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投資協議書2023鑒賞(精選3篇)
關于投資協議書2023鑒賞 篇1
甲方
乙方:(投資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在_____經濟開發區投資建設工業項目,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投資項目名稱、內容
1、項目名稱:
2、項目內容:
二、投資總額及用地面積
1、乙方總投資_____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入_____萬元(包括土地出讓金、廠房投資、設備投資),注冊資本_____萬元。所需資金由乙方自籌。
2、乙方項目用地面積_____畝(以實際丈量為準),自甲方交付土地之日起,_______月內完成全部投資。
三、土地使用權的用途、性質、價格、四至范圍、付款方式
1、用途:乙方在_____經濟開發區內土地使用權的用途為工業用地。
2、性質:土地使用權的性質為國有出讓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年,嚴格按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取得。
3、價格: _____萬元/畝。
4、四至范圍:甲方在_____經濟開發區內提供“五通一平”土地,地塊編號_____,出讓給乙方,東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五通一平”標準:供電線路、供水主干管道、排污干管、電信、主干道路架(鋪)設至圍墻外;場地平整按開發區規劃就地平整。
6、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土地出讓標準價格的_____%作為土地訂金,乙方在甲方交付土地時交納土地出讓標準價格的50%,余款在乙方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國有土地出讓手續時一次性付清(土地訂金可折抵出讓金)。
7、該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乙方與甲方所屬地國土資源局依據有關規定另行簽訂。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為便于本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甲方負責按規定的工作時限協助辦理項目的注冊、立項、報批等有關事項,確保乙方正常生產經營。乙方必須按甲方辦理事項所需資料告知單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四證一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選址意見書),乙方必須按甲方辦理“四證一書”所需資料告知單提供相關資料。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項目用地,要達到“五通一平”標準。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項目用地給乙方。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按甲方《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進行規劃設計,規劃設計方案報送甲方并評審通過后,進行圖紙設計和按圖施工,甲方協助乙方圖紙評審、工程招標的事項。在項目開工前15天,乙方需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
2、乙方在甲方交地后的1個月內動工建設。如乙方在甲方交地后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動工建設,經甲方書面批準可延期1個月,延期期滿后乙方仍未動工建設,則甲方有權對其地塊進行調整。
3、乙方投資的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產業政策。乙方建設的整體項目生產工藝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實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即環保設施做到與項目設計、建設、投產“三同時”。
4、乙方投資的項目,在約定建設期內固定資產投資須達到_____萬元/畝。
5、乙方自投產之日起一年內銷售收入須達500萬元,乙方投資項目享受_____經濟開發區優惠政策。
五、違約責任
1、在建設項目確定之后,如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了相關資料,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妥所需手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籌建和投產的,乙方可單方要求退出投資,甲方應無條件退回乙方交付的土地出讓金。
2、乙方在甲方交付土地后應嚴格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動工建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建設情況跟蹤督促,并可按照國家對閑置土地處置的相關規定,對閑置土地依法處置。
3、乙方在約定的建設期內未能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經甲方書面批準可延期6個月,若延期期滿后,仍不能完成建設任務,則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起始時間為約定建設期滿(含批準延期)的次月,并且不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獎勵政策;若延期期滿后,未達到國家最低投資強度規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讓的土地,乙方投資損失自行承擔。
4、乙方自投產之日起年銷售收入達不到500萬元的,則當年不享受稅收獎勵政策;連續兩年銷售收入達不到500萬元的,則不能享受稅收獎勵政策。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肆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共5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4、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簽訂。
5、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關于投資協議書2023鑒賞 篇2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范本
第一條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職責,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職責。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構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狀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職責。
5、共同投資人能夠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務必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職責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帶給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帶給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狀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職責。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關于投資協議書2023鑒賞 篇3
合伙人:
甲:,姓別:,身份證號碼:合伙人:
乙:,姓別:,身份證號碼:合伙人:
丙:,姓別:,身份證號碼:公證人:
丁:,姓別:,身份證號碼:
前言:甲乙丙三方(以下簡稱:三方),本著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伙人簽訂如下協議,共贏信守。
第一條:該項目由甲方、乙方、丙方出資構成股東,并成立董事會,且不可再有第四方進入成為股東。
第二條:三方同意由丁方作為公證人,對三方所合伙投資經營項目進·行監督并作出公證。
第三條:丁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不作為第四合伙人,不與三方的任何一方或兩方產生利益關系。
第四條:如經營期間需進行公證,而公證人不在場或無法到場,則事件轉交有關行政部門予以解決,且同樣視為公證。
第五條: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地點:,商鋪名稱:。
第六條:該項目總投資為萬元,甲方出資元,乙方出資萬元,丙方出資萬元,構成前期租賃、裝修、采購、廣告、經營、流動資金等資金。
第七條:按照每月盈利合計,每月扣除%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每月扣除%作為流動資金,每月扣除%作為分配盈余。
第八條:依據每月應分配盈余%,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利益分配。
第九條:每六個月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季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并按照甲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季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進行分配。)
第十條:每年度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年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并按照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年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該項目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客戶群體、商品、進價、賣價、裝飾、廣告等有關經營問題,三方根據實際經濟水平、消費水平、經營情況等進行議會決定。
第十二條:該項目主事人、財務、采購、人力、銷售、庫管等重要事項,三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調整或授權,并在《37°熱潮項目計劃書》內明確三方職責。
第十三條:不得第四方以任何形式成為合伙人。如若有意向者,只能將其投入資金計入流動資金部分,并按其投入部分提相應高工資額度,且不得參與季度、年度分紅,董事會有權提取其部分投入資金納入固定資金(不動產),同時與其簽署《授權協議》(該協議在需要時擬寫簽定)。
第十四條:凡出現經營、管理、財務、權利、矛盾等影響項目經營的事件,即召開董事會予以解決,一次會議無法決定或解決的,即召開二次會議,直至決定、矛盾、問題得以解除即可停止。
第十五條:三方根據前期經營實際,不論在簽定本協議前后出資多少,一經確認,則計入項目投資資金。
第十六條:財務管理
1.項目固定資金(不動產)開戶銀行為:銀行,
開戶地點:,開戶名:, 開戶賬號為:。
2.項目流動資金開戶銀行為:銀行,
開戶地點:,開戶名:,
開戶賬號為:。
2.為避免財務賬目雜亂、混淆,每月日至日為第一次進貨日,每月日至日為第二次進貨日,每月共二次。除節假日需例行補充貨源外,其他非進貨時間不得補貨。
3.費用支出需由三方經過一定程序均同意后,方可支出,財務負責人需及時做好相關記錄。進貨當天需及時將入庫單填寫完成,并三方互相確認。
4.每月日至日為店內貨品盤點時間,盤點工作由進貨人與當天值班人共同完成,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交予董事會。
5.每月日至日進行財務核算,經三方確認后于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
6.如遇虧損,工資發放額度則按最近盈利月的分配比例發放,隨即召開董事會。
7.在保證運營費用(其中包括房屋維修、裝修、租金、水電、物業等)滿足的情況下,其余作為可使用流動資金。
8.三方應對商品買入價、賣出價、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分配盈余等一切費用知悉,每月進行財務匯報,做到資金透明、相互監督。
第十七條:三方須對該項目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伙期間三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十八條:如遇債務償還問題,三方應共同承擔,直至債務清除。應做努力到期限內償還債務。
第十九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不得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流動資金、分配盈余進入項目。
第二十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其他一方或兩方無需對另兩方或一方的財產或債務負責。
第二十一條:合伙,需承認本協議,需經三方同意合作,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退伙,依據本協議,按照本協議前言所述原則,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并簽訂退伙協議。
1.退伙協議在退伙時由三方共同協商退伙協議內容。
2.退伙后,則不可參與任何有關經營、管理、運作、分配盈余、季度分紅、年度分紅、股權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轉讓,允許三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轉讓自己的出資。
1.轉讓部分出資,則經三方協商調整分配盈余、季度分紅、年度分紅等事項。
2.轉讓全部出資,則表示退伙。
3.轉讓全部出資者自轉讓全部出資之日起30日內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結算其全部所得,并簽署退伙協議。
4.轉讓全部出資后的余下二方需重新簽訂《合伙投資經營協議書》, 并協商協議書內容。
第二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決定該項目經營、管理、運作等重要事項。
2.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義其他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三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由其賠償,其他一方或兩方不受影響。
3.如合伙人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且視為退伙。
第七條:協議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3.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4.合伙終止則協議終止,三方不再因該項目而產生任何事項。
5.經三方協商一致合伙終止,則協議終止。
6.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公證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分配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 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 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 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簽定。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定后,至少留有其中任何一份(包括公正方), 均存在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本協議 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正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