時,按規定繳納補足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戶,待省人民政府下達征地批復后辦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征地余下費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義務:
1、雙方簽訂《投資協議》后,甲方應將供水、排水、電氣、通訊設施、道路、光纖等配套設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紅線外;
2、乙方基建項目的報建費14元/m2包干、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政策85元/m2減半執行,其中市政設施、自來水、天然氣分別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離征收;
3、甲方指派專人聯系乙方,協助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立項、報建、環評等手續,協助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用開發區內或雙流縣內人員就業;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項目建設應優先選擇雙流縣內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3、乙方項目必須符合__工業園區的環保要求,“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八、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訴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